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凈價交易和全價交易
其中凈價交易是只對債券的本金給一個報價,而不考慮利息,默認地讓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對應的,全價交易指對債券報價時,不僅要對債券的本金報價,還要對應計的利息報價。這樣最後報出的債券價格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個部分。 目前債券凈價交易採取一步到位的辦法,即交易系統直接實行凈價報價,同時顯示債券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並以兩項之和為債券買賣價格;在進行債券現券交易清算時,買入方除支付按凈價計算的成交價款外,還要支付應計利息,在債券結算交割單中債券交易凈價和應計利息分別列示。全價、凈價和應計利息三者關系如下:全價=凈價+應計扒物正利息,亦即:結算價格=成交價格+應計利息,春悔目前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都實行凈螞租價交易。
Ⅱ 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什麼意思
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指的是清算債券時,買家買賣債券以含有債券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也按該全價價格進行清算交割。
具體也指的是買賣債券,以不含有自然增長的票面利息的價格報價,但以全價價格作為最後清算交割價格,其中凈價交易指的是債券買賣實行凈價交易的一種方式。
拓展資料: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基本要素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發行人名稱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上述要素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Ⅲ 股票入門知識:什麼是全價交易,凈價交易
你好,全價交易是指債券價格中把應計利息包含在債券報價中的債券交易,其中應計利息:
1.附息式國債指本付息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
2.零息式國債指發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
凈價交易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將債券的報價與應計利息分解,價格只反應本金市值的變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計算,債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關系等式為:凈價=全價-應計利息
我國自1981年恢復國債的發行以來,絕大部分債券的購買和轉讓方式是以全價交易方式進行的。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國債現貨交易原來也是全價交易。
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庫[2001]12號文通知,深、滬證券交易所擬於2002年適當時機起試行國債凈價交易。
Ⅳ 債券的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什麼意思
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債券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指按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1、應計利息額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從「起息日」當天開始計算
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債券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3、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4、當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時,計算機系統按每百元利息額的精度(小數點後保留8位)計算;
交割單所列「應計利息額」按「4舍5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5、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債券持有
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實行凈價交易時,報價系統和行情發布系統同時顯示凈價價格和應計利息額。債券凈價交易以每百元債券價格進行報價,應計利息額按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
舉例說明
假設從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如果A債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盤價是109.20元,那麼實行凈價交易後,應將此收盤價轉換成凈價交易的收盤價作為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如果該債券 10月10日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23287元(應計利息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後8位,根據四捨五入原則,實際顯示保留到小數點2位),則該債券 10月10日 凈價交易的收盤價= 10月10日 的收盤價-當日到期的應計利息額。所以,A債券 10月13日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當日A債券凈價報價為108.70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08.70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託交易,交易後產生的「成交價」以凈價表示。但結算價仍是全價,即凈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結算價。通常投資者的交割單上會分別列明結算價、成交凈價及應計利息額。假設 10月13日 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93287元,則結算價為109.295932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