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會計中,「交易」,「事項」分別是什麼意思他們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交易」與「事項」統稱為「經濟業務」。交易:是指發生在兩個不同會計主體之間的價值轉移,如一家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的產品、企業將自產產品用作獎品獎勵給職工等。會計事項:主要指發生在一個會計主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資源的轉移,如企業的生產車間到倉庫領用原材料、自然災害導致財產受損等。
補充資料:
1、因為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就是已經發生的,一是具有真實性,二是其成本可確定;未來將發生的交易和事項具有不確定性,不確定的事項也就無法確定其隨之而來的結果,資產或負債都無法定義。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而不能是預期的,是企業在過去一個時期里,通過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是過去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所產生的結果。至於未來交易或事項以及未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可能產生的結果,則不屬於現在的資產,不得作為資產確認。
2、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經營交易或各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指任何公司、機構和個人擁有的任何具有商業或交換價值的東西。資產的分類很多,如流動資產、固定資產、有形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等。
3、負債實質上是企業在一定時期之後必須償還的經濟債務,其償還期或具體金額在它們發生或成立之時就已由合同、法規所規定與制約,是企業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1)偶發的交易或事項指什麼擴展閱讀: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經營交易或各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是一項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資源。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這里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也就是說,只有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才能形成資產,企業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例如,企業有購買某存貨的意願或者計劃,但是購買行為尚未發生,就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因此而確認為存貨資產。過去形成」原則在資產的定義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也是傳統會計的一個顯著特點。盡管現有的一些現象,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已對「過去形成」原則提出了挑戰,但這一原則仍然在實物中得到普遍的接受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資產必須具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符合上述資產定義的資源,還要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確認為資產:①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從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能否帶來經濟利益是資產的一個本質特徵,但現實生活中,經濟環境瞬息萬變,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否流入企業或能夠流入多少實際上帶有不確定性。因此,資產的確認還應與經濟利益流入的不確定性程度的判斷結合起來,如果根據編制財務報表時所取得的證據,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那麼就應該將其作為資產予以確認;反之,不能確認為資產。②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資產以各種具體形態分布或佔用在生產經營過程的不同方面,按其流動性通常可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Ⅱ 日常性關聯交易和偶發性關聯交易的區別
偶發性關聯交易就是偶然發生的關聯交易,報告期內不會經常發生;
經常性關聯交易就是在報告期內經常發生的關聯交易。
Ⅲ 收入從企業的日常生活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請問什麼是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
意思是說企業收入是在持續不斷的生洞臘產經營活動中逐步創鏈畢造的,而不是在某次偶然的投機性交易或偶發事納喚滑件中產生的。
Ⅳ 什麼是交易或者事項
1、交易或事項(交易事項)又指會計事項,或經濟業務,是指會計主體與信息用戶相關,並且導致經營實體的各項資產和權益發生變化的經濟事項。
2、會計人員需要處理的不是企業發生的所有事項,而僅僅指交易事項,即會計事項。會計上所稱的交易,其含義與通常講的交易解釋略有不同。
3、就會計觀點而言,凡足以使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要素發生增減變化的事項或行為稱為會計交易事項。
4、例如,企業銷售產品一批收到現金,一方面引起企業現金資產增加,另一方面引起企業收入(所有者權益)增加。同時,一方面會引起企業產成品資產減少,另一方面引起企業成本費用增加(所有者權益減)。
Ⅳ 收入的特徵是什麼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收入特徵有:
1、收入從企業的日常活動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
2、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入;
3、收入必然能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5)偶發的交易或事項指什麼擴展閱讀:
一、與合同相關的下列信息:
1、與本期確認收入相關的信息,包括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該收入按主要類別(如商品類型、經營地區、市場或客戶類型、合同類型、商品轉讓的時間、合同期限、銷售渠道等)分解的信息以及該分解信息與每一報告分部的收入之間的關系等。
2、與應收款項、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的賬面價值相關的信息
包括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應收款項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的期初和緩孝嫌期末賬面價值
對上述應收款項和合同資產確認的減值損失
在本期確認的包括在合同負債期初賬面價值中的收入
前期已經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約義務在本期調整的收入
履行履約義務的時間與通常的付款時間之間的關系以及此類因素對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賬面價值的影響的定量或定性信息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的賬面價值在本期內發生的重大變動情況等。
3、與履約義務相關的信息,包括履約義務通常的履行時間、重要的支付條款、企業承諾轉讓的商品的性質(包括說明企業是否作為代理人)、企業承擔的預期將退還給客戶的款項等類似義務、質量保證的類型及相關義務等。
4、與分攤至剩餘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相關的信息,包括分攤至本期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總額、上述金額確認為收入的預計時間的定量或定性信息、未包括在交易價格的對價金額(如可變對價)等。
二、與合同成本有關的資產相關的信息,包括確定該資產金額所做的判斷、該資產的攤銷方法、按該資產主要類別(如為取得合同發生的成本、為履行合同開展的初始活動發生的成本等)披露的期末賬面價值以及本期確認的攤銷及減值損失金額等。
三、企業根據本准則第十七條規定因預計客慎空戶取得商品控制權與客戶支付價款間隔未超過一年而未考慮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資成分,或者根據本准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因合同取得成本的攤銷期限未超過一擾手年而將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的,應當披露該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