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宗商品是什麼意思 大宗商品指什麼
1、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並用於工農業生產好告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
2、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旦悄被廣泛作為友遲明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鋼鐵、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3、2003年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發布了國家標准《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管理規范》。這一法規明確規定了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可採取保證金制度、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把T+0、雙向交易機制的一些手段引用到批發市場的建設和發展中,為批發市場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空間。《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管理規范》這一國家法規的發布,也標志著批發市場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時代—電子商務時代。
❷ 大宗商品交易規則
大宗商品交易規則如下(以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現貨掛牌交易規則為例):
1、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8點30-11點30,13點30-15點30
2、交收時間:按交易雙方的約定執行
3、能否撤銷:現貨掛牌交易達成的合同不可撤消
4、賣方交貨:允許實際交貨量與合同數量有±3%的溢短量
5、對貨物有異議:買方對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該在交收日起3個工作日內,用書面的形式通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會通知買賣雙方在24小時內自行協商,協商失敗由交易中心負責對貨物質量進行檢驗,然後由檢測結果作為判斷依據。
拓展資料
大宗商品 (Commodities)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並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鋼鐵、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價格特點
一是價格波動大。只有商品的價格波動較大,有意迴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比如,有些商品實行的是壟斷價格或計劃價格,價格基本不變,商品經營者就沒有必要利用期貨交易,來迴避價格風險或鎖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是以商品供需雙方廣泛參加交易為前提的,只有現貨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圍進行充分競爭,形成權威價格。
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期貨合約事先規定了交割商品的質量標准,因此,期貨品種必須是質量穩定的商品,否則,就難以進行標准化。
四是易於儲存、運輸。商品期貨一般都是遠期交割的商品,這就要求這些商品易於儲存,不易變質,便於運輸,保證期貨實物交割的順利進行。
大宗商品可以設計為期貨、期權作為金融工具來交易,可以更好實現價格發現和規避價格風險。由於大宗商品多是工業基礎,處於最上游,因此反映其供需狀況的期貨及現貨價格變動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經濟體系。例如,銅價上漲將提高電子、建築和電力行業的生產成本,石油價格上漲則會導致化工產品價格上漲並帶動其他能源如煤炭和替代能源的價格和供給提升。投資者,尤其是投資相關行業的投資者應當密切關注大宗商品的供求和價格變動。
❸ 買賣合同中對標的物質量有哪些要求
質量要求,是指出賣人出賣的物品經雙方約定,必須要達到的技術等級,如國際認證標准、國家標准、部門標准、行業標准等要求,或者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其他標准,出賣人出賣的物品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應視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寬鍵激約責任。 《合同法》對出賣人出賣的物品的質量要求作了如下的規定: 一、《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慎襪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書的要求。」 二、《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標准履行。」 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是對出賣人出賣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物品的處置辦法,該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買受人可以依據上述規定,對買賣合亮穗同中沒有規定或沒有明確規定質量要求的物品界定質量,也可以依據上述規定對出賣人提供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物品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或者獲得賠償。
❹ 大宗商品怎麼交易
首先需要交易雙方在場外達成初步意向或者直接在交易系統內發布交易信息,並且記錄好證券名稱、交易價格、交易數量、對方席位號以及約定號等信息;確定好信息資料之後,交易雙方約定在交易時間內在各自的證券營業部,填寫好大宗交易委託單,然後由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大宗交易經辦人員進入專門的大宗交易系統,按照委託單的內容進行操作;最後交易系統核實大宗交易符合規定之後就會對交易進行確認、劃撥證券和資金到交易雙方的賬戶裡面,然後在下一個交易日公布交易信息。
拓展資料 :
值得一提的是,要進行大宗交易都是有最低限額規定的,並且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按照上交所的規定,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深交所則規定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大宗商品交易,特指專業從事電子買賣交易套保的大宗類商品批發市場,又被稱為現貨市場,比如中國花生商務網是由市級以上政府職能部門批准設立,並由商務部發改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
它將降低經營成本並能幫助企業與客戶、供貨商以及合作夥伴建立更為密切的合作關系,能夠在增加收入的同時建立起客戶忠誠度,通過提高訂單處理效率得以降低成本。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國務院賦予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勵下,在交易所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在控制市場風險的同時,秉承創新服務宗旨,在發展和完善市場交易方式、保證金結算方式、實貨交割方式、客戶服務方式等交易所業務創新的同時,不斷創新推出既符合國家戰略利益,又符合國內、國際市場需求的交易品種。
經過二三年時間創新開拓,渤海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華東服務中心將會發展成具有國際重要影響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價中心。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天津市政府和交易所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支持和指導下,將秉持創新、高效、務實的服務宗旨,堅決貫徹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為商品生產貿易企業和合格的商品投資者提供最佳的商品交易服務。
❺ 國際大宗商品的交易規范
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規范(Bulk Stock Electronic Transaction Specification)GB/T18769— 標准起草單位:中儲物流在線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金網安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標准主要起草人:馮耕中、史維溶、於洋、郭宇寬、李雯峰、關鍵、劉洪波;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的參與方要求和電子交易的業務程序。
本標准適用於現貨領域的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活動,尤其是現貨批發市場開展電子交易活動,不適用於期貨交易。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2。1大宗商品
註:大宗商品是本標准中從事電子交易的標的物。
2。2數據電文
經由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類似手段生成、儲存或傳遞的信息,這些手段包括電子數據交換(EDI)、電子郵件、電報、電傳或傳真等。
2。3電子交易
利用網路提供的通訊手段在網上進行的交易。
2。4電子交易中心
為交易商提供及時的開展現貨交易的電子商務平台並能夠提供配套物流服務的法人。
2。5交易商
經由電子交易中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電子交易中心章程的有關規定審核批准,在電子交易中心進行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的企業法人。
2。6交貨倉庫
經電子交易中心核准、委託,負責檢驗、保管交易商進行交易的大宗商品並提供相應擔保,為電子交易提供相關物流服務的第三方業務部門。
註:交貨倉庫的商品庫存及動態信息是電子交易中心庫存及交易譽檔情況的信息來源。
2。7結算銀行
結算銀行是由電子交易中心指定,協助電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結算、資金劃撥的銀行。
3、電子交易參與方
3。1總則
電子交易中心為交易商提供與電子交易相關的交易、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務,並制定、執行管理制度,監督其他交易參與方行為,保證交易安全、可靠、公平。參與電子交易的交易商、交貨倉庫、結算銀行都由電子交易中心認定其資格,相互之間簽訂合同,明確相互關系與權利義務。交貨倉庫配合電子交易中心提供物流服務,按合同要求負責保管在電子交易系統平台中進行交易的大宗商品,為電子交易提供物流保障。結算銀行配合電子交易中心提供金融服務,按合同要求負責為電子交易資金流提供監督與保障。
3。2電子交易中心
電子交易中心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提供可靠、安全、開放的電子交易系統平台,並對電子交易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維護。電子交易中心應制定章程、交易過程文件和確保過程有效運作、控制的文件。管理、監督交易的進行與履行,採取必要的風險控制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履行。
3。2。1基礎設施
能夠開展電子交易的基礎設施要求如下:
a)滿足電子交易的經營場所及設施;
b)滿足保管和其他物流配套服務要求的指定交貨倉庫;
c)電子交易設施和通訊條件完備,滿足24小時的服務;
d)能保證電子交易過程按本標准要求運作、控制的電子交易系統;
e)有提供配套的物流配送服務的能力;
f)可以實時掌握交貨倉庫的貨物情況;
g)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2交易服務
電子交易中心應提供的交易服務如下:
a)制定並實施電子交易業務規則;
b)安排商品上市交易;
c)管理、監督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結算和交貨過程;
d)具有風險防範的措施,並確保措施的實現;
e)監督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合同的履行,並有措施保證履約;
f)對交易商的信用情況進行監控與記錄,並通過公正的信用評價等級系統來提高網上交易信用度,引導規范、守信的交易作風。
3。2。3物流配套服務
電子交易中心應提供的物流配套服務如下:啟弊
a)能為交易商慶旁亂提供及時、便利的倉儲服務、代理運輸服務;
b)指定交貨倉庫,並保證交貨倉庫的業務過程可控;
c)與交貨倉庫共同保證交易貨物的真實性,並有相應的措施保證。
3。2。4信息服務
電子交易中心應提供的與電子交易相關的信息服務如下:
a)提供電子交易、結算、交貨過程的資料,並確保資料的完整、安全、可控;
b)及時提供電子交易參與方的可公開信息;
c)有能力提供與交易有關的行業綜合信息、市場行情及分析;
d)對交易資料的可查詢期限不低於合同經濟糾紛的追索期;
e)發布的公共信息可通過互聯網隨時獲取;
f)確保交易商核心信息的安全,相關信息不被不正當的利用;
g)有完善的系統安全、數據備份和故障恢復的手段,確保交易商交易數據的安全、完整、准確;
h)交易商的信息、交易指令及交易過程的敏感信息進行可靠加密;
i)通過可靠有效的技術及管理方面措施,確保交易商身份的正確識別認證,確保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賴性。
3。2。5電子交易中心的文件要求
3。2。5。1總則
電子交易中心的電子交易體系文件應包括:
a)電子交易中心章程;
b)電子交易參與方的管理;
c)電子交易各個過程、環節的管理規定;
d)本標准所要求形成的文件的程序;
e)為確保相關交易過程有效策劃、運作和控制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2。5。2電子交易中心章程
電子交易中心章程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目的和職能;
b)名稱、地址和營業場所;
c)注冊資本;
d)營業期限;
e)組織機構的設置、職權和議事規則;
f)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
g)基本業務規則;
h)財務、內部審計制度;
i)變更、終止的條件、程序及清算辦法;
j)章程修改程序;
k)需要在章程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3。2。5。3交易過程文件
電子交易中心對電子交易過程的管理規定應通過一系列文件載明以下基本內容:
a)電子交易的地點、時間;
b)電子交易的模式;
c)電子交易商品及交貨期限;
d)電子交易的暫停、恢復與取消程序;
e)電子交易程序及其管理制度;
f)電子交易合同及其管理制度;
g)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
h)交易商管理辦法;
i)交貨倉庫管理規定;
j)交貨管理制度;
k)交易結算制度;
l)電子交易風險控制制度;
m)交易信息的發布辦法;
n)違規、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
o)倉單管理辦法;
p)電子交易的安全保證措施;
q)電子交易信用保證措施;
r)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
s)需要在交易業務規則中明確的其他事項。
3。2。6信息披露
電子交易中心應通過互聯網及其他易於獲取的方式發布電子交易參與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企業概況、服務范圍及能力、聯系方式等,交易商的信用狀況,以及電子交易即時行情,包括:商品品種、交貨時間、交易價格、漲跌、買賣申報數量、成交數量、訂貨量等。
3。3交易商
交易商是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的買賣方,交易商應遵守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規定,接受電子交易中心的監督,配合電子交易中心的工作。
3。3。1選取
交易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從事與交易商品有關的現貨生產、經營、消費活動的企業法人,具有良好的資信。經電子交易中心批准,取得交易商資格。轉讓或者承繼交易商資格的,應當經電子交易中心批准,並履行相關手續。
3。3。2交易要求
交易商參與電子交易應遵守以下要求:
a)交易商只能代理業內交易,不得代理社會公眾投資;
b)交易商應守法、履約、公平買賣;
c)交易商應保護好自己的交易商帳號和密碼,並對因其帳號在電子交易中心使用所產生的後果全權負責;
d)交易商應遵守電子交易中心的章程、交易業務規則及有關規定;
e)交易商應與結算銀行簽訂相應協議書,在電子交易中心的結算銀行開戶;
f)交易商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並承擔相應責任;
g)接受電子交易中心業務管理。電子交易中心行使管理職權時,可以按照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交易商進行調查,交易商應當配合;
h)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電子交易中心的相應規定。
3。3。3注銷
交易商不再繼續在電子交易中心參與交易,應申請辦理資格注銷手續。未辦理注銷手續的交易商,應對由於其帳號發生的所有行為全權負責。
3。4交貨倉庫
交貨倉庫由電子交易中心認定,是電子交易商品的存放地,交貨倉庫負責對商品進行保管,對其外在品質進行檢驗。
電子交易中心與交貨倉庫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電子交易中心對交貨倉庫的與電子交易有關的業務進行監督管理。交貨倉庫不能參與有關商品的電子交易活動。
3。4。1選取
交貨倉庫應具備以下條件:
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並具有良好的資信;
b)倉庫所在地的倉儲主管部門的倉儲經營許可;
c)倉庫基礎設施、管理制度符合電子交易的要求;
d)能提供電子交易所需的配套物流服務、信息服務;
e)承認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業務規則、交貨制度等;
f)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電子交易中心根據調查和評估結果擇優選用倉儲企業,並與之簽訂交貨倉庫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繳納風險抵押金,接受電子交易中心組織的監督檢查。
3。4。2基礎設施
交貨倉庫的基礎設施應滿足的條件如下:
a)堆場、庫房有一定規模,有儲存電子交易中心上市商品的條件、設備完好、齊全、計量符合規定要求;
b)滿足運輸和配送要求的運輸條件;
c)良好的商業信譽,完善的倉儲管理規章制度;
d)嚴格、完善的商品檢化驗制度、商品出入庫制度、庫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e)承認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業務規則、交貨制度等;
f)固定資產和注冊資本須達到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數額;
g)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h)滿足保管、物流服務要求的倉儲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系統能實時、准確地反映保管物資的動態情況,與電子交易中心實時通訊;
i)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3。4。3提供的服務
交貨倉庫提供的服務如下:
a)配合電子交易中心提供物流配送服務;
b)按規定保管好庫內的商品,確保商品安全;
c)有代辦交貨商品運輸的能力;
d)貨物檢驗合格入庫後,按規定生成倉單;
e)交貨倉庫應當擔保倉單所代表的交貨商品的數量及外表品質等屬性;
f)配合電子交易中心開展信息發布與查詢;
g)保守與交易有關的商業秘密;
h)按要求實時向電子交易中心傳輸相關數據並提供有關情況;
i)當所存商品的存放時間超出商(質)檢規定的有效期時,交貨倉庫應及時提醒並協助貨主委託國家認可的商(質)檢部門對所存商品進行復檢;
j)當交易雙方對商品的質量發生爭議時,交貨倉庫應當協同交易雙方去國家認可的商(質)檢部門進行復檢;
k)根據交易合同規定的標准,對用於交貨的貨物進行驗收入庫;貨物入庫的檢驗由貨物賣方和交貨倉庫共同進行,檢驗結果須經雙方認可。
3。4。4注銷
交貨倉庫放棄交貨倉庫資格,應向電子交易中心遞交放棄交貨倉庫資格書面申請,並經電子交易中心審核批准。
交貨倉庫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的,應辦理以下事項:
a)交貨商品全部出庫、經電子交易中心核准注銷倉單;
b)結清與電子交易中心的債權債務;
c)按電子交易中心標准清退風險抵押金。
交貨倉庫資格的確認、放棄或取消,電子交易中心應及時通告交易商及其他交貨倉庫。
3。5結算銀行
結算銀行由電子交易中心統一認定,其主要功能是協助電子交易中心結算、劃撥資金。
電子交易中心應在各結算銀行開設一個專用結算帳戶,用於存放交易商的貨款及相關款項。
3。5。1選取
為電子交易提供服務的結算銀行應具備以下條件:
a)全國性的商業銀行,在全國各主要城市設有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
b)安全、快速的異地資金劃撥手段;
c)電子交易中心認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符合以上條件,結算銀行與電子交易中心應簽訂相應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規范相關業務手續。
3。5。2提供的服務
結算銀行提供的服務如下:
a)開設電子交易中心專用結算帳戶和交易商專用資金帳戶;
b)向電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c)了解並反映交易商在電子交易中心的資信情況;
d)根據電子交易中心提供的票據優先劃轉交易商的資金;
e)在電子交易中心出現重大風險時,應協助電子交易中心化解風險;
f)保守電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的商業秘密。
3。5。3注銷
結算銀行資格的確認、放棄或取消,電子交易中心應及時通告交易商。結算銀行申請放棄結算銀行資格,應提前向電子交易中心遞交結算銀行資格注銷的書面說明。
4、電子交易業務程序
交易商在電子交易中心通過一定的交易模式,簽訂電子交易合同,在規定時間內按合同約定履約,進行貨物、貨款交換,並按歸竟進行結算。電子交易中心應約定具體的電子交易程序同時制定響應的管理辦法,並公告電子交易中心所有交易商。
4。1電子交易合同的標的物是大宗商品
4。2電子交易合同的訂立
交易商之間通過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簽訂電子交易合同,約定彼此之間的買賣行為。電子交易合同的訂貨量,不應大雨同期合同標的物的社會供需總量。
4。2。1合同的內容
電子交易中心可以發布經交易商認可的示範性合同文本。合同中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a)買、賣方的名稱;
b)標的;
c)數量;
d)質量:
e)包裝方式:
f)檢驗標准和方式;
g)交貨時間;
h)價款;
i)結算方式;
j)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k)違約責任;
l)解決爭議的方法;
m)合同訂立的地點。
合同具體條款由買賣雙方簽約時約定。
4。2。2要約
交易商向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輸入的買賣委託指令即為該交易商向其他交易商發出的要約。買賣委託指令的內容要具體,應包括合同主要條款的內容。
4。2。3承諾
交易商回應其他交易商發出的要約,向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輸入的賣出或買入指令即為該交易商向發出要約的交易商做出的承諾。買賣成交時即承諾生效,合同成立。
4。3貨款支付
貨款支付通過結算銀行完成。貨款支付實行一收一付,先收後付、收支相抵的方法。交貨款項包括貨款和包裝款。貨款按賣出價加減地區差價和品質差價結算,包裝款、地區差價和品質差價按電子交易中心公布的標准執行。
4。3。1貨款支付方式
交易商買進貨物時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兩種方式。貨款的支付形式及分期付款的進度由買賣方交易商簽訂的電子交易合同約定。
4。3。2貨款支付過程
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到期以前,買方應將與其買入商品相對應的全額貨款與前期已付貨款的差額部分劃入電子交易中心的專用結算帳戶。
交貨結算時,電子交易中心將交貨貨款付給賣方,給買方開具倉單持有憑證。
4。3。3結算過程
電子交易中心對交易商存入電子交易中心專用結算帳戶的貨款實行分帳管理,為每一交易商設立明細帳戶,電子交易中心根據交易商當日成交數量按電子交易合同規定的標准計收交易手續費。電子交易中心與交易商之間交易業務資金的往來結算通過電子交易中心專用帳戶和交易商專用資金帳戶辦理。
4。3。4結算結果通知
當日交易結束後,電子交易中心對每一交易商的交易手續費、貨款進行結算。電子交易中心採用發放結算單據電文等方式向交易商提供當日結算數據。
遇特殊情況造成電子交易中心不能按時提供結算數據時,電子交易中心將另行同志提供結算數據的時間。
4。4交貨
商品交貨是按照電子交易合同約定,交易雙方對合同約定商品所有權轉移手續辦理的過程。交易商進行商品交貨,應按規定向電子交易中心交納交貨手續費。具體標准在電子交易中心的交貨制度中明確。
4。4。1貨物賣出
賣方交易商將其合格貨物送至交貨倉庫換取倉單並在電子交易中心注冊登記即可賣出,如果貨物尚未運至倉庫,交易商應提供有貨證明,並經電子交易中心認可。
4。4。2交貨期限
交易商在訂立合同時約定交貨期限。訂立合同後,如交易商同意,也可在期限內自行安排交貨時間。
4。4。3交貨過程
交易商將商品送至交貨倉庫檢驗合格後換取倉單。在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交貨日之前,交易商應將倉單和增值稅發票等憑證交至電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中心在確認買賣雙方對貨物的數量、質量和相關手續無異議後,交付貨物、支付貨款。
4。5電子交易合同的轉讓
交易商一方在把電子交易合同轉讓給第三方交易商時,應徵得對方的同意,並通過電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中心合同轉讓的總量應小於同期標的物的社會流轉總量。
4。6電子交易合同的解除
通過電子交易中心訂立的電子交易合同,買賣方交易商協商一致並通過電子交易中心後,電子交易合同可以解除。
4。7風險與責任
交易商入市前應與電子交易中心簽訂入市協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免責條款和西醫生效的條件。
交易商對其在電子交易中心成交的合同負有承擔風險的責任。
交易商不能履行合同責任時,電子交易中心有權對其採取下列保障措施:
a)終止其資格,接受並全權處理其未履約合同,相應盈虧完全由當事交易商承擔;
b)將提供的擔保手段或質押的權利憑證變現,用變現所得履約賠償;
c)不足補償部分通過法律程序,繼續對該交易商追償。
❻ 什麼是大宗現貨交易
大宗商品是指能夠進入流通領域而非零售環節的物質商品,具有用於工農業生產和消費的商品屬性。在金融投資市場中,商品指的是同質、可交易的商品,廣泛用作工業基礎的原料,如原油、有色金屬、鋼材、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它包括能源商品、基本原材料和農副產品3大類。
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是指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銷售和購買產品,完成電子買賣合同、貨款支付等,從而實現商品的有效交付。
例如,銅價上漲將增加電子、建築和電力工業的生產成本,石油價格的上漲將導致化學產品價格上漲,並促進其他能源的價格和供應,如煤炭和替代能源。投資者,特別是投資相關行業的投資者,應密切關注商品的供求和價格變化。
❼ 參與大宗商品的交易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制定交易計劃。投資者在從事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時,在盈虧方面有極大的自由選擇權。恰恰就是自由選擇權帶來了雙刃劍效應,利用得好可以方便投資者靈活地調整投資策略;利用得不好,將使投資者資金面臨的波動性風險加大,甚至虧損累累超過了自己的預期和承受能力。
在大宗商品現貨市場投資必須及時做出何時入市、何時等待、何時出市的決定,必須事先確定最大的損失程度,才不致於出現超預期虧損。在現實中很多人不能控制
自己,使得虧損不斷增加,其原因並不在於現貨交易具體有多麼可怕,而是在於沒有明確的交易計劃對虧損程度加以控制。沒有交易計劃,就沒有做出決定的依據,
在必須做出決定的時候,也無法及時做出決定,這樣是無法長期在現貨市場上生存的。
二、資金管理。資金管理在股市上也許算不了什麼重要的原則,但在大宗商品現貨市場卻是首要的投資管理原則。即便是最成功的交易者也不能保證每一次投資都是
成功的,大宗商品現貨市場需要的是盈利交易中盈利額大於虧損交易中的虧損額來取得成功的,而並非寄希望於百分之百的成功率。由於大宗商品現貨高杠桿機制的
特點,如果只要有一次不成功的投資,加上沒有明確的交易計劃來止損,就可能虧損掉所有資金。因此,資金管理在現貨市場上就成為首要的操作原則。
三、確定止損位和止盈位。因為大宗商品現貨實行保證金交易制度、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及交易品種合約存續時間都比較短,當投資者虧損時必須時時擁有足夠的資
金來追加保證金,確保持倉保證金超過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所所設定的標准,投資者虧損時不能像炒股票那樣捂著等著解套,投資者也無法長期留住投資頭寸。任何預
測都有可能與行情的真實走向不同,因此,在決定是否買賣合約時,投資者應該事先為自己確定一個能承受的最大虧損限度。
最重要的是,一旦交易出現損失,並且損失已經達到事先確定數額時,立即平倉了結,必須毫不猶豫地執行,無論執行後市場方向是繼續惡化還是好轉。因為你永遠無法保證下一步是好轉還是繼續惡化。
適時止盈平倉。建倉後要密切注視市場行情的變動,在隨時注意限制損失同時也要注意及時止盈。與止損不同的是,在行情變動對自己有利時,不要急於平倉獲利,
而應盡量延長有利持倉的盈利幅度,充分獲取市場有利變動產生的利潤,中線持倉一般可以選擇在市場出現轉勢之後再平倉出局。
四、合理選擇入市出市時機。投資者入市操作的時機選擇有不同的策略,並非千篇一律。如果是中線投資持倉,需要運用基本分析法來判斷市場是處於牛市還是熊市
更有利一些;如果是短線持倉投資,則技術分析更適合入市時機的把握。由於大宗商品現貨投資在交易合約交割之前主要是資金的博弈,因此在基本面沒有發生重大
變化的前提下,技術分析就顯得尤為重要。不論是中線持倉還是短線持倉其入市機會的把握都需要參考技術分析的結果。
❽ 大宗商品交易規則
大宗商品交易規則如下:
1、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8點30-11點30,13點30-15點30
2、交收時間:按交易雙方的約定執行
3、能否撤銷:現貨掛牌交易達成的合同不可撤消
4、賣方交貨:允許實際交貨量與合同數量有±3%的溢短量
5、對貨物有異議:買方對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該在交收日起3個工作日內,用書面的形式通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會通知買賣雙方在24小時內自行協商,協商失敗由交易中心負責對貨物質量進行檢驗,然後由檢測結果作為判斷依據。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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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什麼是大宗商品交易
大宗商品交易,特指專業從事電子買賣交易套保的大宗類商品批發市場,又被稱為現貨市場,比如中國花生商務網是由市級以上政府職能部門批准設立,並由商務部發改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它將降低經營成本並能幫助企業與客戶、供貨商以及合作夥伴建立更為密切的合作關系,能夠在增加收入的同時建立起客戶忠誠度,通過提高訂單處理效率得以降低成本。
而且,具備生產資料大宗貨物的戰略儲備、調節物價、組織生產和套期保值四大基本功能。以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為標志,現貨市場在國內的運作已日臻完善。而基於實物商品為交易標的物的電子倉單交易以其便捷高效的特點,正日益成為廣大投資者的熱土。主要為特大的交易等。
另外,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的方式是協議大宗交易與盤後定價大宗交易。前者說的是大宗交易雙方互為制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和數量的交易方式。接受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11:30和13:00—15:30。後者是在證券交易收盤之後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將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者是證券當日成天量加權平均價格和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進行連續的撮合的交易方式。
最後,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並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鋼鐵、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大宗商品說白了就是理財產品的一種,可以和股票做一個簡單的類比。股票市場上,投資者通過買賣股票,賺取差價獲利。在大宗商品市場上,投資者通過買賣原油及其衍生物、貴金屬等商品,以賺取差價從中獲利,也就是行話說的「套利」。
❿ 大宗商品交易知識
大宗商品現貨市場是一個T+0雙向交易的市場,無論熊市還是牛市,只要准確判斷行情走勢,投資者都有機會獲利。下面學習啦小編來告訴大家大宗商品交易的方法是什麼。
由於現貨市場的波動比較頻繁,很多短線交易者往往利用現市每日的波動,頻繁進出市場,從而使得投資者能在一天內獲得多次贏利機會,而這一切完全都歸功於現貨市場的T+0和作空機制。
相較於股票市場的交易成本而言,保證金交易讓現貨市場的交易成本只有20%,更小的交易成本,幫助投資者提高了資金的利用率,也有機會得到更多的相應的增加收益。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1、開盤買賣法
開盤後,以昨收盤價為參照,高掛3個點空單,低掛2個點多單,漲時賣掉多單,跌時賣掉空單,然後看盤看勢,待30分鍾、60分鍾K線走完以後再去操作;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2、資金等分法
以50000元為總金額為例,預留10000元為交易保證金,剩餘40000元分為4等分,
10000+10000為多單,10000+10000為空單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3、中盤買賣法
確立當天是漲勢,積極做多;確立當天是跌勢,積極做空;但也要靈活掌握,無論是漲勢還是跌勢,當盤中出現急跌時在相對低位做多,當盤中出現急漲時在相對高位做空;3個點2個點甚至1個點即可賣出,不要貪婪,以防被套;這種做法只適合超短線高手,要眼疾手快,慢了不行。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4、飄單處理法
所謂飄單,是指虧損了以後不做任何處理,等行情回復到你的價位時再去處理。做現貨或者期貨一般不主張飄單,如果因各種原因造成飄單(譬如處理緊急事務、開會、虧損較大等),那麼次日開盤後根據行情趨勢盡快處理掉,若不然虧損面會繼續擴大,弄不好就會爆倉,到時候你哭都來不及。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5、多空掛單法
在多單賣出價位掛上空單,或者比賣出價高1個點位置掛上空單;反之,在空單賣出價位掛上多單,或者比賣出價高1個點位置掛上多單,雙向套利。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6、尾盤買賣法
尾盤一般指收盤前30分鍾。無論當天是盈利還是虧損,建議觀望為宜,不要操作。如果當天的單子未出,是盈利要堅決賣出,不要漂單過夜,如果是虧損不大建議擇機賣出,如果虧損較大可以持倉至次日。
大宗商品交易方法:7、止盈止損法
在金融市場要想成功,就一定要徹悟止盈止損的真諦。交易套利的本質就是七個字:止贏要大於止損。止贏要做到止損的3: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