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杭州二手房交易流程一般周期多久
杭州二手房交易周期在1-2個月。如果是全款的話,1個月之內基本可以搞定,如果是貸款買房,再加個20多天銀行走流程時間。下面是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如果是中介的去辦的話,各部門的處理時間掌握的清晰,所需資料也比較清楚,可能會比較快。自己去的話,需要提前弄清楚流程和所需資料,避免跑多次耽誤時間。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周期1:賣方委託中介放盤:出具賣方身份證、房產證、簽同意賣房委託書2:買方看房、談價、查個人徵信:本人帶身份證,到人民銀行查詢3:約買賣雙方面談:賣方帶好房產證或抵押合同相關資料、查檔單,買方帶好銀行卡4:簽署合同、賣方收定金:由買房本人轉帳至賣方本人的銀行卡。
5:銀行按揭/半天時間
6:銀行出承諾書/12天左右:出同貸款後,買方轉首付款
7:中介帶買賣雙方房產局過戶、遞件、交稅/半天時間,
8:出新證/25天左右:房產局出買方新證/賣方不用去,中介提前1天通知買方取新證;
9:抵押:3天左右,買方等銀行通知後、到銀行填借款合同、抵押資料後,再到國土所辦理抵押登記;
10:銀行放款、交房/2-5個月:銀行憑新證放款賣方帳戶後,過水電交房/退水電押金。二手房的交易與新房辦理基本是一致的,走中介方的話,更方便,一切流程都由中介來協助完成了,只要合同簽訂完畢後,辦理貸款,繳費,各種過戶,房產證也就可以直接拿到了。也就是辦理貸款的時間長一些,如果不辦貸款,一個星期內所有事情就都搞定了全款2-3天,商代25天左右公積金貸2個月左右!!"一次性付款的話你的產權證到手約25天時間
貸款再+20天足夠!""二手房交易周期為:一般在過戶以後要過15個工作日,出會房產證。總體來說從剛開始簽合同到交房出房產證為止.按揭的話一般要2個月時間.一次性要1個多月。
新房交易周期:一般在過戶以後要過15個工作日,出會房產證。總體來說從剛開始簽合同到交房出房產證為止.按揭的話一般要2個月時間.一次性要1個多月。""簽合同當天可遞件,遞件七個工作日後可交稅,交稅當天可完稅,完稅三個工作日後可領證。整個過程約十五個工作日,即一個月時間左右。
二手房過戶基本程序: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發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號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領證是指:買方按過戶回執指定時間,帶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取新房產證。""若買賣雙方手續齊全,交易周期一般在30-40天左右1.房產評估(2天)
2.簽借款協議,銀行審批(7天)
3.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17天)
4.辦理抵押,出他證(5-8天)
5.辦理放款(3-5天)"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看房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❷ 房子購買後多久可以交易
購房對於每個家庭而言都是頭等大事,但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購買房子後,由於各種原因需要出售房子,因此就有不少人拋出了房子買了多久可以賣的問題,下面就與大家分享一下房子買了多久可以賣以及二手房買賣存在哪些風險帶畢。
現在的新房大多是期房,一般購買後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才能交房,交房後再辦理不動產權證,大概又是一到兩年的時間,然後再從拿到不動產證的時間推後三年才能出售,這樣看來如果現在買套新房,需要等待5、6年的時間才能出售。
一、房子買了多久可以賣現在的新房大多是期房,一般購買後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才能交房,交房後再辦理不動產權證,大概又是一到兩年的時間,然後再從拿到不動產證的時間推後三年才能出售,這樣看來如果現在買套新房,需要等待5、6年的時間才能出售。
購買房子後,一般在拿到房產證的當天就可以轉賣房子了,不過需要支付總房價的5.6%作為稅費,如果房產證時間超過五年,則不需要繳納營業稅,此外,如果是貸款買房,需還清貸款才能轉賣房子。個人建議大家別急著轉賣房子,五年後再賣比較好。
二、二手房買賣存在哪些風險
1、一些黑心中介公司會與購房者說賣方讓他們代收房款,這樣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時蠢知芹會更加方便,購房者在不了解房屋交易流程的情況下,就會將房款打給中介公司,中介拿到錢後購房者發現無法與中介取得聯系,造成錢房兩空的局面。
2、有些購房者為了避免遇到黑心中介,會與賣方直接取得聯系並進行交易,但賣方在交易過程中也存在一些貓膩,其中最為常見的方式就是賣方利用買方購房心切的心理,要求收取全額房款,但在登記房屋過戶手續的時猛毀候,購房者才發現所購的房屋已被抵押給銀行,這時候賣方已經失去了聯系。
3、購房者以為辦理好房產證後就不存在任何問題了,於是把剩餘房款都付給了賣方,後面才發現賣方不是房產證的所有人,也就是說房產證還有其它共有人,買房不是由賣方一人就能決定的。
總結:關於房子買了多久可以賣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總而言之,房子買了多久可以賣取決於你是否拿到了房產證,只要有房產證在手,房子隨時都能夠進行買賣。
❸ 房屋幾年可以交易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買了房子,無論何時都可轉售,由於受手續、稅費等影響,其中的代價和難易程度差距甚遠。房產局備案之後,房產局備案後轉手,手續麻煩,這時交易,不光需交稅才能過戶,如不滿5年過戶,會增加懲罰性稅收,使稅費翻一倍。賣房號,賣房號最容易。有些人房子沒買成,就急於轉手。這時他們可賣房號,對熱門樓盤而言,一個房價就可賺來數十萬的差價,且無需辦理繁雜的手續,這錢來得真是太容易了。簽完合同就轉手,一般人不會在剛簽完合同就轉手,除非有這幾種原因:剛買就後悔了;有人願高價買房;資金緊張,錢不夠。這時轉手非常容易,你只需說服房產商,將合同改名即可。房產證到手之後,房產證到手後轉手,周期有點長,可等待交房2年或5年,甚至更長時間。房產五年內是否可以交易取決於房屋的性質,如果是買賣的商品房,五年內也可以上市交易;如果是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房屋是經濟適用房,還需要區分是經濟適用房還是拆遷安置房,如果是經濟適用房,五年內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五年後過戶的,該協議無效;如果是拆遷安置房,五年內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5年後完成過戶的,該協議是有效的,只是五年後才能完成過戶登記。
拓展資料: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❹ 交房後多久可以房屋買賣
交房後只要拿到房產證,隨時可以買賣,只要沒有法律規定的不可買賣的情形。我國法律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仿敬輪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稿旅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備信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❺ 交房多久可以房屋買賣
交房取得房產證後可以房屋買賣。產權人可以對其自住房屋進行實際控制,收取房屋產生的經濟利益並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處置房屋,依法進行買賣交易。
一般來說,新房是在拿到房產證以後才能賣房。因此,在簽訂合同時,需注意:
1、看房子本身,有沒有債務糾紛,有債權糾紛;
2、要看房子的結構和樓齡,有無債權糾紛。
3、看房子有沒有抵押,有債務糾紛,房子在哪裡?如果都沒有了,建議您先問清楚開發商什麼原因導致的。
4、民法典中交房取得房產證後隨時可以房屋買賣。產權人可以對其自住房屋進行實際控制,收取房屋產生的經濟利益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處置房屋,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進行利用。
5、新房如果不限售的話,房產無抵押等限制情況,即可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之後即可將房產出售,但是如果限售的話,則需要根據業主所在地區的政策規定來確定。
私產的過2年;公企產的過戶後,隨時可以轉賣;商住兩用的房子也是隨時轉賣。一般來說貸款的房子是需要付清貸款才可以交易的,但現實中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在實際操作中是可以買賣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應的工作。而具體的操作方向和步驟則應根據該房產的具體情況和房主的具體要求而定。
其次,二手房產在交易之前將貸款付清。這樣不僅會使房產交易更加迅速,也會使購買方多一份放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