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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亂象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3-09-14 22:20:09

⑴ 產權交易所規定不得將權益按照標准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什麼意思這樣的規定有什麼作用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將先前以各類名目設立的交易所,推到了被清理整頓的風口浪尖。今後,「野蠻生長」的各類交易所或許將結束監管真空期,而投資者的權益保護也將進一步加強。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各類交易所面臨的諸多法律困惑仍有待解決
交易所亂象叢生
近年來,一些地區為推進權益(如股權、產權等)和商品市場發展,陸續批准設立了一些從事產權交易、文化藝術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等各種類型的交易場所。由於缺乏規范管理,在交易場所設立和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問題日益突出,風險不斷暴露,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非經中央政府批准設立的各種交易場所達300多家,交易標的涉及稀貴金屬、藝術品、股權、碳排放權,以及農副產品、醫葯產品等。如今年以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天津文交所,以及噱頭十足的華西村商品交易所、中國期酒交易所等等。這些交易所質量參差不齊,存在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
日前,在同濟大學法學院、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上海律協期貨專業委員會、同濟大學上海期貨研究院共同舉辦的「交易所規范發展法律問題研討會」上,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教授指出了目前國內各類交易所存在的四大「亂象」:
一是交易場所組織者放棄管理,或交易規則設計不合理,或擅自頻繁變更規則,運營模式混亂、交易信息不透明,致使投機分子出沒,違規炒作、價格操縱等風險事件頻發,行情波動劇烈,完全背離規避風險、發現價格的初衷,淪為投機賭博者的舞台,組織者亦牟取暴利,給市場和投資者者帶來了嚴重損失。
二是片面追求交易量,盲目擴大市場規模,通過各種手段吸引投資公眾參與。一些未經正規合法注冊的交易場所四處誘騙投資者開戶交易;一些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吸收自然人參加交易,直接埋下社會不穩定的隱患。某交易場所試營業一年內,客戶數量已經超過了1萬戶;某交易所的投資者為達到金卡開戶門檻,不惜舉債辦卡,日開戶量曾一度達到300人,平均每天吸收資金1.5億元。
三是一些交易場所未經批准,違法開展變相證券期貨交易活動,將股權、文化藝術品等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和轉讓,採取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或採用期貨方式交易大宗現貨商品。如個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將不能分割的品種,份額化後集中競價交易。
四是個別交易場所股東直接參與買賣,甚至發生管理人員侵吞客戶資金、經營者捲款逃跑等問題,如2008年華夏交易所數億元保證金被捲款潛逃,遺留問題至今尚未解決。
除此之外,光大證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助理、法學博士胡茂剛也指出了目前國內類期貨交易所泛濫,帶來的一些不規范運作,例如,自營商代理自然人客戶入市,交易佔比畸高;交易制度權威性不足,修改沒有法定程序;客戶資金未實現三方存管;保證金較低或者倉單質押融資超過50%等。
各類交易所「野蠻生長」、「亂象叢生」,有其深層次的原因。在吳弘看來,「既有地方政府受強烈的金融熱情驅動,熱衷於發展本地交易市場,忽視市場建設規律和政府監管責任的現實;也有相關法制尚不健全,存在監管盲區的問題。」
「當年"原始股"欺詐活動教訓應該吸取」,吳弘談道,「不法分子與非法中介機構就是藉助了某些不規范的產權交易場所交易非上市公司股權,被害的投資者數量巨大且具有不確定性,其合法權益遭受了嚴重的損害:由於受讓後沒有合法流通渠道,其股東身份也難以獲發行公司承認,投資者如同持有廢紙一般;一些投資者用自己的血汗錢投入其中,結果錢款被捲走,肥了非法倒賣的中介公司;加上非法交易的行為人往往轉移、揮霍部分或全部資金,查處和清退資金的工作也非常困難,以致釀成群體性矛盾,危及社會穩定。」
由此可見,不規范交易場所問題風險性大,社會影響大,如任其發展蔓延下去,極易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必須及時清理整頓。
上個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規定,「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準的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准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專家指出,我們應乘著國務院38號文的「東風」,認真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對涉及社會公眾參與、採用變相證券期貨方式交易的場所堅決整頓。
監管真空期何時結束
各類交易所亂象叢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監管的缺失,因此,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制度至關重要。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院院長助理劉春彥一針見血地指出,「證券交易所受《證券法》以及證監會制定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調整的,受證監會監管;期貨交易所受《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由證監會制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調整的,受證監會監管。與之相比,文交所等各類交易所是新生的事物,目前處於模糊地帶,既無配套的法律法規對其約束,也不受統一的市場監管機構的監管。文交所性質的難以定位,使得對其監管難以找到明確的歸口。天津文交所目前發展形勢類似於證券化交易市場,但其交易的又是文化類產品,證監會對其監管難以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據。」
「現在國內各文交所主要是由文化部門監管,或者根本就沒有監管部門。某文交所受到質疑後在媒體上聲稱向監管部門匯報,未見其下文。目前,鄭州文交所因涉嫌違法經營文物被文物局核實調查,雖然最終結果未成定論,但對監管法律的缺位敲響了警鍾。」劉春彥補充道。
的確,加強有效監管,是交易所規范發展急需跨過的一道門檻。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貝政明分析道,「目前,從交易所自律管理和對違規行為處罰的權力來源來看,證券、期貨交易所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其權力來源,一是證券法律、期貨條例和交易所管理辦法的授權;二是會員大會或股東大會對相關規則表決通過的集體意志;而《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對此付諸闕如,可謂自設權力。與此同時,天津文交還自行免除義務。」
「二十年交易所潮起潮落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政府監管缺位、急功近利、放任資本逐利與投機,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為此,貝政明律師建議,「建立統一的交易所監管機制勢在必行。」
自國務院38號文發布以後,對各類交易所的監管,將提上日程。據了解,此前,對於文交所的監管單位,各方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法,文交所從工商局注冊登記後就處於「放任自由」的狀態,規則頻繁更改、市場大起大落等問題接連不斷。但根據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凡使用"交易所"字樣的交易場所,除經國務院或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之外,必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有業內人士猜測,可能會將判斷文交所以及相關的藝術品交易是否合乎規定的權力交給地方政府。
不過,也有專家持不同意見,「地方政府是沒有權力批准建立文交所的,文交所進行的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實際上就是證券化的交易模式,所謂的文交所操作的是股份,操作的模式和規則應該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模式來進行,成立也必須通過證監委甚至國務院批准。如果有人將文交所的保證金捲走,地方政府是否有賠償的義務?」
不過,「文交所如果讓證監會來進行協調、監督、監管,也是存在問題的,證監會按照國家《證券法》規定,只對公募進行管理,而對於文交所涉及的私募,《證券法》並沒有給予證監會管理職能。」業內人士表示。
除了文交所的監管職能需進一步明晰外,貴金屬交易所和大宗電子市場也需要清理整頓。業內人士指出,「這場監管風暴其實反映了中國資本市場深層次體制上的問題。這一點在黃金上最明顯,即中國分業監管的困惑。按照商品屬性,黃金應歸商務部,按貨幣屬性則應歸屬央行,按照類似證券、期貨的交易方式又屬於證監會管轄范圍。或許黃金可以作為混業監管的先例,應該成立一個綜合監管部門。」
解決三大法律困惑
交易所要規范發展,一方面,需解決好監管難題,而另一方面,需直面三大法律困惑。劉春彥告訴記者,「一是各類交易所的規製法律體系建立;二是各類交易所的法律性質、組織形式;三是各類交易所的規則法律效力。」
首先,需建立各類交易所的規製法律體系。
劉春彥表示,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法律規范體系的主體是由2005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頒布的《證券法》和2001年12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修訂頒布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構成。自《公司法》和《證券法》修訂以來,輔助以中國證監會發布或者聯合國務院其他部門發布的各種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基本上形成了覆蓋證券市場各個主體、各個環節的規章體系,使證券市場法規體系基本健全。
我國雖未頒布《期貨交易法》,但2007年2月7日國務院第168次常務會議通過頒布《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國證監會作為期貨市場的監管機關,為貫徹執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了與之相配套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規章,從而強化了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模式,明確了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的地位。
「目前,我國尚未出台與各地文交所和藝術品權利份額發行、交易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出台專門針對藝術品份額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各地文交所的籌建和藝術品份額的公開發售和交易活動的法律法規依據不足。許多交易所實際上是一個金融機構或者類金融機構。根據一般金融監管的原則,金融類的交易所或者交易場所一定要通過國家強制的法律監管起來,否則會引起系統性風險,引起社會不穩定。」劉春彥分析道。
其次,各類交易所的法律性質、組織形式待明確。
「我國目前沒有對文交所等交易所進行規制的相關法律,現有二十四家交易所根據他們的官網載明信息,都是採用公司制的,這就決定交易所要受到《公司法》的調整。這產生兩點問題,第一,我國《公司法》第5條規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第4條也將股東的資產收益權作為股東的第一項權利加以規定,體現了公司的營利性的特徵。天津文化產權交易所等多家交易所在交易規則中規定其為非營利性的機構,其實際經營仍然是以盈利為目的,這就造成了矛盾;第二,我國目前的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的組織形式都是採取的會員制,公司以會員的身份共同組成。根據會員制交易所的組織規則,只有取得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才可以參與證券交易所或者期貨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非會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可參與交易。而文交所沒有類似A股券商的中介機構,基於文交所內部的電子交易系統,向文交所上繳一定比例的傭金,投資者可以進行藝術品份額交易買賣,事實上文交所還承擔了"交易中介"的角色。由此看來,文交所其實是執行了交易所和券商的雙重職能。這樣就會造成各方責任不清、信息不透明等一系列的問題。現有的兩家證券交易所和四家期貨交易所從本質上屬於場內交易,其他的交易所不都屬於場內交易,場內交易的本質是交易所履行中央對手方職能,交易所也承擔履約擔保職能。這是其它交易所所不具備的。」劉春彥表示。
第三,如何體現各類交易所的規則法律效力?
據了解,現有的交易所都是公司制的,交易所單方制定的交易規則的法律效力如果存在疑問,交易所是否有權單方更改規則?投資者參與交易是否默認規則的法律效力,這些規則是否通過了有關部門的批准?根據《證券法》第118條的規定,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規則,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而現有的這些文化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未經有關機構批准,其法律效力存疑。
而此次國務院發布的38號文件,則對交易規則規定非常嚴厲。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律師、高級合夥人曲峰分析道,「一方面,出台相關規定,控制現貨和證券的交易廣度,如禁止自行將權益均等化並連續集中競價,且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另一方面,清理交易規則。如非經批準的電子交易場所,禁止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匿名交易、電子撮合等類期貨的標准化合約交易方式,其中還規定同一投資者就一個產品的交易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不難看出,監管層試圖規避頻繁操作和高杠桿風險。」
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
此前,各類交易所由於缺乏相應的監管,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制,存在巨大的風險。尤其是藝術品證券化之後帶來的大幅漲跌,使得一些人在暴富的同時,也讓部分在高位買進的投資者遭受巨大損失。
今年1月,畫家白庚延的《黃河咆哮》以總價600萬元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短短兩個月後,其賬面價值被推高到1億元以上,但此後價格一路下挫,到了10月中旬,《黃河咆哮》的「股價」已從最高點時的18.7元下挫到2.59元,呈現出極端的價格走勢,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
專家指出,文交所發行藝術品份額進行交易,將多餘資金疏導到文化產業這個蓄水池裡,具有一定的資源配置和融資的功能。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增加了藝術品的流動性,同一件藝術品在「上市」以後,可以給出更高的估值,因此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具有一定的價值發現功能。但是,目前的文化產權交易所都沒有統一穩定的定價機制,藝術品的估值缺乏客觀依據,沒有客觀衡量標準的估值體現決定了其漲跌無度的情勢,就像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藝術品股票一個月暴漲十幾倍,更為嚴重的是,這為市場操縱和投機行為提供了溫床,很容易被用來誤導和誘惑大眾進入陷阱,加大普通投資者的風險。
如今,在交易所整頓風暴的影響下,各地文交所的投資者特別關注自身權益的維護。例如,泰山文交所投資者強調,泰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如果是被直接清理,必須以保證所有投資人不受資金損失為底線,按投資人的買入成本價格回購份額。
而漢唐文交所投資者則表示,漢唐文交所無論整頓或關門,原先投資者與漢唐交易所簽訂的交易合同都將終止,投資者有權選擇退出或者繼續和漢唐交易,現在漢唐長時間停牌,給投資者帶來很大的資金隱患和不確定性,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維護投資者權益。對此,漢唐文交所相關負責人回應,「無論採取怎樣的解決方案,都會盡最大努力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對於投資者來說,如何更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呢?有律師建議,「應該詳細研究相關材料後再提出具體的維權方案。不能僅僅根據主體是工商登記過的,就認為其行為合法,設立交易所需要以國務院等批准作為前置程序,故即使主體注冊合法,也不影響其交易所本身的違規性。」
此外,要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還需要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獲得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這方面仍需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
「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投資者到底有哪些法律權利還不清楚,目前多數的文交所交易規則只規定了知情權和按份享有所有權,而對投資者的其他權利及其如何行使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劉春彥進一步指出,「如《天津文化產權交易所暫行規則》第15條規定,投資人享有對藝術品和份額交易信息的知情權,包括但不限於藝術品的基本情況、發售上市過程中披露的重要信息、交易過程中披露的相關信息;第16條規定,投資人按本規則規定享有份額交易權,購買並持有份額即成為該份額標的物的共有人。與我國的證券投資者相比,對藝術品份額投資者的權益保護缺乏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藝術品退市的交割機制,藝術品份額發行期間投資者享有哪些權利和應如何行使這些權利,都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規定。更為重要的是,投資者的投資如果受到侵害是否享有民事訴訟的權利不清。而《證券法》則規定了投資者可以對因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受到侵害時享有民事訴訟的權利。」
「清理整頓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規范發展。」劉春彥告訴記者,「當然還有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如何發揮各類交易所市場主體的創新能力與加強國家監管之間的平衡,維護企業經營自由權。」

⑵ 常見的5種投資陷阱,希望你在投資的路上一種也不要碰上

巴菲特有句名言:「投資的第一原則是永遠不要虧錢,第二條原則是永遠不要忘記第一條規則。」

投資者的每一分錢都是血汗錢,防範風險永遠比博取收益更重要。如果做不好風險管理,積累再多的財富都可能化為烏有,從1萬到1億可能需要 一輩子 ,但從1億到1萬有時卻只需要 一瞬間

常見類型:e租寶,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錢寶網、唐小僧

一句話:打著高年化回報,在網路吸引你投錢,投向產品完全不明朗

如何避坑:不貪心高回報,做好低風險投資


P2P互聯網借貸平台,就是通過網路,把錢借給平台方,平台方再借給需要資金的一方,實現點(poin)對點的資金融通,所以稱為P2P,通過網路實現資金的融通,資金需求方獲得資金,資金供給方獲得利息,這不是兩全其美嗎?但實際中間存在很多不透明的環節,也就是人性作惡的環節。

P2P自出現誕生以來,由於一直沒有被納入到現有的監管體系中來,行業中的亂象紛呈。主要是很多騙子平台以高收益為誘餌,虛構項目信息,設立資金池,借新還舊。從激進經營爆雷到直接詐騙跑路的事件比比皆是,e租寶、鑫利源、校園貸、月光寶盒等曾經炒得火熱的機構生存一兩年就紛紛跑路停業。


第一種投資陷阱是平台自融自保。 自融是平台發標為自身融資,自保是平台為投資人提供本息保障。比如快鹿系就曾用自己的影視公司,走自己的通道公司,靠自己的擔保公司,用自家的P2P平台,最終投向了自家的《葉問3》。

第二種投資陷阱是借新還舊。 這種騙局是典型的龐氏騙局,主要是通過借新還舊,償還高額利息,一旦新增資金放緩或者停止進入時,整個體系就會崩盤。大部分P2P問題平台都有龐氏騙局的影子如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錢寶網、唐小僧等。


第三種投資陷阱是打折回收債權,收割投資者。 P2P平台不只是投資之前全是雷,甚至平台出了問題也都是雷。很多P2P平台在爆雷後都會在兌付計劃中為投資者提供即時退出的選項,只不過如果選擇這一選項,就要接受投資者持有的債權進行打折。一般來說,厚道靠譜一些的打折在七折左右,窟窿太大隻能通過收割投資者完成兌付的打折比例一般在1-3折。


常見類型:炒股群,內幕消息,炒股大師

一句話:警惕網上炒股大師,特別是拉群,給你推薦股票那種

如何避坑:遇到推薦股票,內幕消息的,果斷拉黑,舉報


我們國家大部分的股民,都是中老年人,而這部分人群,很多都是缺乏金融知識的,但是手上卻有閑錢的,而這些內部炒股群的騙子,就是瞄準這類錢多,頭腦簡單的,想賺錢的大爺大媽。

不知道你有沒有遇到過,某天有人加你微信,或者打你電話,說某某炒股大師有內幕信息,邀請你進群聽分享,然後開始幾天的分享,最後推薦幾只股票,讓你高位買進,最後他們卻高位出貨,完成一波完美的收割。

這類陷阱的實際就是配合莊家操縱股價收割。


股價操縱的手法多種多樣,但總體來說,主要有四種操作方式。

第一種是單純通過多賬戶操作拉高股價吸引散戶高位接盤然後再出貨。

第二種是勾結上市公司實控人通過「高送轉」等利好消息或者熱點題材拉升股價然後出貨獲利。 前面兩種股民應該深有體會,之前被罰了超百億的某徐姓大佬,擅長的就是此類操作。

第三種是利用自身的市場影響力,散布虛假消息給散戶薦股,拉升股價然後再高位出貨的方式。 這種一般都是通過各種包裝出來的專家薦股、冒用名人、專家相似賬號的方式來欺騙投資者。

第四種是操縱境外股票尤其是港股。 近些年來,很多莊家也走出國門,不只局限於A股市場的操縱股價,港股等海股票市場股票操縱的案例也越來越多。

我們說的推薦股票,內幕消息交流群,主要就是第三類操縱股價的手法。


常見類型:XX原始股快要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了,趕緊買

一句話:用投資原始股上市的造富夢割韭菜

如何避坑:普通投資者請在正規二級市場交易


人無股權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談了。股權投資作為高收益、高風險的一種投資品,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暴富神話,但同樣地,各種股權投資陷阱也開始逐漸出現。總的來說,股權投資陷阱主要是兩種:


第一種投資陷阱是單純的詐騙。 通過邀請投資者成為公司合夥人或向投資者虛稱企業已經或即將上市、發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資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夢,實則利用投資資金非法集資。

最開始的股權投資陷阱是所謂的原始股騙局,現在隨著大家對股權的認知越來越深,這類陷阱正在逐漸減少,但依然有很多這樣的騙局活躍在中國的三四線城市。公司登陸主板及創業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稱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資方式來說,相比於其他投資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種騙局高發的投資方式。

這種騙局一般直接或間接出售空殼公司股權。 比如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上海優索環保以定向發行「原始股」作為手段欺詐投資者,還一度發售股權理財,向投資者承諾48%的年收益。非法融資超過2億元,涉及上千名投資者。

或是藉由新三板協議轉讓,提前買入某隻公司股票然後高價轉讓給投資者。

第二種投資陷阱是接盤高價股權。 一般這種陷阱里出現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權也是好股權,唯一的問題就是股權價格非常貴,遠遠超出合理的價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現的一種手段。這種陷阱往往見於知名獨角獸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時間,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輪番炒作,將獨角獸股權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後又會面臨破發的風險,因此在上市前突擊將這部分股權轉讓給投資者就是最好的選擇。


常見類型:微交易,微盤交易,原油期貨黃金交易盤,買漲跌

一句話:通過控制操作平台價格,前期拉盤讓你瘋狂,然後再進行收割

如何避坑:遠離警惕操縱價格的期貨,外匯交易平台


交易所投資陷阱通常有一定的實物和商品,但是會 通過控制操作平台價格 ,將某些業務包裝成理財產品向 社會 公眾出售來非法吸納資金,並承諾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事實上,在中國境內,只有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大連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 這八家交易所是國務院和證監會批准成立的正規交易所,其他則均為地方政府或者商務部此前批準的交易所。而現在,一些野雞交易所卻像雨後春筍一樣冒出來紛紛涌現,宣稱能短期獲得超高回報,實則吞噬著投資人的財富。

在交易所非法集資案件中,涉案規模和影響最大的是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昆明泛亞通過金屬現貨投資和貿易平台,自買自賣,操控平台價格,維持泛亞的價格比現貨市場價高25%—30%,每年上漲約20%,製造交易火爆的假象,然後藉此包裝所謂「日金寶」等誘人的高收益產品。但實際上每年漲價20%只是為了讓泛亞的價格永遠高於現貨市場價格,因此也永遠不會有真正的買方,並沒有帶來實際增量資金;而交貨商也因此不需補交保證金,投資者年化13.5%的日金寶理財收益,都是自己的本金或者新增投資者的本金。當新增資金放緩或者停止進入時,整個體系就會崩盤,投資者基本血本無歸。泛亞模式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委託日金費和短期回報,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2015年12月,昆明泛亞兌付危機爆發,涉及28個省份的22萬人,非法集資金額總計超過430億元,上千名泛亞投資者聚集在證監會門口集會抗議。


常見類型:五行幣,各類傳銷幣,to the moon

一句話:以數字貨幣為噱頭的傳銷資金盤

如何避坑:遠離山寨空氣數字貨幣,遠離宣傳一夜暴富的傳銷幣


比特幣十年暴漲上萬倍之後,尤其是2017年末和2018年初比特幣接近2萬美元之時,人們對數字貨幣充滿幻想,但實際上,真正有應用價值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只是極少數,大多數字貨幣是毫無實際應用價值的龐氏騙局。

第一種投資陷阱是空氣幣。 空氣幣就是沒有實際落地項目支撐,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具有任何實際價值。它唯一落地的只有兩項,一項是白皮書,一項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白皮書是為了畫餅,上交易所是為了把餅賣出去。

一般空氣幣都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白皮書注重講故事勝過講應用,項目、技術路線圖根本無法落地。二是營銷能力出色,遠超自身的技術能力,甚至團隊根本沒有技術人員。三是代碼並不開源,讓人無從判斷項目到底進展到了哪一地步。

第二種投資陷阱是傳銷幣。 數字貨幣投資陷阱層出不窮。除了我們上面說到的空氣幣之外,還有一種披著數字貨幣外衣的傳銷騙局。這種騙局本質上還是傳銷,跟數字貨幣沒有半點關系,騙子們只是把原先傳銷騙局中的商品替換成了時下最熱門的數字貨幣,有些甚至只是名為「數字貨幣」,其實根本沒有使用區塊鏈技術。 一般在境內的傳銷大多是打著數字貨幣的名義,行傳銷之實。


我個人是信因果規律的 ,種什麼因,就會結什麼果,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

各類金融投資陷阱,騙局的組織者,發行人,種的惡因,所以即使是前期多麼風光,大部分人還是進去了,還沒有進去的那些人,估計拿著錢,也只能終日惶恐。

如果你在投資路上已經被騙了,可以評論或者私信我,教你如何維權追款。

⑶ 網上為什麼不能隨意買賣黃金了

黃金作為一種貨幣,被賦予了互聯網的屬性後,其交易出現了快速增長的趨勢,但一些潛在風險點也開始顯現。近日,央行下發《互聯網黃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就互聯網機構銷售黃金理財產品進行規范,這也成為央行邁出整頓貴金屬市場亂象的第一步。

為了防範互聯網黃金業務風險,央行對互聯網機構設置一些門檻:一個是3000萬的注冊資金,一個是有相關的從業人員。

《意見稿》指出,金融機構應在各項風險可控的范圍內選擇互聯網機構,並對互聯網機構的資質負責。互聯網機構注冊資本應不低於3000萬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同時應具備熟悉黃金業務的工作人員。

多家互聯網黃金平台均不及3000萬元,介於800萬元-1500萬元之間,如要繼續開展業務,想要盡快跟金融機構合作成為代銷機構,必須先補充注冊資本。

互聯網黃金一直游離於監管邊緣之外,央行此次整頓備受關注。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孫長華認為,央行此次新規有助於治理互聯網貴金屬理財的亂象,接下來可能會繼續整頓。他指出,黃金是貴金屬的一種,除此之外,白銀也占據了貴金屬交易的很大份額。在整頓了黃金之後,白銀等貴金屬勢必也將納入到整頓的范圍內,以防監管套利。

⑷ 幣圈「三國殺」:誰才是行業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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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魔幻的2020,哪怕進入下半年,形勢依舊嚴峻,大洋彼岸的Leader無視抖音的火星格局,立誓封殺;微信或將被 米國 政府再度封殺。全球整體經濟金融環境惡化的情況下,中國幣圈在一波DeFi狂潮之後,陸續出現項目跑路,依舊處在多事之秋。

直觀感受,這波DeFi熱潮本來將中心化交易所攔在門外,但無奈太熱鬧,先布局完智能鏈的幣安一猛子扎了進來,一時沒有反應過來的OKEx和火幣就這樣成了局外人。隨著幣安智能鏈的不斷表演,OKEx和火幣只能狂奔補課,據各種有意無意的透露,這兩家極有可能在defi和公鏈領域有較大的動作。

據統計,OKEx、幣安和火幣Pro的成交量接近全球成交量的四成。現貨交易量來看幣安位列第一,衍生品領域目前前四名當中這三家都位列其中。上述三家交易所在中國市場來看是名副其實的三足鼎立。而這三家由中國人創辦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之間的恩怨情仇,簡直可以寫就一部幣圈的「三國殺」。

2018年5月,爆倉維權者光顧OKEx的關聯公司,OKcoin辦公樓被曝出遭到保安毆打;幣安和紅杉資本鬧僵、火幣卻向紅杉資本熱情招手;OKEX創始人徐明星剛和火幣李林喝完「交杯酒」,OKEx原高管李書沸就宣布離職,並光速入職火幣;火幣 Pro、幣安、OKEx紛紛被央視《經濟信息聯播》點名;2020年3月12日幣市大動盪之後,OKEx和火幣的宕機上演維權大戲;近期,由於幣安智能鏈上的挖礦項目無常損失較大,幣安迎來了維權羅生門.....

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幣圈裡的「黑稿」就從來沒有缺席過,用製造各種花邊緋聞的形式來「互黑」同行,使出「三十六計」的渾身解數來輿論「打壓」同行...甚至還有人專門推出個「幣安黑幕」的網站。(截止筆者發稿時,不知道是網站建設者良心發現還是被舉報投訴了,已經無法打開)

至於幣圈裡的「人身攻擊」,就更不一而足了。比如,惡意P圖,抹黑同行進行色情營銷——幣安的何一、六六、七七均被惡意P圖,對她們展開人身攻擊。奇葩的是,OKEx竟然一度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發布關於同行的負面新聞,後做了刪除處理。

幣圈的「撕逼」程度,比國內 娛樂 圈還奧斯卡,當然,對於熟悉幣圈的「吃瓜群眾」來說,三大交易所之間「明爭暗鬥」的事可能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就在去年7月,三大知名交易所 (幣安、火幣、OKEX)因為幣安第八次銷毀BNB引發了一場撕逼大戰,看的咱們吃瓜群眾一愣一愣的。更有各種「黑公關」,不一而足。

例如本月剛剛主網上線的幣安智能鏈,完全就是一個「招黑」的項目,因為目前三大裡面,只有幣安先搞出了智能鏈,另外兩家暫時做不到,所以斗爭就不在檯面上了。加上智能鏈剛開始跑起來的時候,線上入駐的某個項目開場演砸了,雖說這口鍋扣在幣安身上有點冤,但總算被抓到了小辮子,所以真假「維權群」等黑公關方式又接踵而至。

實際上,OKEx、火幣、幣安三家交易所之間的恩怨由來已久。 我們從三家的 歷史 脈絡就能看出端倪。OKEx的「前身」OKCoin和火幣都是國內交易所老字型大小,均創辦於2013年。 據熟悉幣圈的「老人」說,剛開業的時候,兩家還是鄰居,窩在同一棟樓里。

比特幣的「瘋狂」使得這兩家交易所成為行業頭部,一度占據全球 50%以上比特幣現貨交易份額。初期OKCoin非常注重用戶體驗,哪怕用戶說自己丟了幾個幣,OK也會給個交代,「越努力,越幸運」,OK在早期接連獲得百萬天使投資,後又獲風險投資機構千萬美元的A輪投資。OK很快進入高速發展期——這也是徐明星最開心的一段創業時光。

火幣網以永久免交易手續費吸引了大量用戶,上線半年後就獲得紅杉資本A輪數千萬美元投資。2015年開始,火幣在市場佔有率上開始佔有絕對優勢。

到了2017年,比特幣再次迎來大牛市,價格暴漲接近2萬美元。 另一個巨頭幣安,進入大眾眼線,打破了火幣、OK兩強對峙的局面。更何況,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和「幣圈一姐」何一都曾是OKCoin的前高管。所以,這些為後面幾家的纏斗埋下了伏筆。

三家交易所中,幣安最年輕,2017年7月上線。「九四」過後, 國內監管加嚴,火幣、OK忙於保身,幣安主打差異化,一開始就走國際化路線,伺服器均注冊設立在海外,迅速佔領海外市場。幣安的殺手鐧是只做幣幣交易,不涉及加密貨幣對法幣的交易對,巧妙地繞開監管。憑借著這張王牌,幣安迅速崛起,用戶體驗不斷提升,一度超越火幣、OKEx,成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

幣安也是三家交易平台中崛起最快的:從創立到晉升全球第一(按24小時交易量),僅用了5個月。至此,數字貨幣交易所「三強鼎立」之勢形成,幣圈「三國殺」也正式開演,並延續至今。而在國外市場占據地位的幣安如今「殺回」國內市場,自然難免被同行業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之而後快」。

但是,誰才是行業的敵人?

2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紛爭。幣圈撕逼的背後,涉及到的都是切身利益,有著深層的原因和 歷史 必然。 贏家通吃的「馬太效應」在任何領域都是殘酷的真理。

大牛市下,人人致力於賺錢,雖然競爭不可避免,但市場在增長,屬於做大蛋糕階段,無非就是搶多搶少的區別。如今借著挖礦熱潮才摸到了一點大牛市的邊兒,市場已經到存量競爭階段,搶蛋糕之下,無序競爭也就不足為奇。

可以預見,在下一輪熱潮或者大行情到來之前,交易所間互相揭短、舉報、製造負面會成為「新常態」。

其實,這些「內斗」行為不僅浪費行業資源,而且給行業外的人落下笑柄。沒錯,競爭平台被攻擊是競爭平台的事,該頭疼腦熱是競爭對手的事情,我自壁上觀就好。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若整個行業被攻擊,幣圈生態鏈上的每一個平台,都可以用張藝謀的一部電影名來概況——【一個都不能少】。

傾巢之下,焉有完卵?!

最好的行業「出路」就是三大交易所以競合的共識來推動行業良性發展。雖然以目前幣圈現狀來看,不可能實現,但似乎是唯一的最好的出路。殊不知,幣圈「內斗」與「亂象」才是 整 個行業的敵人!一直處於灰色與敏感地帶的幣圈,本身就是容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OPEC之前,中東各產油國亂成一團,互相傾軋,最終,他們意識到唯有團結合作,才能保護本國資源,維護自身利益。OPEC應運而生。跟石油比,數字貨幣當然很年輕,但發展態勢有某種共通之處。所以幣圈可以吸取這種成功經驗,那就是合作框架下的競爭更加有利行業發展,各大交易所應該站在更高的一個高度去看待行業未來,督促行業回歸正途。畢竟,現如今幣圈的主要議題不是生存,而是發展。

作為鏈接技術和金融的紐帶,交易所的地位非常重要,可以說,行業取得今日成就,交易所功不可沒。那麼,交易所的重要性就意味著幣安、火幣、OKEx就穩如泰山嗎?這倒未必,其他方面不說,監管始終是懸在頭上的達克摩斯之劍。

舉個令人汗顏的例子,全球最大合規期貨交易所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CME)的比特幣期貨,引用的現貨結算價格,採用了全球6家交易所的現貨價,幣安、火幣、OKEx佔全球70%以上現貨交易份額,居然沒有一家入選。

這側面看出三大交易所在監管眼裡的尷尬處境。

P2P殷鑒在前,雖然疫情和國際形勢暫時分散了政府的精力,但筆者相信關於數字貨幣的監管會很快提上議程。亂世用重典。幣圈行業野蠻生長,亂象頻出,部分平台觸碰法律底線,需要國家層面強有力的監管出面干預。政府及相關機構應持續推進區塊鏈安全標准化,完善監管機制與審查機制,規范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重點可放在業務規則的制定完善上,而非平台的准入審批程序,應著力加強事中事後行為監管,保障用戶數據安全。從區塊鏈企業自身來說,平台需要加強核心技術攻關與研發,確保區塊鏈技術及應用的自主可控。雙重監管,保障區塊鏈領域的 健康 發展。

如果幣圈「三國殺」不思進取,依舊陷入交易所本身的紛爭之中,不及時地進行行業生態布局,啟動自身的「進化」,就註定被 歷史 淘汰。只有站在致力於行業的整體繁榮的高度,從幣圈到鏈圈到生態圈,方稱得上行業的領先者和領導者。否則,就只是「割韭菜」的「一部機器」而已,必定沒落。


3

不可否認,整個區塊鏈行業正逢發展之 歷史 機遇。其中,政府對區塊鏈高度定調與政策扶持的態度與行動,可見一斑。早在今年4月,區塊鏈就被國家發改委明確為新型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繼2019年10月24日區塊鏈被國家高層重視後,有關區塊鏈的又一利好消息。5月,人民銀行金融 科技 委員會2020年第1次會議強調「要強化監管 科技 應用實踐,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加強數字監管能力建設,不斷增強金融風險技防能力,提升監管專業性、統一性和穿透性」。7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原則同意北京、上海、江 蘇、浙江、深圳等5家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區塊鏈建設工作的函》,原則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蘇、深圳等區域性股權市場參與區塊鏈建設試點工作。

與此同時,各地的扶持政策也競相出台,紛紛搶占區塊鏈技術高地。這些都意味著區塊鏈大潮再次襲來,開始步入應用階段,並有望最先在政務和金融領域大規模落地。此外,區塊鏈技術在溯源、供應鏈、醫療、司法、知識產權等領域的應用前 景也被寄予厚望。

這無疑給一直在幣圈裡「悶聲賺錢」的企業們提出了新的挑戰:必須走一條進化的道路。不能再拘泥於幣圈本身,而是要致力於區塊鏈生態的布局。這也是幣圈「三國殺」的同時,也開始了「變臉」的原因之一。

筆者一直稱火幣為幣圈裡的「忍者神龜」,一直「悄悄的幹活」,意欲整合產業鏈的上中下游業務,建立全球生態體系,與優秀的區塊鏈產業研究夥伴共同賦能產業與協會。而前段時間,一直處於風口浪尖上的幣安,在其三周年之際,也公開宣布了自己的「階段成果」:從數字貨幣交易、開放礦池、項目投資到慈善公益、底層技術搭建、幣安智能鏈上線以及區塊鏈產業研究,幣安的生態版圖輪廓正在一步步變得清晰和充盈。就在7月份,幣安公布了自己的「星火計劃」,鏈接全球頂尖專家資源,積極響應政府號召,為合作夥伴提供新基建技術(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咨詢輔導、技術前瞻、行業分析的分享和輔導。

一直以來,更多人把幣圈的交易所簡單地理解成加密數字資產交易平台,而忽略了它們在區塊鏈應用落地上的建設。但幣圈行業的 健康 發展還需進一步「脫胎換骨」,各平台不僅要自律,而且必須呼籲和配合國家相關部門的行業監管,共同為行業生態創造價值,讓整個區塊鏈產業在合規安全的道路上,快速發展。

越是行業大好的發展之際,越要呼籲行業監管和企業自律,以及考量行業的整體進化能力與生態機制。否則,「天 要 其亡, 必要其狂」,P2P就是前車之鑒。


⑸ 去中心化交易所是什麼意思通俗易懂的解釋

在了解去中心化交易所之前,我先和你談談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是互聯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系和內容生成形式,是相對於「中心化」的一種新型網路內容生產過程。了解去中心化後回到正題。什麼是去中心化交換?這個問題可以說很多投資者只是聽說過。畢竟去集中交易所最近兩年很火。那麼,去集中交易所到底意味著什麼呢?給大家通俗的解釋一下去中心化交易所。

去中心化交易所是一家總部位於區塊鏈的交易所,它不在伺服器上存儲用戶資金和個人數據,而只是作為一種基礎設施,為希望買中迅賣數字資產的買家和賣家牽線搭橋。在匹配引擎的幫助下,這種交易直接發生在參與者之間(點對點)。

與此同時,大多數現有的所謂「去中心化」交易所並不是真正賣祥此去中心化的:它們屬於一個中心化的實體,默認情況下不能去中心化。實體的宴陵分布程度無關緊要。歸根結底,去中心化意味著單一資源不能充當系統的主幹。

⑹ 如何看待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

這個說法,以及相應的銀行措施,會造成以下幾點影響:

1)虛擬幣交易者更難利用國內的銀行系統進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虛擬貨幣渠道,反洗錢反行賄加強了力度。

3)由於這次銀行的禁令,和相應省市執行關閉比特機礦機的操作,會造成我們在虛擬幣衍生金融市場的整體回撤,對於相關的金融工具觸及的生產力、就業和資本提升,可能會有不利的影響。


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較大,並沒有從法理上禁止。

因為法律上禁止,要通過立法審議,包括全國人大的審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壓倒多數的贊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難以執行。

從信息來看,目前主要是監管會議和口頭警告為主:


「虛擬貨幣交易和投機活動已經擾亂了經濟和金融系統的正常秩序。它們增加了非法跨境轉移資產和洗錢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這次主要措施是通過銀行體系的窗口指導交易管制

目前,雖然比特幣已經不存在國內交易平台,可是位於海外的虛擬幣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類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個人用戶仍然通過這些渠道獲得比特幣或將虛擬幣換成人民幣。


主要的渠道是個人間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以及銀行卡轉賬。

廣義來說,現在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最終還是對應到中國境內的各類銀行當中。


那麼,如果各大銀行宣稱不再接受虛擬幣間接交易,就意味著要加強監管,對於個人間的轉帳目的性和來源進行監管。

鎖定長期從事虛擬幣交易的銀行帳戶或支付寶帳戶等,一旦有所異動,則可以運用銀行帳戶管控數據,

向金融監管機關舉報帳戶行為,或者配合監管機關動作,對帳戶進行凍結。


由於這是銀行內部的金融控制,並不受法律條款影響,行動迅速,

一旦被銀行偵知你的帳戶資金流與虛擬幣有關,就可以凍結帳戶,給個人帶來許多麻煩。


當然,由於該行為並沒有法律支持,

作為個人用戶,

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銀行解鎖帳戶,

舉證自己的帳戶操作與虛擬幣無關,

或者非關鍵干係人,並非行賄,洗黑錢所得。

就算舉證成功了,

也會影響巨大,

極大地支援虛擬幣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當然,這個措施也是雙刃劍,

國內銀行禁絕了虛擬幣相關操作後,

是否有資產流向國外銀行帳戶,或者國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並不受人民銀行直接指導的情況下,

是否會造成銀行存款流失呢。


因為,目前中國居民每年可購買外匯5萬美元,如果通過這筆許可將人民幣轉移到外幣帳戶,必然會對國內的銀行業有所影響。


反行賄,反洗錢力度加大

人民銀行對對虛擬幣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勿須置疑,去中心化的各類虛擬幣,最大的問題就是難以監管。

一旦用戶習慣採用虛擬錢包,

很難象原有的金融系統那樣實施凍結帳戶,強制還款等措施,

甚至沒法收稅。


這幾年以來,

通過下調取現力度,嚴控發票報銷,以及統一報稅等措施,

我國對於個人金融帳戶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國稅局的作用越來越傾向美國的聯邦稅務局那麼強大的功能。

同時,通過數字貨幣的發現,

與人民銀行相結合,稅務部門可以把每個人的每一筆現金流掌握在手中,

隨時進行稅務審計,

相信不少人都會有幾個回答不上來的問題。


而虛擬貨幣去中心化,加密,難以監管的特徵,

與稅務局的要求背道而馳,

所謂槍打出頭鳥,

它不打擊你豈不是少了錢袋子。


所以,

隨著數字貨幣的加快推出,

虛擬幣還會受到下一階段的打擊。


加強監管的壞處

前面說過,加強監管的第一個壞處,是有可能將一部分有意願參與虛擬貨幣的資金,轉移到海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中去。

這樣一方面脫離了人民銀行的監管,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相應的金融資本流失。


另一方面來看,

全球的虛擬幣的交易已經形成了8萬億到10萬億人民幣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場。(以比特幣為主)

還在不斷擴大。

在區塊鏈地發展中,也不斷涌現出去中心化的各類應用場景和金融場景。


如Defi借貸,去中心化交易所,虛擬資產NFT等多項變種,確有一小部分是具備欺騙性質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夠穩下來,在西方 社會 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關停礦場和禁止交易。

從短期來看,打擊了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降低了電能的浪費,避免了資金外流。

但是從長遠來看,

是否會讓我們對這個快速發展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會完全絕緣呢,

很難確認。

更何況,

銀行單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凍結帳戶,

缺乏明確的法理依據和公信力,

很容易讓個人投資者帶來恐慌,

從而加快資金逃離。


這一點,

我們的長期目標和金融價值。

是需要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單位仔細思考的地方。

如果單單從力度上來看,是遜色於2017年9月的監管。2017年的9月七部委聯合發文取消當時國內的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限期一個月的整改時間。而這次只是針對國內的虛擬貨幣挖礦行業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以及禁止各大銀行和支付機構進行利用平台進行虛擬幣交易。

我們不妨站在一個大的背景上來看,就能夠明白為什麼當前會嚴密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當前的全球范圍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市值中有80%以上來自於美元交易。包括國內幾個大平台使用的錨定貨幣USDT、USDC這種穩定幣,也是等同於變相的數字美元。背後的實質依舊是利用美元在進行交易,而目前美元的超發和貶值已經成為一個大的趨勢。

站在國家角度來看,虛擬貨幣的交易一定程度上等同於國內資產的流失,在當前整個外匯金融行業都嚴加監管的大背景之下,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美聯儲超發的美元最終會迴流美國,也會導致美股的泡沫急劇的膨脹,最終受損嚴重的還是美國經濟。

所以最近這段時間央行明令禁止約談一部分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禁止交易虛擬貨幣並不是單純的只對虛擬貨幣行業進行監管,背後的博弈還是屬於人民幣和美元之間。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本身就具有去中心化的屬性,但是這種去中心化的屬性,卻離不開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和中心化的出入金,這本身也就是有問題的。

虛擬貨幣本身就是一種數字 科技 產物,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央行做背書, 所以本身並不具備貨幣的屬性,但因為其特殊的屬性,儼然已經成為了「全球通用貨幣」。

但虛擬貨幣並沒有給全球各國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而浪費了很多 社會 資源,而且存在很多負面的影響。

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全球大部分國家都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地位,甚至有些國家明確指出虛擬貨幣是非法貨幣,而在對待虛擬貨幣上,我國央行也開始出手整頓了。

2021年6月21日下午央行發布公告,公告內容指出,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這個通知明確要求各大銀行不能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裡面有4點要求:

1、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2、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

3、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

4、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在央行下發通知之後,各大銀行也及時做出回應,紛紛切斷跟比特幣之間的關系,禁止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次央行之所以要禁止銀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只能說虛擬貨幣有很多負面的影響,其帶來的負面價值遠遠要高於給 社會 貢獻的價值,這種負面價值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擾亂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每個國家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都非常嚴,特別是對貨幣這一塊,貨幣基本上都是由每個國家的央行發行的,由國家做背書,所以信用度非常高。

但最近幾年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企業紛紛開發出各種虛擬貨幣,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央行」,但這些虛擬貨幣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一個數字產品,現在卻被當作貨幣來進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監管,這完全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誰都可以隨便發行貨幣,還可以正常交易,不受任何限制,那整個市場就亂了。


2、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工具。

最近幾年虛擬貨幣之所以受到大家的追捧,因為它不受到任何約束,而且監管很難,因此虛擬貨幣就成為了一些犯罪分子主要的交易工具。

比如目前很多人都是通過比特幣來進行洗錢,一枚比特幣幾十萬,只需要買10枚就可以把幾百萬的資金洗掉,這無形當中就會給 社會 造成很大的損失,也會進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這無形當中會促使販毒,搶劫,詐騙,行賄受賄,軍火販賣,恐怖分子等活動更加猖獗。

所以現在各國央行對這些虛擬貨幣進行打擊,其實就是為了斷這些犯罪分子的交易後路,讓他們無處可尋。

3、損害了小投資者的利益。

虛擬貨幣目前已經嚴重脫離了監管,在沒有監管環境之下,虛擬貨幣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自由發揮,結果我們看到虛擬貨幣大起大落非常正常。

虛擬貨幣的這種大起大落讓一些人成為了暴發戶,但受傷的更多是一些小的投資者,這些小投資者盲目進入到虛擬貨幣當中,結果成為了被割的對象,有些人一天之內就可能損失幾萬幾十萬,如果這種投資亂象都不加以制止,可能會發生更加嚴重的事情。



4、浪費了大量的電力資源。

虛擬貨幣完全就是一個數字產品,雖然這種產品可以帶動電腦、挖礦機、發電設備等一些產品的銷量,這貌似對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但相比這種作用來說,虛擬貨幣所消耗的大量電力要遠遠超過它能夠帶來的價值。

比如根據劍橋大學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的數據顯示,截止2021年5月7日,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大約是1348.9億度,這個耗電量可以排在全球所有國家的第27位,已經超過瑞典一年的耗電總量。

這種電力資源的浪費是觸目驚心的。

也正因為虛擬貨幣存在的負面影響非常大,這種負面價值遠遠超過虛擬貨幣給 社會 創造的價值,所以現在各國央行開始加大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力度, 讓金融市場回歸到正常的狀態當中,只有將金融活動放進金融監管的框架之下,才能給 社會 帶來積極的作用。

好消息呀!其實之前幣圈的火熱,跟咱們普通人還真沒啥關系,不管是礦老闆還是炒幣客,他們賺了錢都和咱們沒有一分錢關系,反而可能嘲笑咱們沒眼光活該掙不了錢。只有在需要割韭菜的時候,才會瘋狂鼓吹幣圈,讓普通人進來接盤。


天下哭幣圈久矣


不過最近確實有不少好消息,一方面虛擬幣政策不斷收緊,不僅各大行在限制虛擬幣交易,現在支付寶也限制了虛擬幣交易。再結合各地不斷清退礦場,可以說對咱們吃瓜群眾是重大利好啊!


可能臭打 游戲 的朋友們應該最能感同身受了。之前網路顯卡吧可以說是裝機發燒友的聚集地,可惜不知何時現在已經變成了挖礦吧。貼吧里討論的不是裝機配置,而是如何挖礦。


當然這其實也怪不得網友們,畢竟顯卡價格一漲再漲,有的顯卡甚至你想多花點錢買都沒貨。最近B站的裝機員也發話了,最近要礦難了,咱們終於可以買到正常價格的顯卡了。



我對幣圈是持負面看法的,這玩意不創造價值,甚至連股市都不如。至少股市還承擔著為企業融資的任務,也正常接受法律監管。幣圈這玩意號稱去中心化,實際上就是沒人負責的意思。哪天行情不好,交易所拔你的網線,你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玩意誰愛玩誰玩,至少在咱們中國,不歡迎這群人。

永遠記住一句話:賭桌上的錢,只要不離開,就永遠不是你的!

隨著對虛擬幣的監管越來越嚴,近日央行又放了大招。

約談了多家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其不得為相關虛擬幣交易的活動提供服務。

隨後,農行、建行、工行、郵政儲蓄行、興業銀行以及支付寶等紛紛宣布跟虛擬幣劃清界限。

隨之而來的是毫無疑問的虛擬幣大跳水:

比特幣跌幅一度接近10%,32000點位被跌破;

以太坊跌幅超過10%,1900點位被跌破;

除此之外,其他非主流的虛擬幣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 虛擬幣市場有超過17萬人在過去的24小時內爆倉,金額超過65億。


截止發文,虛擬幣整個市場還在大跌。上面說的點位均已全部跌破。

除了從銀行和支付機構保持高壓態勢之外,全國很多地方均已開始對「礦機挖礦」的行為進行禁止,因為這玩意說實話,太費電了。

前段時間的有個消息說:挖礦耗費的電量都趕上一個小型國家的耗電了。


從最近個各方面對虛擬幣的高壓態勢來看,不難發現,上面對於虛擬幣的態度非常堅決:就是要全面清剿。虛擬幣的下跌趨勢短時間也不會發生改變。不要再懷有僥幸心理。

可能很多還在這個市場的朋友聽不得這樣的話,但是良葯苦口。

虛擬幣本身就是一個被高度控盤的市場,而且完全不在監管范圍內,只要暴漲暴跌,必然伴隨著大量的人爆倉,這是什麼,這就是割韭菜。

你以為你那點資金量,可以翻雲覆雨?可以跟資本對抗?

另外,大部分人進入這個市場,都是聽說某某在虛擬幣市場一夜爆發等等,想著快速賺錢。

但是最終見好就收的又有多少?如果你在賭桌上贏了一大筆,有多少人會見好就收?

缺乏監管+暴漲暴跌+人性的弱點導致我們很難在這個市場獲得長期收益!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次絕不是監管的結束,虛擬幣的跌勢也才剛剛開始。

你認知范圍之外的財富,即使賺到了,也會還給市場!

感謝樓主的提問,隨著時間的推移,全世界90%的國家都會禁止虛擬幣的交易,虛擬貨幣客觀上類似於私人金融集團建立的,可以在一定范圍之內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的新的支付清算系統和繞開監管的金融項目,現在來看禁止虛擬貨幣的國家為數不多,但是凡是具有主權貨幣的國家,都不會允許它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跟金融監管的。

在傳統的支付清算系統中,國家央行是貨幣的生產者,銀行是貨幣分發和流轉的渠道,隨著紙幣的使用量減少,幾乎所有的貨幣都在央行的系統中流轉,都能夠被監管,虛擬貨幣盡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它也無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虛擬貨幣只要不變現,一直流轉,但他整個流轉的過程都處於暗箱操作 的一個狀態,很難被監管到,我們常說的洗錢、地下交易、腐敗、財產出境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通過虛擬貨幣來實現,同時為虛擬貨幣提供分發,兌現的服務平台就變成了類似於傳統的銀行和證券交易所的角色,如果金融機構想正式來做這份生意,必須有一個主體為虛擬貨幣提供兌換法幣的服務,沒有國家主體背書,沒有人敢買。二是建立一個大的虛擬貨幣資金池,類似於股票交易市場,這個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有兩個作用,一是收集大量的法幣,只有足夠多的法幣才能兌換交易完成,二是維持虛擬貨幣的估值,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是為了保護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被騙,虛擬貨幣宣揚自由主義,躲避金融監管,避稅,實際上就是這些人利用自己的優勢,設計的模式,幫著他們自己獲得流動性獲利。

1、首先這是在確定政策以後 各大銀行具體的跟進措施

2、本來虛擬貨幣沒有得到官方認可,即沒有法定地位

3、虛擬貨幣在灰色地帶,給現有的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無法預料

央行最近約談了6家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的就是給他們打好預防針:接下來國家都要對虛擬貨幣進行整頓和清理。

所以各大行都開始陸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建立賬戶等行為,就是響應國家的號召。虛擬貨幣誕生至今,一直被不少人質疑,這樣一個虛擬的東西,為何能炒上天?


事實上,虛擬貨幣今年開始就出現頹勢,一夜之間大跳水的新聞隨處可見。並且,目前全球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虛擬貨幣建立了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意味著其實各位手持虛擬貨幣的投資者們,一旦這其中出現什麼意外,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幫助,除非你自己願意承擔風險。


這種第三方虛擬貨幣是註定無法成為大眾化的東西,未來不可能看得見這樣的場景:上街買一瓶水用比特幣付款、網上淘寶購物用比特幣支付等。更何況虛擬貨幣挖礦本身就會浪費大量電力,產生二氧化碳,國家肯定是不會放任的。


現在已經明令規定: 所有服務商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便利。 不光各大行,支付寶微信現在都不可以了。我們該如何看呢?



第一、虛擬貨幣交易存在巨大風險。 現在的虛擬貨幣交易者,基本上都是任人宰割的韭菜。那些大戶、大交易所才是永遠的贏家。因為他們操作大盤太容易了。現在由於監管沒法完全到位,這片交易看到就存在諸多不可控、不正當的因素,所以,目前為了個人資產安全,還是不要玩虛擬貨幣交易為好。

第二、很大一批投資者吃虧了,為了大家的資金安全考慮。 各大行現在都不能提供服務了,這就能保證我們法幣的安全,不至於隨便外流。為虛擬貨幣交易設置阻礙,就可以減少沖動投資、盲目投資,甚至被騙投資。

第三、虛擬貨幣代替法幣只能是個別人的幻想了。 虛擬貨幣和黃金的屬性類似,但是它確實沒法完全代替貨幣,尤其是現在這個風險頻發的時間里。各大行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就是在捍衛法幣的權威性。法幣的地位是堅不可摧的。



虛擬貨幣交易從剛開始的新鮮,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到現在各國、各行、各個環節都被限制的局面,恐怕不是單單觸及到利益那樣簡單,它自身存在的問題才是被禁止的根源。

避免了外國資本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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