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豬屠宰場審批手續
法律分析:新建生豬屠宰廠需要的手續包括:土地手續(國土局土地批復),規劃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發改部門的立項文件,水資源管理部門的取水許可,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安全、消防部門的的許可文件,節能評估等。
法律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二條 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是,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置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六條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根據設置規劃,組織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經徵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確定,並頒發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其確定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❷ 販賣生豬要什麼手續嗎
所有收購的生豬都要經過當地動物衛生監督的檢疫,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並附有非瘟檢測報告。
❸ 販賣生豬要什麼手續嗎
需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標示某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是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志的一種,
具體為: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適用於跨省境出售或者運輸動物及其動物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適用省內出售或者運輸動物及其動物產品。
開具《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的流程包括:接受養殖戶報檢、受理後到現場進行檢疫,檢疫合格後才能開具證明。現場檢疫時,不僅要憑肉眼觀察動物是否健康,還要檢查動物耳標及其健康檔案。檢疫合格證明上,除了要填寫檢疫動物的數量,還要對其產地進行詳細登記。
農業部關於毗鄰國家進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為防止口蹄疫、牛瘟等嚴重傳染病通過進口的動物及動物產品傳入我國,禁止以任何形式進口越南等國家或地區生產的偶蹄類動物(含家養的和野生的)的肉類,禁止從越南以互市貿易形式進口偶蹄動物及其產品。
(3)生豬交易場所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據南寧海關透露,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南寧海關共查獲(包括與其他部門聯合查獲)生豬、活牛走私案件65起,查獲生豬(包括大豬和乳豬)8918頭、活牛232頭。
但是還有相當多的走私生豬躲過了一家海關查驗,流入國內市場。據2011年越南一家媒體報道,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獸醫局報告稱,通過諒山、廣寧邊界向中國出口的生豬日均約1600頭,這些生豬主要在越南的青化、廣義、平定、北江、永福、海洋等省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