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可以不通過中介直接與房主交易嗎
你當然可以選擇直接跟房主交易,但因為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相對比較麻煩,所以多數購房者會選擇通過房地產中介來買二手房。
在多數情況下,如果我們選擇交易二手房的話,我們首先需要選擇靠譜的房地產中介,同時也需要登記自己的實際購房信息或賣房信息。如果一個人在買房之前已經找過房地產中介了,並且房地產中介已經給購房者推薦了樓盤,購房者需要通過中介的方式來交易房屋。如果說不到這一點的話,這個行為跟跳單其實沒有任何區別,跳單的行為也需要給出相應的賠償。
最後,因為通過房地產中介交易二手房的難度會小很多,房地產中介收取和二手房的交易稅費也非常低,特別是在有競爭的情況下,很多房地產中介所收取的稅費可能只有0.5%左右,所以我們完全沒有必要跳過房地產中介來交易二手房。
『貳』 房產證辦下來了就可以直接交易嗎
房產證辦下來後可以直接交易。產權人可以對其自住房屋進行實際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進行利用,收取房屋產生的經濟利益並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處置房屋。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二百六十六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叄』 房產證辦下來後就可以直接交易嗎
房產證辦下來後就可以直接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並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是有充分的理論依據和法律依據的,《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是管理性規范,沒有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3)房產直接交易會怎麼樣擴展閱讀:
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房屋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權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憑證,是產權人行使其合法權益的必備要件。未經登記的房屋不受法律保護,同時也會給購房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房產證交易時要注意的事項:
1、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買賣。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2、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進行貸款,是一種銀行認可的安全融資方式,如果沒有產權證,房屋不能抵押,將影響做生意或。
3、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沒有產權證,租賃雙方發生糾紛(欠租或到期不騰房),出租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護。
4、要認真簽訂買賣合同。對於付款條件、違約、爭議處理方式等重點條款,在合同中務必要約定清楚、明確。同時對要求對方履約等情形盡量以書面形式進行,以作為將來可能發生糾紛時的證據。
『肆』 房產證辦下來後就可以直接交易嗎
房產證 辦下來後就可以直接交易, 房產證辦理 的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 房屋買賣合同 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 身份證 、戶口本、《 商品房 銷售合同 》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 契稅 、 印花稅 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 代理 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 房屋所有權 證、《商品房 購銷合同 》、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 定金 作為訂立 商品房買賣合同 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 購房 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