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交易量怎麼看
期貨成交量是某一期貨合約在當日成交合約的雙邊累計數量,單位為「手」。VOL是成毀世交量指標。主要看K線的成交量,底下的柱子越長,表示成交量越大,成交活躍。反之則越小。在VOL指標旁邊會有一個數值顯示該K線的具體成交量。結合OI指標可以看出該K線是建倉,還是平倉。
1、期貨成交量,期貨的基本(最小)交易單位是(一張)合約,俗稱「手」。
2、期貨成交量就是已經成交的合約數量,是(買和賣)雙邊計算的,所以一定是偶數。
3、比如甲在1234元的價位上買入10手(10張合約),乙在1234元的價位上賣出10手,那麼他畢首們就成交了,期貨成交量就是20手。
期貨交易注意事項
一般而言,未獲利的隔夜持倉要控制在資金的30%以下。對於初入期市者來說,研判行情的漲跌應該放在第二位,資金管理是第一關。它考驗的是投資者思維及纖數肢操作上的嚴謹,隨意操作,單量時大時小是期貨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現實中,並非期貨高手就比新手判斷得更准確,他們只是在資金管理、操作技巧上比新手更有經驗。還有的投資者更是拿股票操作的方法做期貨,滿倉進行交易,在期貨市場這樣操作的結果是只要一次失誤就可能血本無歸。所以期貨市場投資還是應該堅持資金管理的原則,切勿孤注一擲。
㈡ 期貨交易最少多少手
最低可以買一手,基本上是1:10杠桿,期貨怎樣開戶?1,需要本人攜帶自己身份證,來我營業部辦理開戶手續2,填寫開戶資料:需要填的內容有(自然人資料表,投資者風險提示函,投資者信息,三方存款銀行聯),主要填的內容就是地址,電話,郵編,國籍等,期貨交易的一般過程如下:
(1) 期貨交易者在經紀公司輸開戶手續,包括簽署一份授權經紀公司代為買賣合同及繳付手續費的授權書,經紀公司獲此授權後,就可根據該合同的條款,按照客戶的指標辦理期貨的買賣。
(2) 經紀人接到客戶的訂單後,立即用電話、電傳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經紀公司駐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經紀公司交易代表將收到的訂單打上時間圖章,即送至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
(4) 場內出市代表將客戶的指令輸入計算機進行交易。
(5) 每一筆交易完成後,場內出市代表須將交易記錄通知場外經紀人,並通知客戶。
(6) 當客戶要求將期貨合約平倉時,要立即通知經紀人,由經紀人用電話通知駐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過場內出市代表將該筆期貨合約進行對沖,同時通過交易電腦進行清算,並由經紀人將對沖後的純利或虧損報表寄給客戶。
(7) 如客戶在短期內不平倉,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當天交易所結算價格結算一次。如帳面出現虧損,客戶需要暫時補交虧損差額;如有帳面盈餘,即由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
拓展資料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它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和股票的關系,就像是商品期貨和相應商品一樣。目前我國只上市了滬深300股指期貨,對應的標的物是滬深300指數,該指數的300隻成分股從滬深兩家交易所選出,是反映國內滬深兩市整體走勢的指數。股指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范疇,於10年4月份上市,中金所對一般投資者的准入性門檻還是比較高的,當然除了開戶50萬以上資金限制以外,本身交易一手合約的資金也是相對較高的。
㈢ 商品期貨一個賬戶一天最多能夠交易多少手
商品期貨是沒有限制交易手數的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協議。商品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投資特點
(1)杠桿機制,以小博大。投資商品期貨只需要交納5%~20%的履約保證金,就可控制100%的虛擬資金。
(2)交易便利。由於期貨合約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質量、交貨地點等都已標准化,
商品期貨走勢
合約的互換性和流通性較高。
(3)信息公開,交易效率高。期貨交易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條件下公平競爭。同時,期貨交易有固定的場所、程序和規則,運作高效。
(4)期貨交易可以雙向操作,簡便、靈活。交納保證金後即可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且只需用少數幾個指令在數秒或數分鍾內即可達成交易。
(5)合約的履約有保證。期貨交易達成後,須通過結算部門結算、確認,無須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㈣ 股指期貨每天交易限制幾手
一、 持倉限制
對投資者同一品種單個合約月份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自然人持倉限額為1000手,法人持倉限額為5000手。
二、強行平倉制度
1.每天上午節由會員自平,上午節後由交易所強平。
2.當某結算會員的代理賬戶出現違約時,交易所會凍結自營會員開倉許可權,然後把自營會員的多餘結算準備金移入代理賬戶。如果仍然不足於彌補虧損,則強平其自營賬戶,所釋放的資金來補足代理賬戶虧損。如果不足,則強平代理賬戶持倉,直到賬戶保證金余額為正。
三、強制減倉制度
當市場連續二天出現同方向漲停或跌停,交易所有權採用強制減倉制度。
四、價格限制制度
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漲跌停板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最後交易日不設漲跌停板。每日開盤之後,當某一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時且持續一分鍾,對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
(一) 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不得超過熔斷價格,繼續撮合成交。啟動熔斷機制十分鍾後,取消熔斷價格限制,10%的漲跌停板生效。
(二) 當某合約出現在熔斷價格的申報價申報時,開始進入熔斷檢查期。熔斷檢查期為一分鍾,在熔斷檢查期內不允許申報價格超過熔斷價格,並對超過熔斷板的申報給出恰當提示。
(三) 在11∶20-11∶30之間啟動熔斷機制的,則在當日13∶00開始交易時,取消熔斷價格限制,10%的漲跌停板生效。
(四) 如果熔斷檢查期未完成就進入了非交易狀態,則熔斷檢查期自動結束。當可再次進入可交易狀態時,重新開始計算熔斷檢查期。
(五) 每日閉市前30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但如果有已經啟動的熔斷期,則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六) 每個交易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