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滬港通股票交易規則詳解
港股通的交易規則如下:
1、賬戶,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2、交易幣種,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香港證券市場的股票,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3、交易交收機制,港股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買入港股當天即能賣出,而賣出時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4、市場代碼,採用標的證券在香港市場的5位證券代碼進行申報。
5、漲跌幅制度,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聯交所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即部分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個股在監測時段出現價格劇烈波動時,會觸發5分鍾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交易價格受到觸發時5分鍾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上下10%范圍的限制。
6、報價顯示不同,港股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不同。
7、訂單類型,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8、委託申報,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的上下15%,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
9、可交易股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
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10、碎股交易,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❷ 深港通開戶的條件和交易規則
一、個人投資者開戶條件:
個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需要在穩健型及以上,同時需要具備50萬元以上的資產(含信用賬戶自有資產),判爛在了解港股通交易的業務規則及流程,充分知曉港股通投資風險的基礎上,需要參與港股通知識測試並獲得90分以上的薯沖嘩成績。
二、機構投資者開戶條件:
機構投資者就沒有上述限制。但無論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都必須符合「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的誠信狀況。
在達到開戶條件後,投資者就可以走下開戶程序了,大致分為五步:客戶申請➤知識測評➤風險揭示➤協議簽署➤開通。
三、交易規則:
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按聯交所公布的交易時間執行:
港股交易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10
開市前時段:上午9:00—9:30
持續交易時段:上午9:30—12:00(非半日市),下午13:00—16:00
收市競價時段:下午16:00—16:10
取消交易時段:下午12:30—13:00(可撤銷已申報未成交部分)
其中,開市前時段內,9:00—9:15為輸入買賣盤時段,港股通投資者通過競價限價盤申報,並可以取消訂單;9:15—9:20為對盤前時段,港股通投資者不可在該時段內申報或者取消訂單;9:20—9:28為對盤時段,9:28—9:30為暫停時段,這兩個時段均不可輸入委託,亦不可取消。
16:00—16:01為暫停時段;16:01—16:06為輸入買賣盤時段;16:06—16:08為不可取消時段;16:08—16:10為隨機收市時段。半日市的收市時間為中午12:08分—12:10之間隨機收市。
(2)怎麼參與港股通交易擴展閱讀:
深港通投資者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
一、投資者要在賬戶內預留一定的資金余額,以避免可能出現的賬戶透支。
出現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時,投資者賬戶可能產生透支,因此,港股通投資者應關注數行其賬戶內的資金余額,做出必要的預留:
1、匯率出現極端情況下的大幅波動;
2、投資者繳納香港市場相關交易、結算的費用(如交易系統使用費按照實際成交筆數而不是申報筆數收取;股份交收費按成交金額計收且對每筆成交有最低和最高收費標准;印花稅在收取時有取整到元的規定;香港結算按日收取證券組合費等)。
二、台風及黑色暴雨警告可能影響港股通交易。
由於地處台風和暴雨的多發地,香港市場在處理惡劣天氣對交易的影響上形成一套既定的做法。
❸ 港股通交易規則有哪些怎麼進行港股通交易
一、港股通交易規則主要包括:
1、滬港通向雙方投資者僅提供限價類型訂單,兩地投資者均不可以進行市價委託;
2、有關回轉交易遵循對方交易所規則,即香港投資者買入滬股通股票當日不得賣出,內地投資者買入港股通股票當日可以賣出;
3、滬股通和港股通都禁止裸賣空行為;
4、不參加大宗交易,即內地投資者不得參與香港市場的對盤系統外交易(相當於大宗交易),香港投資者也不參與滬市A股的大宗交易。
二、港股通交易方式:
1、交收機制:港股通以港幣報價,人民幣交收,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
2、交易單位:每「手」股數沒有統一規定,根據港股上市公司自行設立不同,可以是100、200甚至5000都可以。每個買賣盤最大數量為三千手,股數限制最大為99,999,999股。
3、交易時間:僅可以在9:00至9:15通過競價限價盤申報,交易日的9:30至12:00以及13:00至16:00為連續競價時段。
4、申報方式:雙方投資者只能進行限價申報,不能做市價申報。開市前時段僅可使用「競價限價盤」,在持續交易時段對於整手買賣指令使用「增強限價盤」。
(3)怎麼參與港股通交易擴展閱讀:
港股通投資者應當擁有滬市人民幣普通股賬戶,同時,在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內地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在實踐操作中,港股通業務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由證券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在聯合公告中明確的准入資格標准,以及上交所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核定參與港股通投資者的資質,並要求投資者在了解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完成必要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