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內部交易,內部交易的好處和它的影響
內部交易,內部交易是指集團公司內部母公司與其所屬的子公司之間以及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除股權投資以外的各種往來業務及交易事項。
內部交易核算應該注意的問題:
在國民經濟核算中,經濟活動單位的界定除了考慮其自身特點之外,還需特別注意能否獲取所需的原始資料。例如,在定義基層單位時,要求「能夠獲取有關生產活動的投入與產出資料,包括勞動和資本生產要素的投入」。但對內部交易而言。其流量的獲取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內部交易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活動的隱蔽性或非公開性,這無疑增加了核算的難度。基於此,在進行內部交易核算時,需重點關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定義區分:內部交易僅僅是發生在一個機構單位內的經濟活動。
2、虛擬交易:從某種角度來看,內部交易是一種「有實無名」的交易,即確實存在這種經濟活動,但未發生在機構單位之間。
3、范圍確定:在現實生活中,單位內部的經濟活動種類繁多,且經常發生。但是,有相當一部分內部交易沒有納入SNA~1993的核算范圍,這些交易大都發生在住戶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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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內幕交易是什麼意思
內幕交易是指以獲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的行為。具體包括: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人員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取內幕信息,並根據該信息買賣證券或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其他內幕交易行為。
內幕交易的性質
內幕交易是一種典型的證券欺詐行為,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其掌握的未公開的價格敏感信息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從而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的欺詐行為。根據規定,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內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1)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
(2)內幕人員向他人泄漏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利的行為;
(3)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並根據該內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這里的內幕人員,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市場和主管機關和證券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為該上市公司服務的律師、會計師等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Ⅲ 什麼是內部交易
內部交易概念
1.內部交易解決的是集團企業內部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公司間、三方、組織間、組織內;
2.內部交易的交易實體:調出方、調入方、出貨方;
3.內部交易的載體:調撥申請、調撥訂單(公司間調撥訂單、組織間調撥訂單、組織內調撥訂單、三方調撥訂單);
4.內部交易分類:直運調撥、入庫調撥
5.內部交易環節:調撥申請、調撥申請安排、調撥訂單的生成、執行、結束、內部交易結算、轉財務形成交易企業雙方的應收應付、內部交易查詢分析;
Ⅳ 什麼是內幕交易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行為。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Ⅳ 什麼是股票內幕交易
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管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發行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它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Ⅵ 股票內部交易是什麼意思
股票內幕交易是指金融企業或信息機構的領導人物利用自己的工作,將未公開的股票信息以非法的方式披露給投機者,投機者利用這類信息在金融市場上牟取暴利的經濟行為。因為證券交易所通常只有幾個大券商可以進入,外人很難知道很多交易活動。因此,股票內幕交易具有很強的神秘性。西方國家對內幕交易的合法性存在爭議。
有人認為,很多內部交易如果不刻意使用非法手段獲取未公開的股票信息,仍然是可行的;也有人認為,金融公司決策者的股票交易,只要不是基於未公開的股票市場信息,並已向有關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就應被視為合法。西方司法界認為,股票內幕交易欺騙不知情的投機者,交易者竊取信息,破壞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信任。因此,英國於1980年頒布了《公司法》,對這類活動有特別規定。198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內幕交易制裁法案,以限制此類活動。
拓展資料:
一、股市中有些人會特別容易知道上市公司的股價敏感信息,比如公司董事、會計師或者公司管理層。如果他們利用這些股價敏感信息進行股票交易,這就構成了不公平交易,這些人被稱為內幕交易者。 比如一家上市公司即將公布業績。在公告之前,公司的賬目已經過會計師的明確審計。假設公司利潤大幅翻了三倍,如果公司市盈率不變,利潤翻了三倍,就意味著股價可以翻三倍。那些知情人士,可能會率先在市場上吸收公司的股份;但另一方面,由於公司的利潤尚未可知,當股價上漲時,少數股東可能急於出售股票以換取現金。
二、內部人知道這個好消息,小股東不知道,造成的交易是不平等的交易,應該禁止。 同樣,如果公司利潤大幅倒退或在訴訟中敗訴,起訴方需要賠償。如果內幕人士為了避免損失,在信息公布前在市場上出售公司股票,將違反《內幕交易條例》。這些內幕交易者將受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制裁 內幕交易是典型的欺詐行為 內幕交易是典型的證券欺詐,是指證券交易的內幕人員利用未公開的價格敏感信息買賣證券,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的欺詐行為。根據規定,了解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賣公司證券、披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
Ⅶ 什麼是嵌套交易具體是怎麼操作的 特別是在股票方面
「嵌套交易」的總方法是:一旦「母體股」和「嵌體股」正式確定,「嵌套交易」正式開始,就應本著控制總量、配對交易、越漲越賣、越跌越買的原則進行換股、高拋低吸,在交易到一定程度、基本達到預期目的後,即可進行回轉交易——高拋買入的「嵌體股」,同時將賣出的「母體股」買回來,從而結束一輪完整的「嵌套交易」
簡單的就是短線的高拋低吸,股票在上揚過程中進行來回操作
再簡單就是 比如10買入1000股 跌倒9元買入1000股 攤平成本設立箱體
Ⅷ 什麼是內幕交易
內幕交易是一種典型的證券欺詐行為,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內幕消息公開前,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向他人提出買賣證券建議的行為。內幕交易一直以來都是證券監管機構積極防控和嚴厲打擊的對象。要理解內幕交易,需從內幕信息、內幕人員和內幕行為這三個點出發。
(1)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指未對外界公布的信息,產生於由信息形成合意、決策文件到對外公布過程。這種隱藏在「幕後」的信息通常涉及公司經營、財務等重要方面,一般是公司發展的「風向標」。《證券法》第75條列舉了幾種內幕信息典型。
這些重大信息在發布之後,可能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和證券價格產生重大影響。例如,上市公司重大財務虧損信息、違約糾紛、高管涉嫌違法違紀等信息往往會引起公司股票價格下跌;上市公司的盈利信息、資產增值信息往往會引起證券價格的上漲。
(2)內幕人員
內幕人員是指內幕信息「知情人」。俗話說「近水樓台先得月」,這些知情人因其職務、職權或者通過其他渠道,在重要信息發布前就掌握內幕消息。
內幕人員分兩種,一種是《證券法》第74條規定的內幕消息知情人,包括發行人董監高,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及其董監高,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監高,因職務便利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等機構的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另一種則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內幕消息的知情人,如《證券法》第74條規定人員的親屬、利益關系人,通過不正當的途徑比如偷聽電話、拆封信件等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
(3)內幕行為
內幕行為即指內幕人員利用其掌握的內幕信息獲利或者減免損失的行為,這種獲利可能是直接獲利或間接獲利。
最常見的內幕行為是在內幕信息公開前的敏感期買賣公司證券,這種買賣證券的行為可能是內幕人員自己操作,或是明示、暗示其他人進行證券買賣。例如,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發生虧損等內幕信息對外公布前大量拋售公司股票,為自己止損,便是一種典型的內幕交易行為。
此外,在內幕信息向公眾公開前,內幕人員泄露內幕信息給他人,也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內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