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轉債停牌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規定了七種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異常波動情形,其中第三種情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盤中臨時停牌的時間也有具體的規定: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㈡ 轉債臨時停牌多長時間
可轉債滬市價格漲跌幅度超過20%會停牌半個小時;價格漲跌幅度超過30%將停牌至14:57分;如果桐頌仿停牌半小時超過14:57分,則到14:57會復牌。可轉債深市交易價格漲跌幅達到20%停牌30分鍾;交易價格漲跌幅達到30%停牌30分鍾;停牌時間超過14:57分,則到14:57會復牌。
可轉債臨時停牌規定:
1、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局纖超過20%或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
2、 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3、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
4、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5、可轉債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但會被廢單,且不能撤銷停牌前的申報。
6、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
7、盤中成交價較櫻梁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1、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2、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㈢ 轉債停牌時間規定
關於可轉債停牌的時間規定,深市和滬市的規定是一樣的。
【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或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宏祥;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2】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或30%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飢敬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爛絕慎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參見:可轉換信用債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㈣ 可轉債停牌一般停多久
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深市: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30分鍾,具體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拓展資料
一、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二、轉股價格調整條款:在發行之後,當公司因送紅股、增發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況(不包括因可轉換債券轉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將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
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在存續期間,當本公司A股股票任意連續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85%的情況,本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經過2008年的下跌,正股股價遠遠低於轉股價格。根據轉股價格修正條款,2009年3月12日,發行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向下修正轉股價格的議案,修正後的轉股價格為8.52元/股,比初始轉股價格大幅下降。南山轉債的正股,於2009年六月四號(股權登記日)實施2008年度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元(含稅)的分配方案,根據轉股價格調整條款,南山轉債的轉股價格相應由原來的8.52元/股調整為8.42元/股。
當期轉股價格的大幅降低,配合正股股價的上漲,使可轉換債券的價值比前期大幅上升。以南山轉債為例,2009年7月27日,其正股股價為15.83元,轉債價格為192元(今年以來漲幅接近1倍)。但之後正股價格的下跌,轉債市場的暴跌突如其來,截至2009年8月11日,南山鋁業股價13.76,南山轉債163元。更有意思的是,一般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不可能像股票一樣可以不斷上漲,為了保護發行人的利益,可轉換債券一般都具有提前贖回條款
㈤ 轉債兩次停牌怎麼辦
轉債兩次停牌等待一定時間復牌。
停牌時間:1、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2、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3、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在牛市末期,可轉債溢價率會被錘,被打,被殺而在熊市末期,可轉債溢價率會出現被拉,被拔,被頂的現象。通常可轉債溢價率均值在30左右,中位數小一點點比如26或者均值殺到26的時候,中位數在23左右這兩個值是一個經典,在牛市,關注溢價率大於這兩個數字的熱股,如果板塊均值大於經典錨,那麼溢價率補漲的局面很快就會發生。反之,熊市利,溢價率會求錘得錘,誰高錘誰,這時候平價,雙底會很浪,安全嘛。其實只是心理安全,畢竟我們是來追求流動性溢價的。總之呢,做可轉債,風格是最可貴的,你可以堅持風格,但要認清楚周期規律。並不是說今天佳力轉債就宣告熊市結束了,但至少是熊市末期的第一個信號,大家歡呼一下。
㈥ 轉債停牌多久開盤
關於可轉債停牌的時間規定,深市和滬市的規定是不一樣的。具體停牌時間如下:
(一)滬市: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或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二)深市: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或30%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具體如下: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特性,是區別於普通債券的重要標志。可轉換性是指可轉債持有者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㈦ 可轉債停牌規則
可轉債停牌規則具體如下:
1、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2、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3、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的時間也有具體的規定: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上面第三種情形里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就包含了可轉債。也就是說如果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比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上漲或下跌第一次超過20%(含),就要臨時停牌了,停牌時間為30分鍾,然後再恢復交易;如果第一次臨時停牌到了14:57還不滿30分鍾,也要復牌。
第一次臨時停牌結束復牌後,上漲或下跌又一次超過20%了,那不用停牌,只有當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時,才會進行第二次臨時停牌,並且第二次臨時停牌會一直持續到14:57,然後再復牌。
㈧ 可轉債停牌時間
滬市可轉債上市首日和非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按以下規定: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或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
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
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可轉債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但會被廢單,且不能撤銷停牌前的申報。
深市可轉換債盤中臨時停牌規定如下:
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
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30分鍾,具體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復牌集合競價。
【拓展資料】
一、什麼是可轉債基金
可轉債基金兼具股性和債性,一切能對股市和債市構成風險的因素都可能對其形成風險一面是債性的保護,一面是轉股帶來的潛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可轉債看起來似乎是完美的投資品種。
從投資范圍來看,可轉債基金大致分為3類:
一類是只投資可轉債、企業債等債券市場,不參與股市,如新發行的天治可轉債基金;一類是投資於可轉債、企業債等債券和股票一級市場,如華寶興業可轉債 ;第三類也是最主流的一類可轉債基金,既可以投資於可轉債、企業債等債券,亦可同時投資股票一、二級市場,如中銀轉債增強、匯添富可轉換債券、華安可轉債等等。這些基金在晨星分類中皆屬於保守混合型基金。
二、可轉債基金的優勢
一是由於債性較強的轉債與同期限的國債和企業債相比具有一定優勢; 二是市場不確定性的加大提升了轉債的期權價值三是指數的相對低位以及QFII和保險公司對轉債投資比重的加大,進一步鎖定了轉債的下跌風險四是市場的持續低迷,轉股價的不斷修正,增強了轉債在市場反彈或反轉的攻擊性。
整個可轉債市場中的股性在加強,同時債性也十分突出,其優點就在於對市場的判斷有誤時,糾錯成本極低;而一旦股票市場反彈了,轉債市場也能享受同樣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㈨ 可轉債停牌一般停多久
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關於可轉債停牌的時間規定,深市和滬市的規定是一樣的。
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或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2、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或30%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拓展資料:
一、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二、可轉債交易方式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規則。
三、可轉債購買途徑
1、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可轉債的發行面值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張)。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
2、除了直接申購外,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
3、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