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股怎麼交易
交易方式:B股交易方式分為集中交易和對敲交易。
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時間內通過交易所集中市場交易系統達成的交易。
對敲交易:證券商在開市後至閉市前5分鍾將其接受的同一種B股買入委託和賣出委託配對後輸入,經交易所的對敲交易系統確認後達成的交易。
對敲交易僅限於股份託管在同一證券商處且不同投資者之間的股份協議轉讓。每筆交易數量須達到50000股以上。
(1)怎麼進行b股交易擴展閱讀: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中國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資股。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內
基本規則:
交易品種:深圳B股和上海B股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
1、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價格最小變化檔位:深交所B股為0.01港元;上交所B股為0.001美元。
交易單位:B股買數額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數倍為單位(賣出則無此下限)。
漲跌幅限制:與A股一樣,B股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
申報限制: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上市首日申報限制:深交所B股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但B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0元,連續競價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元。上交所無此限制。
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開盤價和收盤價
開市價(開盤價):當日該股第一筆成交價;B股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收盤價):為當日該股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日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交易與交收
交易:B股實行T+1交易
交收:B股的清算交收也與A股不同,B股的交收期為T+3,即在成交日後的第三日完成。在此之前,投資者不能提取賣出股票款和進行買入股票的轉託管。[2]
費用
主要分為以下幾部分:
銀行轉賬費用。投資者需要將本人的外匯存款從銀行存款賬戶上劃匯到證券公司,如果是投資者外匯賬戶上的美元或港幣是現匯,銀行不收手續費;但如果投資者外匯賬戶上存款是美元或港幣現鈔,銀行則按1‰收取鈔轉匯手續費。
開戶費用19美元/戶。
傭金:按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3%計收;印花稅:按成交金額的1‰計收;結算費:按成交金額的0.5‰計收。
2. b股怎麼買入
買b股需要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具體流程如下: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有外匯資質的銀行,將自己名下的現匯存款和外幣現鈔存款劃入證券商在該行的B股保證金賬戶內,銀行會出具進賬憑證單。
2.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進賬憑證單,主動到證券公司營業網點,向工作人員申請開立B股資金賬戶,注意開立B股資金賬戶的最低金額為等值1000美元。
3.B股資金賬戶開立成功後,到該證券公司營業網點申請開立B股股票賬戶。
【拓展資料】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中國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資股。
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中國境內。
開戶
投資者如需買賣深、滬證券交易所B股,應事先開立B股賬戶。
B股開戶步驟:
第一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到其原外匯存款銀行將其現匯存款和外幣現鈔存款劃入證券商在同城、同行的B股保證金賬戶。
境內商業銀行向境內個人投資者出具進賬憑證單,並向證券經營機構出具對帳單;
第二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本人進賬憑證單到證券經營機構開立B股資金賬戶,開立B股資金賬戶的最低金額為等值1000美元;
第三步:憑剛開立的B股資金賬戶到該證券經營機構申請開立B股股票賬戶。
上市條件:
1.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時,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的條件:
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 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2.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B股時,應具備的條件:
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3.境內上市外資股公司增資發行B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他關聯企業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