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
( 1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但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
的業務。中間業務可分為如下九大類(中國人民銀行):
1 )支付結算類中間業務
支票
匯票
本票
2 )銀行卡業務
3 )代理類中間業務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
代理中國人民銀行業務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
代收代付業務
代理證券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
4 )擔保類中間業務
銀行承兌匯票
備用信用證
商業信用證
各類保函業務
5 )承諾類中間業務
貸款額度
票據發信便利
6 )交易類中間業務
遠期
期貨
期權
互換
7 )基金託管業務
8 )咨詢顧問類業務
企業信息咨詢業務
資產管理顧問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
現金管理業務
9 )其他類中間業務
其他類中間業務包括保管箱業務以及其他不能歸入以上八大類的業務
所 謂 中 間 業 務 , 是 指 銀 行 不 需 動 用 自 己 的 資 金 , 依 托 業 務 、 技 術 、 機 構 、 信 譽 和 人 才 等 優 勢 , 以 中 間 人 的 身 份 代 理 客 戶 承 辦 收 付 和 其 他 委 托 事 項 , 提 供 各 種 金 融 服 務 並 據 以 收 取 手 續 費 的 業 務 。 它 與 資 產 業 務 、 負 債 業 務 共 同 構 成 商 業 銀 行 的 三 大 業 務 類 型 。
中 間 業 務 種 類 繁 多 , 不 勝 枚 舉 。 根 據 巴 塞 爾 委 員 會 的 劃 分 , 銀 行 中 間 業 務 大 致 可 分 為 四 類 : 1、 商 業 銀 行 提 供 的 各 類 擔 保 業 務 。 主 要 包 括 貸 款 償 還 擔 保 、 履 約 擔 保 、 票 據 承 兌 擔 保 、 備 用 信 用 證 等 ; 2、 貸 款 承 諾 業 務 。 主 要 有 貸 款 限 額 、 透 支 限 額 、 備 用 貸 款 承 諾 和 循 環 貸 款 承 諾 等 ; 3、 金 融 工 具 創 新 業 務 。 主 要 包 括 金 融 期 貨 、 期 權 業 務 、 貨 幣 及 利 率 互 換 業 務 等 。 · 4、 傳 統 中 間 業 務 。 包 括 結 算 、 代 理 、 信 托 、 租 賃 、 保 管 、 咨 詢 等 業 務 。
㈡ 銀行卡中間業務交易是什麼
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基礎上,利用技術、信息、機構網路、資金和信譽等方面的優勢,不運用或較少運用銀行的資財,以中間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戶辦理收付、咨詢、代理、擔保、租賃及其他委託事項,提供各類金融服務並收取一定費用的經營活動。在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兩項傳統業務中,銀行是作為信用活動的一方參與;而中間業務則不同,銀行不再直接作為信用活動的一方,扮演的只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通常實行有償服務。
拓展資料:
廣義的中間業務等同於廣義上的表外業務,它可以分為兩大類,狹義的金融服務類業務和狹義的表外業務。日常工作中我們所說的中間業務是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的廣義的中間業務,而表外業務又是指從會計准則的角度反映的狹義的表外業務。因此按照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和發展情況,商業銀行的業務大致可以分為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三大類,或可以分為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四大類。
中間業務范圍廣泛,涵蓋結算、代理、擔保、信託、租賃、融資、信息咨詢、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因此對中間業務的分類也有不同的標准。
按收入來源劃分
目前國際上最常見劃分中間業務種類的依據是收入來源標准,美國銀行業根據收入來源將中間業務分為以下五類:一是信託業務,指信託部門產生的交易和服務收入;二是投資銀行和交易業務,指證券承銷、從事金融交易活動所產生的收入:三是存款賬戶服務業務,包括賬戶維護等;四是手續費類收入,包括信用卡收費、貸款證券化、抵押貸款再融資服務收費、共同基金和年金的銷售、自動提款機(ATM)提款收費等;五是其他手續費類收入,包括數據處理服務費、各種資產收益等。
按風險劃分
巴塞爾委員會從中間業務的風險角度將其分為兩大類:金融服務類中間業務和或有債權、或有債務中間業務。金融服務類中間業務,是指那些只能為銀行帶來服務性收入而又不會影響銀行表內業務質量的業務,包括與貸款有關的業務,信託和咨詢業務,代理業務,支付業務等。或有債權、或有債務類中間業務,是指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但在一定條件下會轉化為資產或負債業務的中間業務,包括貸款承諾、擔保業務、金融衍生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等。商業銀行依據什麼標准對中間業務進行分類,取決於其經營管理的需要,比如國有商業銀行中,工商銀行與建設銀行將中間業務產品分為結算、代理、銀行卡、託管類、委託貸款、房改金融、咨詢顧問、擔保類、其他類等九項。中國銀行和農業銀行則分為結算、代理、銀行卡、託管和其他類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