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淘寶虛假交易被查100多單,會被處罰哪些方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加班工資計算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的(即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1)判定虛假交易罰多少擴展閱讀:
單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不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僅在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可以選擇安排調休,不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⑵ 淘寶售假違規有什麼處罰
賣假貨不構成犯罪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淘寶賣家虛假交易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一般處罰如下: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⑶ 淘寶虛假交易沒清洗,申訴不通過會有什麼處罰
1、虛假交易商品降權:淘寶對涉嫌虛假交易的商品,給於30天的單個商品淘寶網搜索降權。如某商品發生多次,搜索降權時間會滾動計算。
2、虛假交易賬號處罰:刪除銷量、屏蔽評論內容、店鋪評分和信用分不累計;情節嚴重的,還將下架店鋪內所有商品。
(3)判定虛假交易罰多少擴展閱讀:
常見的虛假交易方式都有:
1、發布純信息,包含但不僅限於:減肥秘方、賺錢方法、會員招募、商品知識介紹、免費信息以及購物體驗介紹等。
2、發布免費獲取或價格奇低的商品,包含但不僅限於:無償從發行方獲得的優惠券或資格權、免費商品、軟體下載、電子刊物(凡是通過網路傳輸的一切電子商品)、電子郵件地址邀請等;1元以下虛擬類商品;1元及1元以下服務類商品;手機壁紙、圖鈴等。
3、在搭配套餐等打包銷售形式的寶貝描述中有明確表示僅部分商品會發貨的文字內容。
⑷ 淘寶虛假交易被抓怎麼辦,要刪除寶貝么
淘寶虛假交易被抓要下架商品,賣家會被搜索降權商品、取消虛假交易產生的不當利益。
淘寶虛假交易的處罰措施:
1、情節輕微的,每次扣A類2分;
2、情節一般的,每次扣A類12分;
3、情節嚴重的,每次扣A類48分;
4、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B類48分。
註:如賣家認為淘寶對虛假交易的判定有誤,賣家可向淘寶進行申訴。申訴成立的條件:舉證證明異常交易是基於真實消費場景和合理解釋異常交易的原因。
(4)判定虛假交易罰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規定:
第八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有本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並予以公示。
⑸ 虛假交易遭刑拘嗎
虛假交易是不存在、不真實的買賣行為,涉嫌詐騙罪,可以追罰。在互聯網中,一般指在淘寶、拍拍等網路購物平台中通過不正當方式獲得商品銷量、店鋪評分、信用積分等不當利益,妨害買家權益行為。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