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異常交易只要符合交易規則,在交易系統里操作,哪來的異常
異常交易這是管理層制訂的規則,是硬性規定吧: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1] )屬於異常波動。(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不過如果沒有規則,股市大魚吃小魚現象更加嚴重了
㈡ 如何舉報上市公司
法律分析:可以到相關部門對上市公司相關財務或者主要管理層的舉報,對上市公司相關的審計公司的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之後將會派出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建議舉報人採用匿名舉報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㈢ 什麼是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什麼是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一)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道富投資小編的回答您是否滿意,望採納!!
㈣ 買股票時交易沒成功資金被凍結怎麼辦
買股票的時候,交易沒成功,資金被凍結,出現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沒有成功,可以撤銷你的交易。然後資金就會解凍。
㈤ 新股股票交易異常怎麼辦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認定和處理流程
草原自然
認真分享上市及擬上市公司董辦工作經驗、工作知識
一、股票交易異常情形
1.本公司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列示具體交易日)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ST和*ST股票適用)本公司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列示具體交易日)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
2.本公司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
3.本公司股票交易被交易所或證監會認定為其他異常波動;
4.上市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據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成交量或價格變化,關注本公司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5.上市公司認為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發生股價異常波動的應急處理措施
1.及時發函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了解情況,並請其簽字、蓋章確認;同時,上市公司要核實市場上有無涉及公司的傳聞和報道。
2.及時編輯股價異常波動公告並於當日披露。
三、其他事項說明
1.指標的計算要求
(1)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公式: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基金)漲跌幅-對應分類指數漲跌幅
對應分類指數:深交所主板對應深圳A指399107、深交所創業板 對應創業板綜399102、上交所對應 A股指數000002 999998
(2)換手率
換手率=成交股數(份額)÷流通股數(份額)×100%
深交所表述為換手率=成交股數÷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100%
四、信息披露的要求
1.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根據有關規定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於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2. 公司披露重大事項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經發生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向交易所報送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
3.當未公開重大信息公告前,出現信息泄露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發生異常波動時,公司應及時公告。
4. 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露,或者出現業績傳聞且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
5. 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認定為異常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了解造成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影響因素,並及時披露。
6.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因重大資產重組的市場傳聞發生異常波動時,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停牌,核實有無影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的重組事項並予以澄清,不得以相關事項存在不確定性為由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