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學中市場交易的秩序是什麼
就是在市場交易原則基礎上建立的完全自由競爭體系。
市場交易原則主要包括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它們從不同的方面,規范著市場上買賣雙方的交易方式和交易行為。
(1)自願原則。
①自願,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強迫做不成買賣,自願才能達成交易。賣者出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必須能補償自己的勞動耗費;買者願意購買商品,又必須按可以接受的價格滿足自己的消費需要。而這一切,只有在買賣雙方自願的條件下才能實現。強買強賣,就會破壞正常的市場交易規則,損害對方的利益,造成買賣雙方之間的矛盾,使交易不能實現。
想一想 市場上一度盛行「搭配」銷售之風,這是否符合市場交易原則?
這種「搭配」銷售之風是違反「自願」的交易原則的,是銷售者利用這種商品短缺而硬性強迫消費者購買劣次商品的一種銷售行為,是變相的「強賣」。
(2)平等原則。
①市場經濟是一種平等經濟,買賣雙方、賣賣雙方、買買雙方在市場上都是以平等的身份出現的,任何「勢利眼」、「以貌取人」、以地位和職位高低賣貨的現象都是違反平等交易原則的,是對市場交易秩序的破壞。
②實行平等原則,就是對每一個市場交易主體而言,都應該享有人格尊嚴得到尊重的權利。
(3)公平原則。
公平,是市場交易的重要內容。所謂公平,就是公平交易,明碼標價,童叟無欺。公平原則是市場交易的靈魂,是衡量市場交易活動是否有序、是否規范的試金石。公平的市場交易原則一旦遭到破壞,種種矛盾和糾紛就會不斷出現。
❷ 如何依據波浪理論把握投資交易行為
首先要學好波浪理論的理論基礎,主要看兩本書《市場行為的關鍵》和原版的《波浪理論》,不要看國人寫的諸如波浪理論新解之類的書,要麼講述的非常膚淺,還不如不看,要麼有些原則形的錯誤誤導。基礎理論是將來應用的關鍵,這里包括形態、通道、比例、時間等等,還有大量的書中的例圖。這些不翻個幾十遍根本就不要想做什麼,即使你信心再滿,也都是錯的。
其次是多看別人的分析,包括圖和說明。不要一上來就畫圖數浪,99%數的、畫的是不對,這里的不對是說本質性、原則性和理論性的錯誤。論壇、博客里有很多波浪告訴,雖然他們之間的分析也有不同,或再某些地方有錯誤,但那些都是經歷大量積淀形成的個人風格,某種意義說他們都沒有錯。也許一開始你看不懂或不能理解或完全不能同意他們的分析,請相信我,絕大多數都是你的問題,而不是他們的問題。照貓畫虎是所有學習的必經之路,波浪理論也不例外。
然後才是自己獨立思考,記住只是思考。這個過程非常漫長,個人閱歷、智商、花費時間和運氣決定你會用多少時間完成這個過程。這個過程里,你會波浪理論進行細節思考、所在市場特點總結,甚至懷疑波浪理論的可用性。大多數思考會困繞你相對長的時間,可能都不能解決,但你最後一定會找到契合的方法。思考過程也就是完善和個性化波浪理論問題,回想你看過的所有別人的分析,包括書里的和論壇、博客里的、QQ群里的和你好友里的。
最後才是和交易有關的部分,設計方案,分析方案,對市場、板塊、個股、關聯板塊、關聯市場、關聯個股進行詳盡的分析。至於分析部分,推薦你看一下《應用艾略特波浪理論獲利》,此書雖沒有對波浪理論進行詳盡或深度化的講解,但它的操作分析計劃部分倒是值得稱道的。對目標做不同分析,並對每種分析進行多級別分析,知道之間的零界點、形態,進行操作。
不過,說到這里,只是開始,這里才剛剛開始利用波浪理論操作,後面還有更升華的部分。
❸ 強迫交易罪是怎樣認定的
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為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三)一罪與數罪
強迫交易罪在實施過程中,因行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傷亡。如果致人傷亡的,盡管在強迫交易罪與傷害、殺人行為之間有牽連關系,應當分別定罪量刑,數罪並罰。
❹ 強迫交易罪如何認定
強迫交易罪 如何認定: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本法為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本罪必須發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雖然這種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強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沒有這種交易存在,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立即劫取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是 搶劫 行為,而不構成強迫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