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進出口貿易交易前的准備工作主要有(七個)
進出口貿易交易前的准備工作有: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5、交易磋商、訂立合同階段。這一階段首先要做的是廣告宣傳,使國外客戶了解我方產品性能,在此基礎上再進行磋商並訂立合同。
6、組織貨源階段。依合同中規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條件,組織生產或收購調撥調運、倉儲保管。
7、履行合同。履約的主要內容可用"貨、證、船、款"概括。
(1)進口貿易交易前買方准備什麼擴展閱讀:
按商品的形態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有形貿易(Visible Trade):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例如,機器、設備、傢具等都是有實物形態的商品,這些商品的進出口稱為有形貿易。
2、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專利使用權的轉讓、旅遊、金融保險企業跨國提供服務等都是沒有實物形態的商品,其進出口稱為無形貿易。
由於對外貿易是一國與別國之間發生的商品交換,因此,把對外貿易按商品分類和按國家分類結合起來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結構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結合起來,可以查明一國出口中不同類別商品的去向和進口中不同類別商品的來源,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