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目前的證券交易種類有哪些
債券類有國債、地方債和企業債;股票有A股和B股;基金有封閉式基金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還有就是權證。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它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證券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從不同角度研究證券市場的行為特徵及其運行規律的各分支學科綜合構成的有機體系,主要包括傳統證券學理論和演化證券學理論兩大研究領域。
② 證券交易的種類包括哪些證券交易的場所證券交易的程序
什麼是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中國有深證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的種類劃分: 1、場內交易市場 場內交易市場'指由證券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市場,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活動時間,在多數國家它還是全國唯一的證券交易場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令規定的證券上市買賣,投資者則通過證券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買賣。 證券交易所不僅是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而且為投資者提供多種服務,交易所隨時向投資者提供關於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情況,如成交價格和數量等;提供發行證券企業公布的財務情況,供投資者參考皮拆。交易所制定各種規則,對參加交易的經紀人和自營商進行嚴格管理,對證券交易活動進行監督,防止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交易所還要不斷完善各種制度和設施,以保證正常交易活動持續、高效地進行。 2、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在某些情況下也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市場中的證券商兼具證券自營商和代理商的雙重身份。作為自營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證券賣給顧客或者買進顧客的證券,賺取買賣價差;作為代理商,又可以客戶代理人的身份向別的自營商買進賣出證券。近年來,國外一些場外交易市場發生很大變化,它們大量採用先進的電子化交易技術,使市場覆蓋面更加廣闊,市場效率有很大提高。這方面,以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為典型代表。 證券交易所的起源: 最早的是1613年成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中國最早的是1905年設立的「上海眾業公所」。建國後,一度取消證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繼設立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枯瞎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2000年3月6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 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燃敗棗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的種類 :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人員,以便利證券商的交易與交割的證券交易所。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這種證券交易所要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與證券成交的傭金,其主要收入來自買賣成交額的一定比例。而且,經營這種交易所的人員不能參與證券買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中,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務。董事的職責是:核定重要章程及業務、財務方針;擬定預算決算及盈餘分配計劃;核定投資;核定參加股票交易的證券商名單;核定證券商應繳納營業保證金、買賣經手費及其他款項的數額;核議上市股票的登記、變更、撤消、停業及上市費的徵收;審定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及報告;決定經理人員和評價委員會成員的選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項目。監事的職責包括審查年度決算報告及監察業務,檢查一切賬目等。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這種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等等。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希望本人提供的資料能解答你疑問,祝你投資愉快!
③ 證券交易方式的分類有哪些
(一)按交易場所的不同而劃分
:1.場內交易2.場外交易
(二)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劃分:
1.相對買賣: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2.拍賣標購:一個賣主對眾多買主,或眾多賣主對一個買主。3.競價買賣:眾多的買主與眾多的賣主。
(三)按交割時間不同劃分:
1.當日交易2.普通日交易3.特約日交易
(四)按證券經營者不同劃分:
1.自營買賣2.代理買賣
(五)按證券交易付款資金來源分:
1.現金交易2.保證金交易3.借貸交易
(六)按證券交易完成交割期限及標的物劃分:
1.現貨交易 2.期貨交易3.期權交易4.信用交易 5.證券回購交易
證券交易方式是證券買賣的方法和形式。任何證券流通都是通過一定的具體的交易方式去實現的。在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隨著證券流通市場規模的擴大,流轉交易額的增長,證券交易方式是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從單一到復合地發展起來的。從證券流轉買賣的時間講,即以證券交易雙方當事人從訂約到履約期限長短為標准,可以把證券交易方式分為證券現貨交易、證券期貨交易、證券期權交易、證券信用交易和證券回購交易等五種形式。
④ 證券主要有哪些種類
1、貨幣證券,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則商業信用工具,主要用於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報酬的支付和債權債務的清算等,常見的有期票、匯票、本票、支票等。
2、資本證券,它是指把資本投入企業或把資本供給企業或國家的一種書面證明文件,資本證券主要包括股權證券(所有權證券)和債權證券,如各種股票和各種債券等。
3、貨物證券(商品證券)是指對貨物有提取權的證明,它證明證券持有人可以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常見的有棧單、運貨證書、提貨單等。
(4)證券交易種類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特點
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
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
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並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後,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
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
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
後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我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
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我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於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
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⑤ 按照交易對象的品種劃分,證券交易可分為什麼多選
證券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對象品種劃分四種:股票交易、債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1.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是以股票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股票交易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進行,也可以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前者通常稱為上市交易,後者的常見形式是櫃台交易。
2.債券交易
▲債券交易是以債券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按發行主體來劃分,債券主要有三大類: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
3.基金交易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基金分類: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基本類型)。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後者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和可轉換債券交易。
⑥ 證券交易市場的種類有哪些
證券市場包括哪些種類
我國證券交易市場的類型。因其交易對象(品種)不同,證券交易又有股票交易市場、債券交易市場、投資基金交易市場等等。這些市場一般都互相獨立證券交易,各有自己的范圍和規則。證券交易參與人一般會選擇其中的一類或兩類證券作為主要的投資(投機)對象。
證券交易這樣也就有了股票投資人、債券投資人、共同基金投資人等等的區分。證券交易這是重要的證券流通市場參與人。證券上市公司一般在流通市場上扮演原始證券供給者的角色。
證券市場具體分類:
(一)層次結構: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可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現為區域分布、覆蓋公司類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監管要求的多樣性。根據所服務和覆蓋的上市公司類型,分為全球市場、全國市場、區域市場;根據上市公司規模、監管要求等差異,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創業板或高新企業板)等。
(三)品種結構: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
(四)交易場所結構: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進行分為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
(五)縱向結構關系:這是一種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按這種順序關系劃分,證券市場的構成可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六)橫向結構關系:這是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的結構關系。這種結構關系的構成主要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以及衍生證券市場等子市場,並且各個子市場之間是相互聯系的。
二、證券市場參與者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是連接證券投資者與籌資人的橋梁,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中介機構的活動。通過它們的經營服務活動,溝通了證券需求者與證券供應者之間的聯系,不僅保證了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還起到維持證券市場秩序的作用。
4、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行業協會。
5、證券監管機構
在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三、證券市場交易工具
證券市場活動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來實現,這就是證券交易工具,也即證券交易對象。證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包括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證券等。
法律依據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設會員大會、理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
實行有限責任公司制的證券交易所設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證券交易所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不設股東會,由股東行使股東會的職權。
⑦ 證券交易類型有哪些
證券交易 典型的包含 期貨,股票 ,債券, 外匯 ,基金 ,期權 ,等等金融衍生性工具都可以拿來交易,全球最活躍的是外匯市場幾乎24小時都有交易。
⑧ 證券包括哪些種類
1、貨幣證券:貨幣證券是可以用於替代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主要用以企業中間的產品交易、勞務報酬所得的付款和債務的結算等;2、資本證券:資本證券就是指把資本資金投入企業或把資本提供企業或國家的一種書面形式證明材料;3、貨品證券:貨品證券是對商品有獲取權的證實,證券持有者可以憑證券獲取該證券上所列出來的貨品
拓展資料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證券作為表彰一定民事權利的書面憑證,它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證券表彰的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在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形態的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重視對財富的終極支配和控制,證券這一新型財產形態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意味著持有人對該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該控制權不是直接控制權,而是間接控制權。
例如,股東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則該股東依其所持股票數額占該公司發行的股票總額的比例而相應地享有對公司財產的控制權,但該股東不能主張對某一特定的公司財產直接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證券是藉助於市場經濟和社會信用的發達而進行資本聚集的產物,證券權利展現出財產權的性質。
2.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活力就在於證券的流通性。傳統的民事權利始終面臨轉讓上的諸多障礙,就民事財產權利而言,由於並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轉讓在性質上並無不可,但其轉讓是個復雜的民事行為。
比如由於「債權相對性」的民事規則,債權作為財產的表現形式是可轉讓的,但債權人轉讓債權須通知債務人,這種涉及三方利益的轉讓行為受制於法律規范的調整,並不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