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張傑謝娜起訴房產中介案將開庭!二手房買賣中「跳單」行為法律怎麼解讀
張傑謝娜起訴房產中介案團首將開庭,二手房買賣中“跳單”行為在法律層面上是不被允許的,如果買房者利用了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信息的話需要付中介費。假如跳過了中介公司直接和房主簽訂合約的話,買房者依舊需要給予中介相應的費用,否則的話就是一種違約的行為。所以當初這件事情曝光的時候所有人都在指責張傑和謝娜兩個人違約,但沒有人想過這件事情是否是中介的惡意誹謗。
所以大家不要隨便的去相信網路上的爆料,如果爆料者能拿出證據的話倒也無可厚非,可是如果只憑借這幾張圖片就看圖講故事的話網友們就沒必要去過多的關注了。可能大家在網路上所發布的言論對他人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在沒有弄清楚真相的情況下所說出的話都沒有任何的依據。希望網友們不要成為在網路上胡言亂語的網路噴子,對於這種有爭議的事情等待官方的通知才是最穩妥的行為。鄭或兆
㈡ 二手房買賣中如果買方違約,賣方該如何處理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導致買方反悔的因素有很多,具體可以歸納成以下四種情形:
第一種:買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對房屋買賣合同反悔。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因買方經濟狀況惡化或缺少後續支付房款能力而無法支付合同約定房款,導致違約。
第二種:以賣方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不同於預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並存在裝修、裝飾等現狀,所以,或多或少會存在一些質量瑕疵。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售房時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違章搭建等情況,就可能導致買賣糾紛產生。
第三種:房屋過戶前或者過戶中交易被限制,導致買方權利不能實現,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買方拿到房屋期間,如果賣方故意隱瞞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實,或者在過戶手續辦理過程中,因賣方原因導致房屋買賣交易無法繼續履行下去,即使買方已經繳付了首期款並實際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過戶登記,買方利益就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第四種:因貸款政策變化原因導致買方無法買房。二手房市場貸款政策先是銀行提高貸款首付額,提高貸款利率,後是嚴格限制第二套房屋買賣貸款等,由於政策變化導致買方貸款申請沒有通過,從而構成合同違約。
二、二手房交易買方反悔怎麼辦
如果出現上文所述的第一種情況: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由於買方經濟能力關系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構成合同違約,買方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後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沖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
如果出現上文所述的第二種情況:由於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查看,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舉證非常困難,因此難獲法院支持。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信息。
如果出現上文所述的第三種情況:根據《物權法》第14條規定「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因此,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應要求賣方加快交易節奏,盡早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且採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區、縣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台,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如果在房屋過戶中發生法院查封情況,應要求賣方提供擔保,將被查封房屋置換出來,盡快辦理過戶,避免經濟損失。
如果出現上文所述的第四種情況:國家調整貸款政策是為了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但並非全面禁止貸款。買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本身是欲與銀行建立借貸法律關系,而銀行是否願意向買方提供貸款,就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因此,買方在買房前應向銀行咨詢貸款政策,了解自身資信,防止貸款不能,無法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行為發生。雖然賣方可以主張買方違約,但是在出售之前也應該善意提示買方,以免陷入糾紛。
㈢ 13.二手房中介機構協助納稅人偷逃稅款,應如何處罰
在線提問: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幾乎都是買方委託薯渣數「中介機構」(代售二手房公司)全權辦理取得房產證、土地使用證過程中的所有手續,包括繳納稅費。買方向「中介機構」繳納了2.1萬元的手續費後,與「中介機構」簽訂了委託協議,協議約定繳納固定費用後,不承擔任何風險。買方支付購房款35萬元後(由於舉報,經查實,房屋買賣成交價為35萬元),「中介機構」卻以房屋成交價15萬元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查實後決定對買方作出處理決定,同時能否將「中介機構」視為《稅收徵收管理法》所稱的「稅務代理」,引用《稅收徵收管理法》對「中介機構」作出處罰。如果不能適用《稅收徵收管理法》,豈不是對「中介機構」無法處罰。現實生活中可以說絕大多數都是「中介機構」代辦,稅務稽查部門不可能件件都去落實,即使查了後又無法對「中介機構」處罰,這樣更易導致稅款流失和滋生「中介機構」的違法行為。數首 解答精要: 《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規定,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該稅務代理梁蠢人是指稅務師事務所。 代理房屋買賣的中介機構不屬於上述情形,應當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規定處罰,即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號、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沒收其違法所得外,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㈣ 房產中介如何應對客戶跳單
什麼是跳單?簡單的說就是你帶著客戶去看業主的房子,客戶看上後,為了免去中介服務費就在私底下聯系業主或是找其他服務費較少的中介公司來做這個單子把你跳開,這就是跳單。
客戶的「跳單」行為讓中介公司深惡痛絕,不僅讓中介公司的努力都付諸東流,而且還浪費了很多人力、物力、時間和金錢,長此以往,中介公司就無法繼續生存下去。那麼如何杜絕客戶出現跳單行為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幾個應對跳單的小技巧:
1、事先登記房屋的信息,一切按照中介業務規范操作。
2、從網站或者房蟻等軟體獲取房源後,要面對面地與業主交流,獲取業主信任並盡可能的說服業主,讓他同意把房屋託付給我們中介公司,並填寫房屋的登記表。
3、留意雙方有無小動作,多讓雙方有問答不要冷場,最重要的是控制看房的時間以及節奏。
4、新客戶在看房時一定要讓他填寫看房單,前提已經了解了該客戶的真實意圖,是否尊重你的勞動,有沒有不良的企圖。
5、假如看房結束之後送客戶離開,再回去和業主做進一步的交流。
6、假如發生了跳單就應該秘密地派人在房屋周圍蹲守,留下證據並確定誰和客戶攤牌,誰打圓場,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應有的勞動報酬。
7、簽訂居間合同,假如中介公司在買賣雙方達成一致時,要其簽署三方的居間合同。為的是證明中介公司實施了居間行為,並促使買賣雙方達成了一致。但是不要輕易解除居間合同及退還定金。防止客戶事後跳單,一旦解除了居間協議,買賣雙方跳單私下成交,中介公司的傭金就很可能打水瓢了。
8、要盡可能避免讓買方/賣方(或者出租人/承租人)直接接觸。這樣做應該會杜絕很多跳單事件,或者拉攏其中一方,陳述利害,告知風險。
9、如果發生逃單、跳單的問題,首先要和對方協商,並且做好打官司的准備,搜集足夠的證據。
其實房地產經紀人是一份很辛苦的工作,就像老中介們說的「你帶100個客戶看了100套房總該成交1單吧?」因此我們就更應該掌握以上的方法,不要讓自己的勞動付之東流,也讓客戶學會尊重你的勞動。
㈤ 房產中介跳單怎麼辦
針對這一亂象,律師提示購房者,在通過中介購房時,如被要求在任何文件上簽字,一定要事先對文件內容進行全面審核。
發生「跳單」糾紛時,經常有購房人提出當初不了解簽字的內容,但沒有特別證據,很難讓法院相信你對自己親筆簽字的文件毫不知情。對不同中介的中介費標准最好事先有所了解,如果對中介《看房確認單》等文件中標明的中介費等標准不認可,最好拒絕簽署,另尋其他中介。
如果簽署了此類文件,但最終不是通過該中介完成交易,就存在被認為「跳單」的風險,那麼應該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合理的解釋和准備,如果確實是通過其他渠道另外得到同樣房源信息,應注意提前收集准備相關證據證明該事實。
原因
收費過高是「跳單」原因之一
就「跳單」這個事情,有市民表示自己在接受中介公司服務的時候,也曾經有過這個念頭。
中介公司在房產發展過程中是起了一些作用,但有些中介就是攪混水、上下騙、互相拆台等等。如有些個大學生想辦法跳過中介,也是因為剛畢業,生活困難,而中介收取的費用也太高也是原因之一。
另外,因為有些中介職員的服務水準並不高,他們為了拉到業務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話,這讓客戶在享受服務時,感覺不太舒服。而客戶有時想了解的情況,一些中介業務員又講不清楚,或者不能給一個確定的答案,讓客戶覺得浪費時間。這個時候,別說「跳單」能夠給自己省下不少錢,從浪費時間的角度也很想「跳單」了。
中介方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而且以房東居多。這種情況比較普遍,讓中介比較尷尬卻又無可奈何。
作為有經驗的業務員,一般不會遇到這類情況。「跳單」主要是發生在新業務員身上,因為他們的服務可能還不到位,讓業主和客戶對自己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引起客戶對中介的不夠信任,此外,客戶存在僥幸心理,對房產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度了解不多等情況,也容易讓他們有「跳單」的想法。
作為一個職業,業務員在聯系客戶、引導客戶看房的時候也在付出勞動和心血,然而,在服務的過程中,卻被不誠信的客戶和房東欺騙,導致自己的勞動付諸東流,為此,還要承受心理上的壓力。
㈥ 二手房交易走私單會有法律上的什麼後果
沒有房權證的房屋法律規定不準上市,單靠簽訂買賣合同、公證等都不能保證(因違反法律規定不受保護)。若真想買該房,換個方式吧!可簽訂一份委託梁備瞎合同,委託賣房方全權辦理,然後找一信譽好的擔保人擔保!
1、做個委託公證,受託人找你信得過的人,以後要過戶就算找不見原因房主都沒有關系,有受託人就行了
2、滾沒做個聲明公證,聲明房主已經把房賣給了你,銀行按揭餘款是由你付的,如果房主反悔要賠償多少錢。可能有的公證處不做這樣的公證,那在買賣合同上寫明也行
3、在此房能辦下來房產證時盡量一次性把錢還橡空掉,然後過戶,哪怕是借錢都行,過完戶後做抵押貸錢出來再還給別人
風險主要有兩個:
房主補辦手續再這樣賣給別人再跑掉
房主因為做生意或其它因破產房產會補查封
㈦ 二手房逃稅的法律後果
1. 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 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 單位犯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4.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5.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6.稅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7.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森譽賀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此派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租並處罰金額巨大並且應占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