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買賣面積怎麼算
按使用面積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面積測量標准》第一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商品房銷售 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② 房產成交面積
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2.套內牆體面積;
3.陽台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原則如下: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范》計算。
2.套內牆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景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3.陽台建築面積
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原則
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③ 如何計算房屋的銷售面積
產品房的銷售面積,也稱房屋建築面積。是指購房者所采購的套內或單元內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和應分攤的共用建築面積之和。即:產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共用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