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相關主體包括哪些
1、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屬於事業單位,隸屬市。在正在開展的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入事業單位公益二類。
2、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
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國有產權交易、采購、公立品和醫療用品采購、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貳』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在邏輯上將管理與服務進行統一管理。
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內,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
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遵循「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范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原則,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整合現有分散的專業交易平台,創新監管機制,規范交易行為,切實解決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參與各方利益,打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陽光交易平台。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規范了公共資源交易的流程,形成了統一、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實行八統一即:統一受理登記、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時間安排、統一專家中介抽取、統一發放中標通知、統一費用收取退付、統一交易資料保存、統一電子監察監控。
『叄』 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有哪些參與方,他們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公共資源交易是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產權交易以及其他事項集中交易。
公共資源交易也指服務經營權 、戶外廣告牌經營權、緝私罰沒公物拍賣、房產及辦公樓等物業租賃進行交易,咨詢服務。
公共資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行政事業單位後勤社會化服務經營權 、戶外廣告牌經營權、緝私罰沒公物拍賣、房產及辦公樓等物業租賃 、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汽車吉祥號牌 、行政事業單位廢舊物資處理等由公共資源管理部門所掌控的公益性、壟斷性、專有性的社會公共資源進行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等業務。
『肆』 公共資源交易主體指的是什麼意思
交易主體包括招標人或采購人(以下簡稱招標人)、投標人或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和潛在投標人或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潛在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審)專家等。
『伍』 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有哪些參與方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公共資源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就是參與方,它包括發標方、應標方和交易代理機構等。各方關系:發標方與代理機構是合作的關系,一般代理機構是發標方找的第三方代為發布招標公告和組織評標的。應標方與招標方博弈或者說是談判雙方的關系。而應標方與代理就是業務往來關系,通常來說的話應標房要去帶你去過那裡購買招標文件,然後再參加投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七條 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及有關部門的具體職權劃分,由國務院規定。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陸』 廣東省有幾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有好幾個平台:
電子基地科創園、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