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委託他人辦理買賣公證有效期多久
一、民法典中委託房產過戶公證期限多久❷ 房產公證委託書有效期為多長時間
我們知道公證書的有效期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後,就鉛梁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並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那麼房產公證委託書有效期為多長時間?❸ 房屋買賣公證書有有效期限嗎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由公證書施用部門劃定;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劃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與其一致;視證明的法律行為的狀況而定。下面,關於公證書的有效期。 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 一、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一)公證書中未劃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施用部門單方劃定,公證處一般不作劃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生人公證、喚氏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聲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施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二)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劃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與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劃定的委託期限為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用期限也為三個月; (三)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劃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況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約,合約兩邊後來協議解除了合約,那麼該合約的公證書就歸於失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約,因為贈與兩邊沒有及時管理過戶掛號手續,後來贈與人滅亡,無法過戶,贈與合約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施用。 二、公證書一般包括: (1)公證書編號。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3)公證證詞。其內容包括:公證證明的對象.公證證明的范圍和內容.證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公證證明對象、范圍不同,公證的條件、內容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這些都要在證詞中有所反映。公證證詞所涉及的組織名稱第一次出現時必須使用全稱;所涉及的日期要採用公歷.需涉及農歷時應採用括弧註明。 (4)承辦公證員的簽名或簽名章、公證處印章。 (5)出證日期以公證處審批人審核批準的日期為准。此外,未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應在公證證詞中註明,並註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公和旁散證證詞中註明的文件也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公證法》第二十五啟纖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公證法》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❹ 房產公證書有效期是幾年
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為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
房產公證的作用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可以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公證處依法出具的公證書,只要其本身沒有錯誤,就具有法律效力,可成為訴訟中直接採用的證據之一。經公證機關證明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攔鉛強制執行的要求。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1、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喊頃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2、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簡滲好合法性。
❺ 房屋買賣委託公證有時間限制嗎
房屋買賣委託公證沒有時間限制。房屋買賣委託公證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件(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房地產證或房產買賣合同書、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到公證機關填寫房產委託公證申請表,提出房屋買賣公證申請進行辦理。
辦理委託公證需要注意什麼
1.公證書上的內容(姓名、身份證號碼、產權地址、不動產權證號或房屋產權證號)需與提供的證件內容保持一致;
2.若賣方公證,需辦理全權委託事宜(查檔,簽署買賣合同、繳納和減免稅費,產權過戶手續,取證,注銷抵押等);
3.若買方公證,需辦理全權耐讓委託事宜(查檔,簽署買賣合同、繳納和減免稅費,產權過戶手續,取證,辦理抵押等);
4.若買方產權證登記為多人時,公證書需體現產權人所佔份額;
5.賣方受託人不能是產權承受人;
6.買賣雙方不能公證給同一個人;
7.委託期限不能超過6個月;
8.賣方委託書中應當載明買方信息、最低交易價格以及委託人指定的屬於委託人或房屋共有人所有的收款賬號,不得指定受託人或第三人代昌備局為收款(受託人是委託人近親屬的委託書除外)。
買房為什麼要公證
1、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法律對於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取決於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於第三者的作用。
3、雖未為法律規定而當事人自行協議公證證明作為雙方法律行為必要的形式條件之一的,這一法律行為也必須公證證明方能成立。
4、債權文書,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權利義務滾圓關系沒有爭議、並經公證證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當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作出裁判。
❻ 賣房委託公證時限最長幾年
房屋買賣進行公證後,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的,公證的期限是永久的鍵銀稿,但僅限於房屋買賣的行為。如果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公證就失效。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採用公證形式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公證即稿孝成為相應的法律行為設立、變更、終止的必備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國際慣例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某些法律行為設立、變更或終止必須辦理公證,則公證也成為其成立的要件。公證機構依法作出公證後,公證就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當事人有證明推搏碰翻該項公證的,該項公證就失去法律效力。所以房屋買賣公證未被推翻的,永久有效。
什麼是委託公證
1、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
2、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法律依據
《公證法》
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