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業主之間買賣車位走什麼手續
業主之間買賣車位的手續如下:
1、業主在購買車位的過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資料及款項:
(1)購房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
(2)房地產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合同所有產權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未滿16周歲可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上所有權人的私章;
(5)全額車位款。
2、凡已租賃本小區地庫車位的業主,具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如無購買意向,其他業主有意購買,已租賃該車位的業主,應在15日內讓出該車位;
3、購買車位的業主需支付車位維修基金,契稅等相關費用;
4、地下車庫車位購買後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只限於賣給同小區的業主;
5、車位以個為銷售單位,而不是以面積銷售。有關面積可以詢問管理處;
6、本人到場簽訂;
7、如用支票支付車位款,需在支票到賬後方能辦理進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Ⅱ 車位轉讓需要什麼手續和費用
首先是需要准備的證件:持房產證、身份證及買賣雙方的復印件,購房發票原件,先到房管局網上簽字。然後是相關費用:在線簽訂合同,到地稅局繳納3%的契稅。持稅務局證明返回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車位為非住宅,買方轉讓所有權時需繳納契稅,具體金額按成交價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范圍內,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送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1、與社區所有者的交易:在辦理車位交付時,買方必須提供與車位在同一小區內的自己名下的產權證明,因為車位只能按照規定出售給小區業主。提供原價發票:業主在辦理車位交付時,必須提供一手車位原價發票。如果沒有發票,則需要在開發商處補交,不能轉交房管局備案。 無產權:有些車位沒有產權,有70年的使用權。此類轉讓不能轉讓,也不征稅。賣方與買方簽訂車位轉讓協議,並在物業更改聯系方式。賣方可以將車位合同和發票轉讓給買方。
2、交易價格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屋出讓;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贈與,由征地部門參照土地使用權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和房屋交換,是指交換的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的價格差額。前款規定的成交價格無正當理由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者無正當理由交換的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的價格差明顯不合理的,由徵收機關核實參考市場價格。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支付給銷售方的總價款和價款費用,不含增值稅。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納稅人生產、捐贈、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確定。
3、在小區的空地,有時甚至是綠地,開發商或物業公司都是靠劃線收錢的。有些以固定價格出售給業主,有些則按月出租。據悉,由於該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出讓露天地上停車位。此類車位可由業主大會授權的行業委員會出租給業主,扣除必要費用後納入社區維護基金。如果地下車位的建築面積不分攤,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開發商可以將產權出售給買方,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內商品房的預購人。
4、開發商出售這樣的停車位似乎很自然,但事實並非如此。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註明小區地下停車位的產權單獨轉讓,不與房屋一起出售。如果沒有類似的書面說明,地下停車位也歸業主所有,其收益也歸業主所有。很多開發商在賣房的同時也在賣地下車位,但是很多業主不知道賣地下車位是否合法。地下車位面積已被社區業主共享為共享區域的,開發商無權出讓。也就是說,在賣房的時候,地下車位的面積已經分攤給每個業主,按比例收錢。然後把這樣的地下車位賣給業主,就是反復收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第二百五十七條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四十二條 國家保護國防資產不受侵害,保障國防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損害和侵佔國防資產。未經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或者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的機構批准,國防資產的佔有、使用單位不得改變國防資產用於國防的目的。國防資產中的技術成果,在堅持國防優先、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於其他用途。
國防資產的管理機構或者佔有、使用單位對不再用於國防目的的國防資產,應當按照規定報批,依法改作其他用途或者進行處置。
Ⅲ 車位能賣嗎車位如何買賣
能,但是分情況。如果是有產權的車位,二手房購房者可以從賣方那裡進行車位購買;如果是只有使用權的車位,二手房購房者可以在辦理物業交割的時候,進行車位租賃或轉交,如果運氣好,趕上賣家的車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辦理更名。
1、產權車位
有產權的車位有「車位本兒」,可以跟房屋一起進行買賣交易。
2、使用權車位
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沒有「車位本兒」,不能買賣,只能進行使用權的變更。車位使用權變更一般是在物業交割時進行,涉及車位租賃合同簽署或轉交(租賃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後可以辦理更名,部分小區可直接續費使用。
車位不能進行買賣:
1、小區的公共空地
小區里的空地,有的時候甚至是綠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畫根線就收錢。有的作價賣給業主,有的按月出租。據悉,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因此開發商無權出售敞開式地上車位。這類車位可以由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委託物業租給業主使用,扣除必要費用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2、無約定的地下車位
如果地下車位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開發商出售這種車位好像天經地義,其實不然。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申明該小區里的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於單獨轉讓,不隨房子一起賣。如果沒有類似的文字說明,地下車位也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歸業主。這部分收益可以由小區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Ⅳ 車位交易過戶流程是什麼
車位過戶需要的手續:
1、帶著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始購買發票,先到房管局網簽,憑著網簽後給的合同去地稅局繳納契稅(3%),再憑稅務局憑證回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資料齊全當天發證。
注意:
1、要求購買方必須是業主,所以最好帶著自家產權證等能證明是業主身份的文件。
2、轉讓價格不能低於原始購買價,否則地稅通不過,還得重新網簽。
(4)海天城車位如何交易擴展閱讀:
車位產權基本和房屋產權辦理一樣,只是地方比較小沒有那麼多的手續。帶著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始購買發票,先到房管局網簽,憑著網簽後給的合同去地稅局繳納契稅,再憑稅務局憑證回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Ⅳ 車位能進行交易嗎車位交易的流程有什麼
購房人購買的專有產權的車位(庫),經不動產登記後可依法通過出售、贈與等方式進行轉讓,受讓賣備人應為本項目業主。
Ⅵ 車位交易流程
法律分析:1、車位核驗:車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位所有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般10個工作日。2、簽約(包括網簽、定金協議及買賣合同三部分):網簽價為車位原購買價,需要准備的資料有:車位本、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證明)、銀行卡。定金協議(與一般房屋買賣相同,超10萬的部分要做資金監管),買賣合同(與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相同)。3、繳稅(契稅:原值×3%、印花稅:原值×1‰):所需資料:身份證、車位本、戶口本、結婚證(已婚)、原車位購買發票。4、過戶:買賣雙方需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部分城區需要提前預約過戶好)。所需資料:賣方:身份證、車位本、戶口本、結婚證(已婚)、車位原購買發票。買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已婚),還需提供繳稅後的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