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產房買賣過戶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
1、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
2、公產房繼承與轉讓過戶條件公產房分直管公房和企業產,一般來說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解決:繼承的方式承租當你父親過世或戶口遷離本市,你可以作為子女繼續承租其現有公產房,但須得其他有權承租人同意,包括,你母親、祖父母、兄弟姐妹。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過戶申請書。
3、採用代理轉讓承租人可以通過公有住房產權人或其委託的經營管理單位、置換經營單位採用代理轉讓的形式變更承租人。(具體向房屋置換管理咨詢)
4、公有住房代理轉讓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回購或者代理轉讓申請書;配偶及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代理轉讓的書面證明;承租人與配偶不是同戶籍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三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