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貨車過戶都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貨車過戶所需證件包括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張貼機動車標准照片和車架號拓印)、購車原始發票。如果是由代理人代辦理的,還需要有《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貨車過戶手續流程如下:
1、開據交易,繳納二手車交易稅;
2、車輛外檢,主要是查驗車輛的證件信息和車輛的實際情況是否一致,如有加裝或者改裝的情況是無法辦理二手車過戶手續的。需要拓印車輛的發動機號和大架子號。車輛過戶的時候貨車一般都是反光條完整,車輛進行外檢、拓號、拆牌和照相,車輛進行拍照,需要有三角警示牌;
3、車牌選號,取號機取號之後,拿著相關材料排隊繳納過戶費用;
4、轉移遷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檢查記錄表,原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原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原車牌號,車輛照片,過戶發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車輛不能過戶:
1、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重量、乘員人數的;
2、達到報廢年限的,如車況較好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可以過戶,但不準轉籍;
3、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4、申請車主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
5、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6、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7、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未滿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