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輛買賣需要什麼資料
一、車輛買賣需要什麼資料
1、車輛買賣需要攜帶身份證、車輛行駛本、購車原始發票、買賣合同。賣方需要:車主的身份證、過戶車輛的車輛行駛本、登記證、購車原始發票以哪銀茄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原車主必須到場。買方需要:自己的身份證、以及所有復印件。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條
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李察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二、買賣報廢車輛合法嗎
買賣報廢車輛不合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報廢車輛嚴禁買賣。報廢車輛應當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違反規定的,將會受到處罰。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將報廢搏圓機動車交售給指定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