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現貨與期貨交易的優劣對比
期貨優勢:1:保證金交易,可以提高資金使用率
2:可以不進行實物交割,期貨就是合約的買賣,可以選擇對沖平倉。
3:流動性比現貨好,不擔心買不到,賣不出去。
4:不需要人到場,只需要下達交易指令,交易方便簡單,而且及時。交易指令信息是光速在互聯網上發送,不必擔心錯過盈利時間,
5;不必擔心貨物質量和數量。客戶信譽問題,這個由交易所規定,由交易所擔保。
6;可以賣出遠期合約,對沖現貨風險,規避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
7:期貨比現貨買賣市場更多更自由,全球都有期貨市場,這樣就可能跨市套利,現貨顯然比較麻煩。
8:對投資者而言,期貨市場信息比較開放,交易具有透明性。因為任何交易都是通過交易所的,交易所可以很准確的統計出來給投資者參考,現貨交易顯然不可能。
9;期貨交易方式能做空,而且買賣次數沒有限制,現貨雖然也可以,但是比期貨要麻煩得多。
期貨劣勢:
1:期貨價格波動比現貨價格波動風險要大,因為是保證金交易,放大了資金,也放大了風險,
2:可能產生比投入保證金更大的虧損,保證金不夠不及時追加就會被強制平倉,現貨無論價格怎樣波動,現貨還是現貨,你不可能產生比現貨買入價更多的虧損。現貨虧損是固定的,看漲盈利理論上說是無限的。
3:實際供求關系對現貨價格產生影響,人為炒作影響價格很小,但是期貨卻受到人為炒作和實際供求的,兩個方面影響,因為期貨流動性較強,特別是在短時間內影響更大,長遠面來看期貨現貨價格趨同,所以判斷期貨走勢不確定性更大,現貨不確定性比期貨小。
暫時就想到了這么多,應該各方面都包含了,希望對你有用,
❷ 期貨跟現貨哪個更好做,更賺錢
我做了4年多現貨,自2016年開始轉期貨,結合自己的一些感悟,聊一下個人的看法。
首先,樓主的這個出發點或許有問題,交易都是風險和受益並存的,更賺錢的往往也更能虧錢。
首先風險點不一樣:現貨的交易風險在場外,所謂的在場外意思是說,很多時候我們需要花很大的精力才能明確知道一家現貨市場能否交易,目前國內現貨市場幾百家,魚目混雜,很多現貨市場入金等於虧損,意思就是說,只要資金入了賬戶,基本上就沒了,因為這些平台本身就是黑平台。
期貨的風險在場內,意思是說,期貨有明確的監管機構,通過保證金中心和期貨行業協會,我們均可以花很小的氣力尋找到正規的期貨市場和期貨公司,期貨市場就鄭商所,大商所,上交所,上海能源交易所這么四家,所有合規的期貨公司都可以通過期貨行業協會網站查詢到。
簡單來說:按照1000萬的虧損分別看,如果這1000萬是做現貨虧的,那基本上有95%的資金均是由於被騙虧了,最多5%是技不如人虧了;如果這1000萬是做期貨虧的,那基本上趨近於100%的虧損均是由於技不如人虧的,很少出現被騙虧損。
其次從量級來說:期貨的量級遠遠超越現貨市場的量級,單一期貨合約的資金量遠遠超過很多現貨市場整體的資金量,這個量級對我們的交易有什麼影響呢,這就如同我們想釣魚,100個人在小魚塘里釣魚和100個人在大海裡面釣魚的區別,小魚塘里魚少,大海里的魚多,相對來說大海裡面釣魚的難度比小池塘里釣魚的難度要小。
最後從知識沉澱來說:現貨的書籍教材很少,期貨的很多。
樓主如果是想賺快錢,建議別碰,如果是想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建議可以多關注期貨,可以把期貨從業資格證教材買了看一下,這個問題可以換種問法,期貨和現貨哪個更有前景,從目前的大環境和政策來看,期貨更有前景。
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❸ 期貨好做嗎
期貨交易還是比較好做的,期貨的風險不大,但是肯定是有風險的,要根據個人操作情況而定,穩健還是激進!
期貨風險主要存在這幾方面:
1、價格波動;
2、交易者非理性投機;
3、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及市場機制,期貨市場上價格波動大,更為頻繁,
其交易的遠期性也帶來更多的不確定因素,交易者的過度投機心理,保證金的杠桿效應,增大了期貨交易風險產生的可能性,日內可以進行頻繁操作,也是一種風險!
拓展資料:
期貨的風險不是不可以控制的:
1、制定科學的交易計劃,對建倉過程、建倉比例、可能性虧損幅度制定相應的方案和策略;交易時,嚴格執行此計劃,嚴格遵守交易紀律;交易後,及時總結反思該計劃。
2、倉位管理,合理的分配自己的資金倉位,不能全倉操作,按照品種以及賬戶資金,進行比列劃分!
3、止損,每一次的操作,設置好止損點位,千萬不要扛單!
期貨交易的特點及優勢:
1、自帶杠桿(免費):可以以小博大。
2、參與門檻低:最低2000人民幣就可以參與。
3、雙向交易:可以做多(買漲)、做空(買跌)。只要方向做對了,無論價格漲跌,都可以賺錢。交易機會多。
4、T+0的交易制度:當天可以進行無數次交易
5、虧損有限,收益無限:期貨有強平制度,當保證金不足時,倉位會被強平。自帶杠桿,盈利空間大。
6、品種少而精,容易把握:比較熱門的期貨品種大概在40個左右。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條款內容
最小變動價位: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未平倉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