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貨款不還怎麼起訴,費用是多少
欠貨款不付的,債權人應該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貨款,以免超過訴訟時效,對債權人產生不利的影響。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1)交易不給錢到哪個法院起訴擴展閱讀
案例:
潘先生是南京一家貿易公司的總經理,企業運營著天貓網上商城的一個店鋪,主要銷售生活用品。從2013年9月份開始,潘先生就與餘姚一家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餘姚公司)開始了貿易往來,潘先生從餘姚公司進貨大量暖寶寶產品,然後放到自己的天貓店鋪上銷售。
由於產品品質好,商品銷售業績節節攀升寬激,潘先生與餘姚公司形成了長期貿易合作關系。
剛開始,潘先生每次都能及時支付貨款,但是隨著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潘先生支付貨款的周期也越來越長,自2014年1月起,潘先生欠餘姚公司貨款總計達34萬元。餘姚公司董事長阮先生一開始也不好意思一直催潘先生,畢竟雙方也是老客戶,但是眼看著一年過去了,直至2015年1月,潘先生的公司仍未支付剩餘貨款。
阮先生只得向餘姚法院起訴,要求南京的貿易公司支付貨款。阮先生了解到這家貿易公司在天貓商城開有店鋪,於是還向法院申請凍結公司的支付寶賬戶。
受理案件後,法官在26日拿著凍結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來到杭州餘杭區淘寶城,讓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凍結了該商家的賬戶。
支付寶賬戶凍結,潘先生急了,天貓商城的訂單每天都在增加,每天往來的資金也非常多,但是支付寶賬戶一凍結,這幾天的生意就完全處於停頓狀態。
1月27日即法院凍結賬戶的第二天,潘先生就驅車從南京趕到餘姚法院泗門法庭。來到泗門法庭,潘先生找到承辦此案的法官表示,一定盡快付這筆錢。
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餘姚公司與南京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原告餘姚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南京貿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分3次將34萬元貨款付清。臨走前,潘先生還懇求法官:「法官,請及時將支付寶賬戶解凍,第一筆貨款我明天一定按照約定打慎含襪到餘姚公司的賬戶里。」
第二天,潘先生就將第一筆貨款20萬元匯入了餘姚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的賬戶中。昨天,餘姚法院也辦理了南京貿易公司支付寶賬戶解凍手續。
法官表示,因支付寶賬戶屬於網路虛擬交易賬戶,不同於法院日常執行的普通銀行賬戶,但賬戶內的資金仍以現實的資金或資金賬戶為基礎,其設立使用均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賬戶所有權人對賬戶內的資金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可視為存款,故應屬於法律規定的合法財產權利的范圍。
因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之規定,支付寶賬戶應屬於法院可老型執行的「其他財產權」范圍,法院有權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支付寶賬戶予以查封、凍結、扣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拖欠供貨商貨款34萬元不給 網店支付寶賬戶被凍結
B. 轉錯錢了對方不還,應該到哪裡起訴
轉錯錢對方不還可以去當地法院起訴。
錢轉錯了對方拒還錢款,可以向人民法院以不當得利糾紛為案由起訴。起訴時,匯款人應當提交轉賬的相關憑證及對方拒不還款的相關證據。
也可以將匯款賬戶所屬的銀行及收款賬戶所屬的銀行一並起訴,列為案件的共同被告,法院會進行處理,民事訴訟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攔銀跡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簡並: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搏帶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C. 轉錯錢了對方不還,應該到哪裡起訴
轉錯錢了對方不還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於對方來講,屬於不當得利的,可以按照不當得利案由向法院起訴。對於不當得利的舉證問題,舉證責任並不全在付款方,因不當得利本身具有缺乏轉款正常原因的屬性,收款方也應承擔一定舉證,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尺脊付責任。
請求對方返還不當得利的訴訟狀應該怎麼寫呢:
民事訴訟狀
原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職務,居住地址,電話。
被告:同上(如果是單位要寫明單位名稱及宴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職務和姓名)
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其實,不小心轉錯賬的這種情況處理起來確實非常的麻煩,因為即便是起訴處理,那也需要知道對方的具體信息,但是,如果轉賬的數額非常多,在對方明確表示不退還的情況下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因為涉嫌構成侵佔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晌困中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條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D. 欠錢不還起訴誰所在的法院
一般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被告所在地包括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被告最近經常居住滿一年的地方起訴(醫院就醫除外)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或原告最近經常居住滿一年的地方起訴(醫院就醫除外)。
一、到哪裡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因此,你要在他的經常居住地或住所地起訴,也就是他的戶口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起訴。
二、起訴時注意的問題1、訴訟時效的問題。要看借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後3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當世悔事人無法獲得勝訴權。同時要看有無證據證明有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若借條上面沒有還錢時間,你可以隨時起訴要錢,不超過二十年的話,沒有過訴訟時效。
如果對方並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麼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麼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2、提起訴訟。寫好起訴狀,然後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 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對方信息材料、訴狀、證據(如借條、借款協議等)各兩份,具體的立案的人會給你講的。立案後,等著法官和你聯系好了。一般來講,法官會先幫你調解一下,看對方是否願意還款,或者是其他什麼方案解決。
3、在提起訴訟時同時要求訴訟保全。所謂訴訟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後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於,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系的明確有效的證明絕族,還要盡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在不知道
欠債並返弊不還在哪個法院起訴的時候,我們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備,然後咨詢當地的律師事,爭取能獲得勝訴。因為我們的最終目的是要讓對方還錢,所以不僅要勝訴,還要切實的拿到對方的還款。另外,我們起訴別人的時候最後在被起訴人當地進行起訴,防止對方提出法庭異議等各種其他方面的問題。
E. 欠錢不還去哪個法院起訴
關於「欠錢不還,到哪個法院去起訴羨碼」問題,需要結合借貸雙方的實際情況來定:1、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合同中約定了去哪個法院起訴的,應該去約定好的法院起訴;2、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去哪個法院的,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借款跡判合同簽訂地的法院、原告居住地的法院、標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如抵押財產所在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兄州哪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F. 欠條不給錢訴訟去哪裡
欠錢不還那是生活中的常態了,有的借錢因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要,結果呢不找他要就永遠要不回來了,如果有欠條面額比較大的話應該怎麼辦呢,可以到哪裡去起訴呢,小編整理了「欠錢不還去哪起訴」的內容為你答疑解惑。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借錢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應該怎麼辦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銀襪差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裡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系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鋒皮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麼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系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於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二、收集「三組證據」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採取行動了!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好鍵,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里和大家說一下,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麼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卧室里,你錄人家干點什麼,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麼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盡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很多人不願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為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比如說欠錢不還,怎麼要都不還,那還有什麼辦法解決?只能用訴訟這一手段解決了。那麼,怎麼以訴訟方式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呢?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餘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於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後,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於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到底怎麼做,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通過上面的文章介紹相信您已經知道了您問題的答案了,如果有的時候面對的問題並不簡單的話,歡迎您來咨詢律師們,我們將會用專業的知識全力的解答。
G. 別人欠我錢要到哪裡的法院起訴
對於欠錢不還的,可以到債務人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去進行起訴,也可以到簽訂借款協議的合同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去法院提起訴訟,通常需要先向法院提交起訴書,然後法院會進行調查信培慧,做立案處理,最後是開庭審理階段。
一、朋友欠錢不還去哪裡提出訴訟?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就到欠錢人的戶籍所在地或者是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現在到戶籍所在地的起訴相對較少,像借錢給外來打工者,後來不還的,要到他原來的戶籍所在地起訴是不實際,因此,通常到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認定為經常居住地了。
2、到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糾紛中,出借方要承擔出借款項的義務,借款方也有還款的義務,因此出借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所以在別人欠錢不還的情況下還可以在自己借出錢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最後,當事人到法院起訴之前還要注意證據的收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即使管轄的法院對了,法院也有可能不受理。合同的標的額比較大,證據難於收集時,可以找個律師協助處理。
二、欠錢不還如何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借錢不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滑答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如起訴需要攜帶證據、准備復印的借條、起訴書,身份證到法院立中姿案並交訴訟費,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費用一般是欠款數額4%繳納訴訟費,以後誰輸了,誰支付。
朋友欠錢不還,去法院起訴是保障自己合法權益最後的方式,可以去雙方簽訂合同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需要3~6個月才能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