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買賣需要帶什麼材料
房屋買賣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房屋買賣雙方的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關於雙方婚姻狀況的證明,如該房處於出租或共有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棄購買的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信宴)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臘擾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滑局銀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2. 房產交易需要哪些資料
房產交易需要哪些資料
依照有關法律,對房屋買賣合同進行公證,需提供下列證明:
1、申請人的居住證和副本;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託書;
2、賣方須出示產權證明及副本;
3、出賣共有住房時,賣主須向其他共有人提出書面同意出售;
4、房屋買賣合同的正文;當事人可以委託公證處代為起草;
5、單位購買私人住房時,須向房屋主管部門遞交審批同意書;
6、經公證機構認定需提交的其它相關資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評估報告等。
新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1、購房者要檢查開發商資質手續是否齊全,即所謂五證齊全。
2、買賣雙方在買賣房產後一個月內,持買賣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到房產交易所進行買賣、轉讓。要辦理入住手續,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相關材料。
3、買賣雙方收到交易所的轉讓通知後,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房產交易中心將向買家發出出稿銷售不動產的契據尺敬敗,按理說必須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賣方或賣方因原因無法辦理房屋買賣及產權登記時,可簽發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買賣成交後,買方須於三個月內憑不動產交易所出具的房陵顫產賣契,向房產所在城市或地區(縣)的房屋地政局備案。本申請須提供的文件及資料:由賣方所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銷售發票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牆界表》,《面積計算表》等。
5、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可辦理不動產登記證。
3. 房屋買賣需要什麼手續和資料
一、房產買賣
房產買賣所需資料
1、房屋產權證;
2、房屋買賣合同;
3、房屋登記表、平面圖;
4、契稅完稅或減免憑證;
5、買賣雙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薄;
6、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等。
房產買賣流程
1、了解行情:了解一下房價走勢和市場均價;
2、放盤贖樓:委託中介掛牌出售或者自己發布出售信息,提前還清貸款並解除抵押;
3、買方咨詢:購買者表達購買意願並實地看房;
4、產權核驗: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核驗,以確保交易的安全性;
5、售樓談價:買賣雙方針對房價等問題進行協商;
6、交定金、簽合同:協商一致,買方支付定金給賣方,簽訂定金合同或買賣合同;
7、辦理房貸:賣方協助買方前往銀行辦理房貸;
8、交房:水電、物業、電視、電話等費用的交接,最後交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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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1、勞動合同;
2、收入證明;
3、房屋買賣合同;
4、房屋評估報告;
5、公積金繳納證明;
6、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7、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等。
公積金貸款流程
1、提交貸款申請:向公積金中心提交貸款申請;
2、公積金中心批貸:公積金中心審批貸款人資格和資料,若通過則告知受託銀行;
3、面簽貸款合同:銀行通過貸款人請求,則指定評估機構評估房產,拿到評估報告後再通知貸款人面簽貸款合同;
4、繳稅過戶:繳納營業稅、契稅、個稅等稅費,並辦理過戶手續;
5、領房產證:在指定時間領取新房產證;
6、辦抵押登記:拿著房產證辦理抵押登記;
7、銀行放款:銀行發放貸款到指定賬戶。
三、商業貸款
商業貸款所需資料
1、收入證明;
2、房屋買賣合同;
3、房屋評估報告;
4、單位營業執照;
5、近半年或一年流水。
6、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7、結婚證或離婚證及年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等。
商業貸款流程
1、提交貸款申請: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
2、房屋評估:銀行指定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
3、銀行批貸:銀行審批貸款資料和資格;
4、面簽貸款合同:貸款申請通過,面簽貸款合同;
5、繳稅過戶:繳納營業稅、契稅、個稅等稅費,並辦理過戶手續;
6、領房產證:在指定時間領取新房產證;
7、辦抵押登記:拿著房產證辦理抵押登記;
8、銀行放款:抵押登記完畢,銀行發放貸款到指定賬戶。
4. 房屋買賣雙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買賣雙方需要提供以下這些材料:
賣方所需材料: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房產證;3、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4、稅費繳納證明。
買方所需材料: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3、稅費繳納證明。
5. 買賣房子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買賣需要的材料主要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土地宏斗使用權證、房屋轉讓合同等材料,如果房屋屬於兩人以上共有的,還需要提交房屋共用的相關證明文件等。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租絕碼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弊哪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6. 房屋買賣需要什麼手續和資料
房屋買賣需要的手續有:1、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原件);2、買賣合同,需要買賣雙方簽字並奈手印(原件);3、完稅證明,住宅包括契稅和個人所得稅,非住宅的還有其他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等相關稅費(原件及復印件);4、買賣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本人必須到場可公證委託(原件及復印件);5、宗地圖和分戶圖各三份(原件);6、詢問筆錄及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現場填寫或者當地國土資穗逗源局官網上下載);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必要材料。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旦族梁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模運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7. 房屋買賣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房屋買賣時需要的材料:
1、賣方所需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已婚,需要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房產察凱證原件一份;如果一對夫婦塌沒洞不能在場,其必須在公正局公證前寫一份委託書,一份戶口簿和復印件;
2、買方所需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團枯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如單身,需到市民政局出具單身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