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國納斯達克市場採用的是什麼交易制度
1.美國納斯維克市場採用的是多元做市商的交易制度,是指在某一期權合約中有數個做市商來共同負責向市場提供連續報價。2.多元做市商指每隻證券同時擁有多家做市商進行做市交易,避免一家做市商壟斷市場的現象發生,從而操縱價格。
拓展資料:
一、多元做市商的優缺點
1.多元做市商的優點是,數個做市商同時存在有助於削弱單個做市商對市場的控制能力。由於做市商之間存在競爭有助於減小買賣價差,降低交易成本,使做市商的報價更加市場化,價格形成更加准確客觀。
2.當然,由於競爭的存在,做市商無法從中獲取像壟斷做市商那樣穩定可觀的利潤,多元做市商中的單個做市商承受風險的能力可能不及壟斷做市商,市場價格波動性也要強於實行壟斷做市商的市場。但是,多元做商制度在壟斷做市商制度的基礎上,通過增加做市商的數量,在做市商定價中引入了競爭機制,從而使市場信息透明度得以改善,在實現連續交易、活躍市場的同時,又保證了交易的公開性和公平性。正是因為如此,多元做市商制度是國際期貨及期權交易所比較通行的做法。
3.在壟斷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基本完全壟斷和控制了價格的形成,為了削弱壟斷做市商的地位,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開始引入多元做市商制度。從理論上講,多元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為了爭取獲得客戶的交易委託,必然在報價上展開競爭,以最有利的報價條件吸引客戶委託,從而為投資者提供最優成交條件。因此,做市商競爭成為做市商市場效率的重要保證。
二、什麼是納斯維克市場
納斯達克是英文縮寫「NASDAQ」的音譯名,全稱是美國「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它建於1971年,是世界上第一個電子化證券市場。它利用現代電子計算機技術,將美國6000多個證券商網點連接在一起,形成一個全美統一的場外二級市場。1975年又通過立法,確定這一系統在證券二級市場中的合法地位。納斯達克的發展與美國高技術產業的成長是相輔相成的,被奉為「美國新經濟的搖籃」。
三、上市條件
1.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東。
2. 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
1)股東權益(公司凈資產)不少於1500萬美元,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稅前營業收入不少於100萬美元。
2)股東權益(公司凈資產)不少於3000萬美元。不少於2年的營業記錄。
3)在納斯達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於7500萬美元,或者公司總資產、當年總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3. 每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需提交給證管會與公司股東們參考。
4. 最少須有三位做市商參與此案【每位登記有案的做市商須在正常的買價與賣價之下有能力買或賣100股以上的股票,並且必須在每筆成交後的90秒內將所有的成交價及交易量回報給美國證券商同業公會(NA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