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
1.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沒有具體的有效期,雙方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後,合同就終止。如果出現合同糾紛的,向人民法院主張權處是的時效是3年。
2.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⑵ 買賣合同的有效期是幾年
買賣合同的有效期是一直存在的,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