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交易具體流程是什麼
二手房具體流程為:
1、購房人通過各種方法找房源、看房。
2、經中介機構撮合達成初步交易意向。在此階段,購房人需對房屋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的了解,比如房屋年限、房產證辦理時間、是否滿五唯一、房屋是否有共有權人、房屋是否待拆遷等,這是交易的基礎,也會涉及到相關稅費問題。
3、房屋和產權審核,查檔確認。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徵信報告、房屋查檔證明。
4、確定房屋產權後交定金(可有可無)。
5、簽訂三方合同。如果有必要,在簽訂合同前要進行貸款預審。
6、辦理贖樓。如果是商業貸款,解壓和網簽可以同時進行;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必須先解壓,然後才能網簽。
7、面簽之後進行房屋評估,評估價將直接影響首付款數額。
8、買方辦理按揭貸款(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戶口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買賣合同等)。
9、買方貸款審批通過之後,付首付款進入資金監管賬戶(目前是全額進行資金監管)。
10、就房屋辦理抵押登記,完稅過戶(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等)。
11、出房產證、領取他項權證。
12、領房產證後7個工作日內釋放首付款,釋放首付款3個工作日釋放銀行尾款(銀行不同放款時間可能差距較大)。
13、房屋交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