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未滿5年交多少稅
1、增值稅:稅率5.55%,由賣方繳納。同時規定: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額徵收增值稅;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增值稅;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則免徵增值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由賣方繳納徵收有兩個條件:家庭僅有住宅以及購買時間超過5年。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另祥碧外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印花稅:稅枯差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至今國 家暫免徵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和1%,由買方繳納,同時規定: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沒宴皮納交易總額的1.5%;若買方購買的房產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3%。
Ⅱ 請問未滿五年房子買賣要繳納多少稅
一、契稅:(一般由買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繳納;
2、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5%繳納;
3、以下情況按照3%繳納: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不是首次購房;
(3)車庫;
(4)非普通住宅
二、營業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產免徵營業稅
2、房產證不滿2年,按照5.5%繳納營業稅;
3、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房產證滿2年的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
4、商鋪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
三、個人所得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五年,並且是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產免徵個人所得稅
2、賣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產或房產證未滿5年,按照1%繳納
3、商鋪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20%
四、其他費用相對較少:
1、交易費:6元/平方*房屋平方數
2、工本費:一個證件80元;二個證件90
3、評估費:評估總額的千分之五(如需貸款需要交納)
4、抵押工本費:100元(如需貸款需要繳納)
5、購房證明:20元一份一般需開3份,計:60元
6、公證委託費300元(如本人不能到場簽字,可做公證委託)
Ⅲ 房屋未滿5年交多少稅
一、正面回答
房屋未滿5年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契稅是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是房款的0.05%;
3、交易費是每平方米3元;
4、測繪費是每平方米1.36元;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印花稅是房款的0.05%;
2、交易費是每平方米3元;
3、營業稅是全額的5.5%;
4、個人所得稅是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
二、分析
房產過戶都是要達到5年的時間那麼在賣房子的時候才可以免除個人所得稅的,不過不同的地區的房產政策有一些不一樣的,有的地方規定的是2年後交納才可以免去。
三、辦理房產證需要的_續
1、房產交易完成之後交易雙_需要在_個_內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請辦理;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後,交易雙_應攜帶_份證、戶_本、圖章等,在交納了_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_續;
3、辦理完買賣過戶_續後,買_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_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_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4、公共維修基__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_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_代收公共維修基_;
5、_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_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
Ⅳ 房子不滿5年過戶需要交多少稅
一、房子不滿5年過戶要交的稅有: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6、營業稅:全額的5.5%;
7、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房子滿5年以後再買賣就可以減免營業稅或者降低營業稅的徵收比例,一般是5年內買賣房屋需要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的5.66%,滿5年以後,如果是唯一居住房屋,是全免的,如果不是,那就要徵收房屋增值部分5.66%。房子是否滿五年看手上的購房發票日期到今天是不是滿五年,沒滿五年影響營業稅不滿五年是差額營業稅的5.6%。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