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賣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一、買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在購買二手房時,查看清楚以下幾部分就不會有大問題出現。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即可。
2、核實房屋狀況。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築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於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
3、明確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餘款幾大步驟。這幾個步驟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證據、過戶是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過戶、在交房時要查看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費、水電煤氣費。
4、明確違約責任。和賣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
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有的買方簽約後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致使賣方交房後無法及時收到餘款;有的賣方發現房價飆升,則稱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因此,為避免風險,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二、買二手房應注意什麼
為了有效避免日後糾紛的出現,二手房買賣過程中還應注意:
1、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另外,必要時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Ⅱ 買二手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備的手續有:
1、交定金簽定定房協議;
2、幾日內准備首付款簽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備案科備案;
4、如果是銀行貸款的就需要到所屬銀行辦理銀行貸款(或者是公積金貸款);
5、貸款客戶在辦理貸款同時需要提前交納契稅/印花稅/維修基金/氣源費/產權工本費等辦理產權證費用;
6、現金客戶只許等產權證辦理時交納以上費用即可。
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備的證件有:
1、身份證,房主的身份證。
2、戶口本、計生證、個人收入證明和銀行近三月到半年的賬單;如果是單身,要帶單身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已婚的;要帶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收入證明。
3、二手房業主給你房子。你給他首期,房管局才過戶。
4、交定金的收據,交房款的發票和交納契稅的稅票。
5、交納登記費印花稅等的票據。
6、買房協議和買房合同。
7、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