㈠ 雲集微店是騙人的嗎是傳銷嗎
雲集微店涉網路傳銷已被處罰,請慎重對待。
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網站公布2017浙江「紅盾網劍」專項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對「雲集微店」APP不正當競爭的處罰結果。雲集微店以「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開展網路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958.4萬元。
經調查,浙江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移動購物平台—「雲集微店」APP於2015年2月12日開始上線試運營,從2015年3月26日開始,當事人設定網路微店運作模式為:每人繳納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務年費,可以成為「雲集微店」的店主,但實際上並不開店。成為所謂的「店主」後,可以邀請其他人員加入成為新店主。
根據當事人制定了晉級制度,一名店主直接發展30名新店主和間接發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為導師;導師團隊招募店主人數達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請成為合夥人或者育成合夥人,使相互之間形成上下線的關系。
(1)雲集品在哪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了擴展閱讀
傳銷特徵識別:
首先,天上不會掉餡餅,當把事業或者回報描述得天花亂墜的時候就應該警惕,高回報必然有高風險。
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因此,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可能涉嫌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