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集體土地房屋如何上市交易
可以選擇出售給戶口為同村或同集體的人,因為集體土地證的房是不能夠上市交易,其餘不符合條件的人購買不受法律保護。
依照我國《房地產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中的規定,符合二手房交易的房產必須是具備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契證三證齊全的房產。這樣的房產才真正具備合法流通資格。
不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並且在土地證上規定的土地使用性質是「集體」,這套房產所依託的土地很有可能是屬於農村集體土地。按照法律規定,集體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是不能在土地性質未變更性質之前進行買賣的。
(1)土地共有使用權上房屋怎麼交易擴展閱讀:
集體土地證的房子介紹如下: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或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是有限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但應依法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否則,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法辦理注銷登記。集體土地證的期限中還有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等的規定,國家可以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
B.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怎麼交易
農村 集體土地房屋 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由村集體委員會等相關組織管理、經營,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的買賣只能在集體成員之間轉讓和簽訂買賣協議,之後按照法律規定登記 使用權變更 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C. 集體土地房屋怎麼交易
農村 集體土地房屋 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由村集體委員會等相關組織管理、經營,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的買賣只能在集體成員之間轉讓和簽訂買賣協議,之後按照法律規定登記 使用權變更 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直轄市的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許可權,由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