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交易計劃有哪些 股票交易的股票種類有哪些
票面形式
1、記名股
記名股股票在發行時,票面上記載有股東的姓名,並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上。
記名股票的特點就是除持有者和其正式的委託代理人或合法繼承人、受贈人外,任何人都不能行使其股權。另外,記名股票不能任意轉讓,轉讓時,既要將受讓人的姓名、住址分別記載於股票票面,還要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辦理過戶手續,否則轉讓不能生效。這種股票有安全、不怕遺失的優點,但轉讓手續繁瑣。這種股票如需要私自轉讓,例如發生繼承和贈予等行為時,必須在轉讓行為發生後立即辦理過戶等手續。
2、無記名股
此種股票在發行時,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其持有者可自行轉讓股票,任何人一旦持有便享有股東的權利,無須再通過其他方式、途徑證明有自己的股東資格。這種股票轉讓手續簡便,但也應該通過證券市場的合法交易實現轉讓。
3、面值股
有票面金額股票,簡稱金額股票或面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記載一定的金額,
如每股人民幣100元、200元等。金額股票給股票定了一個票面價值,這樣就可以很容易地確定每一股份在該股份公司中所佔的比例。
4、無面值股
也稱比例股票或無面額股票。股票發行時無票面價值記載,僅表明每股占資本總額的比例。其價值隨公司財產的增減而增減。因此,這種股票的內在價值總是處於變動狀態。這種股票最大的優點就是避免了公司實際資產與票面資產的背離,因為股票的面值往往是徒有虛名,人們關心的不是股票面值,而是股票價格。發行這種股票對公司管理、財務核算、法律責任等方面要求極高,因此只有在美國比較流行,而不少國家根本不允許發行。
投資主體
中國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國有股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由於我國大部分股份制企業都是由原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而來的,因此,國有股在公司股權中佔有較大的比重。
法人股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佔20%左右。
社會公眾股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股票交易計劃有哪些
股票交易者按照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制定自己交易計劃非常必要,但是這對很對人而言,要求太高。一個健全可行的計劃包括一下幾個方面:
進點
止損點
賣點
風險(每手應承擔的風險)
『貳』 股權投資交易結構設計包括哪些內容
交易結構包括
1、收購方式(資產/股權)、
2、支付方式(現金/股權互換)與時間、
3、交易組織結構(離岸與境內、企業的法律組織形式、內部控制方式、股權結構)
4、融資結構
5、風險分配與控制
6、退出機制
條款清單中包括了交易結構的基本內容,但並不是全部。達成交易結構的共識是買賣雙方談判協商中最重要、最費時的階段之一。
『叄』 市場規則有哪些
市場規則主要包括市場准入規則、市場競爭規則和市場交易規則,市場准入規則規定哪些企業、商品可以進入市場,市場競爭規則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市場交易規則主要對交易方式和行為作出規定。
市場進出規則是市場主體和市場客體(即商品)進入或退出市場的行為准則與規范。
市場主體進出市場規則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1)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的資格規范。按照市場開放、產業結構優化的要求和市場主體應具備的條件,各個市場主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具備合法身份。
2)市場主體的性質規范。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根據市場的章程、組織機構,以及人、財物等生產要素及其組合,依法確認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體企業等,並確認市場主體的經悄睜營范圍。
3)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規范,如破產、歇業、兼並、收購等,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
市場客體進出市場規則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市場客體上市交易必須合法。
2)商品的質量、計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凡質量低劣、假冒偽造、「三無」(無商標、廠址、廠名)、過期失效、明令淘汰、有害身心健康的商品,不能進入市場。
商品進出規則是使市場主體和商品進出市場的行為規范化,是保證市場有序運行的重要制度基礎。
市場競爭規則是國家為維護市場各主體之間等價交換、公平競爭,根據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定和要求,依法確立的市場競爭行為准則與規范。
市場競爭規則是市場主體之間地位平等、機會均等競爭關系的制度體現。它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
1)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採用欺騙、脅迫、利誘、詆毀以及其他違背公平競爭准則的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利益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有:(1)欺騙性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仿冒知名商品的行為、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的行為、偽造或冒用商品質量標志的行為、虛假廣告宣傳行為、欺騙性有獎銷售行為與巨獎銷售行為、欺騙性價格競爭與暴利行為等。(2)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即不正當地獲取、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商業秘密的行為。(3)詆毀競爭對手商業信譽與商品聲譽的行為,即經營啟信歲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通過捏造、散布虛偽信息,對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進行惡意詆毀、貶低,以削弱其市場競爭能力的行為。(4)商業賄賂行為,即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以秘密支付財物或其它報償為手段,以取得有利於自己坦告的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的行為。(5)干擾市場正常交易,如強買強賣,利用顧客連環推銷,即所謂「滾雪球制」或「老鼠會」等。
2)禁止限制競爭行為。限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濫用其擁有的市場優勢地位和市場權力,或兩個以上經營者通過協議等方式就交易價格、銷售、交易條件等方面協調一致,妨礙公平競爭,損害競爭對手利益的行為。主要有:(1)附條件交易行為,即違背購買者意願採用搭售和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交易行為。(2)強迫性交易行為,即採用脅迫或其他強制手段從事交易,以及妨礙他人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3)超經濟強制行為,即利用行政力量,限制和破壞正常市場競爭的行為。(4)低價銷售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即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在一定的市場和時期內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5)限制競爭協議行為,即以協議的方式,共同決定商品的價格、產銷量、技術標准、交易客戶、交易地區等,從而限制市場競爭,牟取超額利潤的行為。(6)串通投標行為,即投標人之間或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私下串通,共同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利益的行為。
3)禁止壟斷行為。壟斷行為是指通過獨占、兼並、獨家交易(只允許經銷商銷售某一家企業的商品)、股份保有(佔有其他企業的股份)、董事兼任等形式,以達到完全、永久地排斥競爭對手,取得獨占、控制和支配市場的目的。
市場交易規則是各市場主體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活動所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與規范。
市場規則的最主要內容包括:
1)市場交易方式的規范。
2)市場交易行為的規范。
市場仲裁規則是市場仲裁機構在對市場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進行仲裁時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和規范。仲裁規則最重要的是遵循公平原則。
加快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形成完善的、系統的市場經濟法規體系。
隨著的發展,要加快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形成完善的、系統的市場經濟法規體系。
1)要清理與要求不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清理與要求不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建立健全市場規則、規范市場秩序的客觀要求。
2)制定所需要的法律、法規。
『肆』 你知道雪球結構收益憑證底層交易結構是什麼樣的嗎
知道的,因為我曾經投資過這種交易,這種交易的結構並不是很復雜的,很多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