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場外交易市場的功能包括什麼
場外交易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具備以下功能:1、可以擴寬融資渠道,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2、為不能再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提供流通轉讓的場所;3、提供風險分層的金融融資產管理渠道。
場外交易市場主要由櫃台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組成,場外交易市場沒有固定的場所,沒有規定的成員資格,沒有嚴格可控的規則制度,沒有規定的交易產品和限制,主要是通過私下協商進行的一對一的交易。
進行場外交易需要注意的問題
場外交易是證券交易的重要形式,我國場外交易的規則不明確。在證券成交問題上,場外交易採取協議原則,故可依《證券法》、《公司法》及《合同法》有關規則辦理,但仍需注意一些問題。
場外交易的交易風險。
與場內交易相比,場外交易的證券交割及過戶風險相對較大。在場內交易情況下,證券投資者擬出售證券及擬交付的資金,均應事先存人其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證券成交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清算交割程序,可直接從賬戶內劃撥證券或資金。但在場外交易中,沒有事先交存證券及資金制度,證券及資金交割風險相對較大。
場外交易的過戶登記。
除上市公司之非流通股票應在證券交易所附設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外,其他證券之過戶登記尚無明確法律規定。但根據《公司法》規定,不記名證券的轉讓,由證券持有人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效力;記名證券的轉讓,採取背書或法定其他方式轉讓,並由公司在公司債券存根或股東名冊上作出記載。這意味著,無記名證券以證券持有狀態作為過戶的外部標志,記名證券則以公司登記作為證券過戶的外部標志。
場外交易的監管制度。
我國現行證券法律以調整上市公司以及場內交易為主要內容,場外交易的法律調整以及監管基本處於空白狀態,這種狀況加劇了場外交易的無序發展。根據我國場外交易實踐,投資者交易是場外交易的主要形式。我國應及時頒布實施相關法規,設計出適合這一特點的場外交易監管制度,以防止證券交易秩序的無序和混亂。
❷ 期貨交易的功能是什麼
期貨交易一般具有套期保值、投機和價格發現三大功能。
(1)套期保值:這是人們為規避現貨價格風險,而在期貨市場操作與現貨商品數量、品種相同,而方向相反的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期貨合約的對沖來彌補現貨價格上遭受的虧損,或者通過現貨交易的盈利來沖抵期貨合約對沖時的虧損,達到總投資基本不盈不虧的目的。
(2)投機:期貨投機是以獲取價差收益為目的的合約買賣。投機者依據對市場行情判斷,作出買入或賣出若干期貨合約的決定,他手中不必真有現貨,如行情預測正確,通過合約對沖獲利,反之將遭到虧損。投機是期貨交易、證券市場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可以說,沒有投機,就不存在證券市場,也就沒有期貨交易。投機具有三方面基本作用:一是投機具有價格平衡作用。投機者力圖通過對未來價格的正確判斷和預測在期貨市場上低吸高拋,賤買貴賣,這種操作手法恰好起到削峰填谷的平衡效應,使市場供求趨於大致相當,這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對緩和市場波動起到了一定效果,盡管其平衡價格的結果是投機者當初所始料不及和不希望看到的。當然,這種投機的積極作用要以投機者的理性和適度為前提條件的,即,他們的投機行為要符合、遵守市場游戲規則,否則,惡意的、失去理智的投機行為必將導致證券市場的震盪,並引發國民經濟的紊亂,對此,世界各國都有過慘痛的教訓。二是投機加速了市場的流動性。期貨市場的活力在於流動性,其強弱取決於投機行為的大小。投機的參與介入,為套期保值提供了機會,投機創造了市場。適度的投機,使期貨價格的連續性得到保證,能較准確地反映合約的遠期價格。三投機者是證券市場的風險承擔者。凡證券買賣,目的不處乎二個:保值增值和投機。期貨期權的套期保值者為避免風險進行合約買賣,如果無人承擔風險,套期保值就會成為一句空話。投機者之所以願意承擔價格變動風險,是因為高風險帶來高收益,他們為獲取高收益而甘願承擔高風險,於是,保值者與投機者各取所需,市場才能有聲有色地正常運轉。
(3)價格發現。價格發現也稱價格導向,是指在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市場中,通過無數交易者激烈的競爭形成某一成交價格,它具有真實性、連續性和權威性,基本上真實反映當時的市場供求狀況,達到某種暫時的平衡。它對市場後期價格走勢也形成一種預期,較准確地揭示出某種商品未來價格的趨勢,對生產經營該種商品的人們提供價格指導,對未來現貨價格作出預期。期貨價格不一定總比同品種的現貨價格高,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之差,被稱之為基差,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基差為負值,又稱遠期升水,反之,基差為正值,也稱遠期貼水。從理論上講,一般基差應為負值,反之,如供求失常,價格扭曲,投機盛行,基差也呈正值,而這正是投機者大顯身手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