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優先購買中同等條件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同等的條件應當是同等的股權轉讓合同條件。對同等條件既不能僅限於同等的價格,也不能對其擴大解釋,如包括向公司注資、業務關系等等。一般包括:(純凱1)同等條件首先指股權轉讓價格,股東購買股權的價格必須與非股東購買價格完全相等,可以是不同種類貨幣,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匯率換算後,價格相等或者基本相等。(2)股權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相同,非股東舉褲伍以現金方式支付,購買股權的股東除非經過轉讓股權股東同意,不得以土地使用權、房屋、知識產權等作價支付,也不可以定金及股權質押的方式支付,更不得以債正或權轉讓方式履行。(3)付款期限相同,付款期限影響擬轉讓股權股東債權實現時間,股東購買權的付款期限,原則上應與非股東在股權轉讓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同,為保障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可在不實質影響擬轉讓股權股東轉讓價款實現的情況下,規定受讓股東的付款期限不得遲於非股東付款期限3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如何理解商法中股權轉讓的「同等條件」
同等條件主要是指交易價格,也包括轉讓中附帶的其他轉讓條件。
Ⅲ 股權優先購買中同等條件是指什麼
同等條件一般是指轉讓方與受讓方協商確定的條件,如股權轉讓價款,價款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等,也就是股權轉讓合同的內容。具體案例如下:股東甲與股東以外的人乙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其他股東丙知道甲乙合同的事後,訴請人民法院判決甲乙間合同因侵犯氏納自己姿凳的優先購買權而予以撤銷,同時請求判令甲與自己丙簽署上述合同,在與跡核旅乙約定的同等條件下,將股權轉讓給自己,如果甲乙合同內容合法有效,人民法院應該支持丙的訴訟請求,判令甲按照甲與乙約定的內容(即同等條件),把股權轉讓給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