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抵押房子需要手續如下: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安全,通過一定的合同合法取得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借款人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將財產所有權合法轉讓給債權人(抵押權人)以獲得貸款的一種貸款。在此期間,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這種貸款可以降低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最有效的保證。抵押貸款用於住房信貸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能力。由於本次房貸的借款人多為居民個人,銀行無法了解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增加了銀行貸款的風險,按揭貸款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有效保障在貸款風險較高的情況下。因此,大多數銀行在向居民個人提供的住房貸款中使亂做用抵押貸款。
1、雙方簽訂合同,協商好付款的方式以及時間等。
2、提出申請,遞交申請,並准備好所有材料
3、評估,相關機構會進行實地估價並確定貸款的額度。
4、簽訂借款合同,申請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約,並辦理相關手續。
5、辦理抵押漏陪告手續,業主到指定單位辦理抵押,並將相關收據交給銀行。
6、銀行放款,手續都辦返明完後等待放款,然後按時還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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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產抵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抵押辦理手續如下:
1、房產抵押是可以到房管局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
(1)、抵押登記申請表(網上下載)。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評估報告。
2、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3、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物野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態態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2)抵押房子交易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房產抵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帆螞源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抵押的費用。
5、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 房屋抵押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的條件:
1、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並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簡冊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屋抵押
貸款需要的手續:
1、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房產證、申貸人的身份證件、權利人的戶口本、申貸人的已婚或未婚證明、申貸人的工作和收入證明、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 房產評估報告、公證書和抵押手續收據。
2、企業房屋抵押貸款:企業營業三證、開戶許可證、企業章程、企業驗資報告、購銷合同、近六個月的流水、資產證明、去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半年的財務報表。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房地產抵押的基本條件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下列房地產可以設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3)用於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的房地產;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房地產;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產。
房地產可以重復設定抵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房地產抵押後,該房地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也就是說重復抵押是允許的,但該房地產的價值要大於(或等於)它所擔保的債權的總和。
如何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借款人與銀行需簽訂書面的《住房肢咐搭抵押》,該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兩部分。
借款合同應包括:
(1)貸款種類和用途。貸款的種類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只能用於購、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貸款的金額和利率。貸款金額最多隻能為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的7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3)貸款的期限和還款方式。貸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十年。還款方式一般有兩種:月均還款法和累進還款法。月均還款法指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償還額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累進還款法是指貸款期限內,逐年或每隔幾年遞增償還額,但每年或某幾年內各月均以相等的償還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的必須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5)違約責任。
對於貸款方來說,其違約行為主要指貸款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借款方;對於借款方來說,其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就比較多,主要有以下行為:
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息;
②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文件;
③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④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將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出租、出售、轉讓、饋贈或再抵押的;
⑤借款人使用貸款從事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活動的;
⑥在同一貸款人的兩個以上(含兩個)分支機構取得貸款的。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抵押的費用。
(5)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歷拿: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4. 房產抵押手續需要哪些資料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我國相關證書等。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用於判斷年齡准入及司法介入)
2、婚姻證明(用於判斷抵押物權屬是否清晰);
3、房產證(用於評估,判斷類型、年代、區域准入);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用於判斷經驗類型、年限、司法、關聯准入等);
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產,(證明資產情況及是否有其他居所)
6、辦公場所使用證明(如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個人流水及公司賬戶流水(證明經營情況及流動性);
8、上下游合同(各2份,交易方非關聯公司);
9、公章、法人等;
10、三方支付合同;
11、支付合同中收款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12、收款人銀行卡正反面照片;
綜上所述,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產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4、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時)。
5、房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登記部門提供)。
6、結婚證或離婚證等。
7、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5. 房產抵押都需要拿什麼手續
房產抵押都需要拿的手續:
1、貸款人申請:
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
2、貸喚冊款銀行審查:
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3、升伏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
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簽章。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劃款:
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和笑宏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戶抵押擔保。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6. 房屋抵押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房屋抵押需要以下手續:
1、當事人雙方要簽訂房屋抵押合同,寫明被擔保的房屋的種類、數量、履行期限和擔保的范圍等情況;
2、當事人要就抵押合同去抵押登記毀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辦理流程:
1、申請抵押登記,申請人填寫抵押登記申請書。
2、受理申請,登記機關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如果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則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並且會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進行審核,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審查相關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如果經審核符合規定,則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進行登記,申請人的抵押登記被核准後,登記機關會在其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5、收費發證,登記機關會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給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抵押登記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6、立卷歸檔,純余搏登記機關會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記的檔案。
房子做抵押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並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做祥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8、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7. 房子抵押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房屋抵押需要的手續是: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雙方攜帶抵押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書、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請抵押登記。
房產證抵押怎麼辦理
房產證抵押辦理不難,具體流程是借款人准備好相關迅喚材料,然後有銀行流水對賬單,接著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審核貸款,再者銀行審核通過,銀行獲得房產證,就能夠放款了。
1、借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在貸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銀行提供許多資料,這就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
2、銀行流水對賬單:根據房屋價值的不同,銀行的房貸額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對房產證進行抵押,銀行為了更好的規避風險,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經濟實力,所以大多數銀行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賬戶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3、向銀行申請貸款:房屋貸款的額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產價值的70%以下。貸款預期年化利率會根據央行基準預期年化利率上調一定比率,貸款期限一般為5至30年,還款方式一般有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兩種方式,前者前期還款壓力較小,後者後期還款壓力較小,借款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靈活選擇。
4、銀行審核房貸:在申請完房貸後,銀行就開始了對借款人的資質審核。
5、銀行審核通過,辦理相關手續:銀行在通過借款人的房貸審核,同意批貸後,借款人需要與銀行業務員一同前往當地縣級以上產房管理部門做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獲得房產證,放款:在上面的手續和過程都辦好後,銀行將會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於是房屋貸款,一般來說,銀行的放款會直接打到地產開發商的賬戶中,並不會直接發放給借款人。
房產證抵押貸款申請條件有哪些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不含)周歲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能力;
5、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6、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7、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子抵押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房產抵押期限如果是新房抵押,長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則不能超過20年。在計算貸款期限時,借款人應該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確定還款期限,以免造成還款壓力。
2、房產抵押貸款額度房產抵押貸款額度取決於對房產證的價值評估,低於房產證的市場價格。一般來說,房產證評估價值會受到房產證的使用時間、房產證市值、地段、房產類型和變現能力等一些列因素的影響。而房產證抵押貸款成數是老昌敬不超過房產證評估價值的70%。
3、房產貸款所需具備的條件年滿18-6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房產證的產權要明晰,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房地產抵押須在簽訂抵押侍慎合同的30日內在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動產抵押活動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三條 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三十四條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8. 房屋抵押手續是怎樣的,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1 、房屋所有權證 原件及復印件 國有土地使用證 原件及復印件。2、房產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4、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時)。5、房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登記部門提供)。6、結婚證或離婚證等。7、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9. 抵押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抵押房產需要以下手續:
1、當事人提交所需證件抵押借款人需提供的證件;
2、進行房產估價。據抵押物所在位置、樓層、面積、朝向等預估其大約價值;
3、當事人簽署抵押借款合同。簽敏族訂合同借款人和貸款人要都在場;
4、當事人到公證處公證借款抵押合同;
5、當事人辦理房屋抵押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
房產抵押需要什麼條件
1、抵押人具有扮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合法有效;
3、徵信記錄良好;
4、穩定的收廳拿橋入來源;
5、擁有抵押房產的所有權;
6、有首期還款的能力;
7、有購房合同;
8、能提高有效抵押擔保。
10. 房產抵押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辦理房屋抵押,申請人和銀行都要做好相關的准備,一般來說雙方要辦理以下手續:
一、申請人首先確認房屋未辦理過抵押登記。
二、申請人向銀行相關登記部門提出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
三、申請人向提交銀行所需資料,具體包括: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薄;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這里需要注意,未婚需出具未婚證,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3)借款人單位出具半年內收入證明或當地納稅證,房屋產權證。
四、銀行審查資料,合格後指派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確定貸款的額度。
五、銀行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核對原件。
留復印件(身份證3份,其他1份),單身證明(未婚或離婚)需要留原件,房證、土地證有的塵宴察留原件有的不留,並准備復印件1份,工資證明留原件。
六、銀行審批通過後與申請人簽署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期房需要辦理預抵押),銀行領到他項權利證書後放款給借款人,核對原件留復印件1份。
辦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以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購房合同,其產已購祥如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原件;
(4)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5)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共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原件(共有人共同簽訂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派茄屋,以其份額設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權人的共有權證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7)未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申請房屋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一並辦理的,提交抵押權人簽署的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後向借貸人放款的具結原價;
(8)抵押當事人認定的已銷售和辦理轉移登記房屋的清單原件(房地產開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