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交易原則
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換句話說:買家出價高的優先,賣家出價低的優先,如果出價相同則掛單時間最早的優先。
例如,某投資者賣出7月大豆10手,掛出價格為2400元/噸,投資者甲掛出10手買單,報價為2398元/噸。隨後,投資者乙也想買10手,掛價為2399元/噸,由於乙的價格比甲高,按照價格優先原則,乙的單子排在甲的前面。後來,丙也掛出10手買單,價格同樣為2399元/噸,由於掛價與乙相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只能排在乙的後面,但仍在甲之前。
拓展資料
開盤價、收盤價及結算價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產生的開盤價隨即在行情欄中顯示。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入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接下來,交易系統依次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
❷ 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的第三章 有序交易和市場
第八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應當假定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交易,是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的有序交易。
有序交易,是指在計量日前一段時期內相關資產或負債具有慣常市場活動的交易。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屬於有序交易。
第九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應當假定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有序交易在相關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進行。不存在主要市場的,企業應當假定該交易在相關資產或負債的最有利市場進行。
主要市場,是指相關資產或負債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躍程度最高的市場。
最有利市場,是指在考慮交易費用和運輸費用後,能夠以最高金額出售相關資產或者以最低金額轉移相關負債的市場。
交易費用,是指在相關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中,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資產出售或者負債轉移的費用。交易費用是直接由交易引起的、交易所必需的、而且不出售資產或者不轉移負債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運輸費用,是指將資產從當前位置運抵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企業在識別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時,應當考慮所有可合理取得的信息,但沒有必要考察所有市場。
通常情況下,企業正常進行資產出售或者負債轉移的市場可以視為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
第十一條 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應當是企業在計量日能夠進入的交易市場,但不要求企業於計量日在該市場上實際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
由於不同企業可以進入的市場不同,對於不同企業,相同資產或負債可能具有不同的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以主要市場的價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不存在主要市場的,企業應當以最有利市場的價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企業不應當因交易費用對該價格進行調整。交易費用不屬於相關資產或負債的特徵,只與特定交易有關。交易費用不包括運輸費用。
相關資產所在的位置是該資產的特徵,發生的運輸費用能夠使該資產從當前位置轉移到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的,企業應當根據使該資產從當前位置轉移到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的運輸費用調整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的價格。
第十三條 當計量日不存在能夠提供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相關價格信息的可觀察市場時,企業應當從持有資產或者承擔負債的市場參與者角度,假定計量日發生了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交易,並以該假定交易的價格為基礎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