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交易習慣」,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交易習慣」是指在交易行為當地或者某一領域、某一行業通常採用並為交易對方訂立合同時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做法;或者指當事人雙方經常使用的習慣做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七條 下列情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同法所稱「交易習慣」:(一)在交易行為當地或者某一領域、某一行業通常採用並為交易對方訂立合同時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做法;(二)當事人雙方經常使用的習慣做法。對於交易習慣,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