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合法買賣農村土地
法律分析:依現行的法律,農村土地只可以轉讓,不能進行買賣。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貳』 土地公開交易有哪些方式
土地公開交易方式有公開招標、公開拍賣、公開掛牌、公開上網競價等4種。具體採用哪種方式,由委託人決定。
『叄』 農村土地怎麼買賣合法
無法合法買賣農村土地。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對土地不具備所有權僅享有使用權和收益權,不可以進行自由買賣,私下進行買賣交易土地應當予以收回。
【法律依據】
《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肆』 土地交易的流程
主要需要城市規劃部門、土地管理部門
具體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建議去相關部門咨詢
各地區的地方政策不同,手續辦理也不相同
『伍』 土地怎樣才能買賣
在中國土地歸國家所有 ,沒有私人擁有土地 ,所以 ,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買賣土地 ,是違法行為 。
『陸』 農村土地怎麼買賣
農村土地不能買賣。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對土地不具備所有權僅享有使用權和收益權,不可以進行自由買賣,私下進行買賣交易會被收回。
【法律依據】
《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柒』 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辦理:
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
2、審查
3、現場勘察
4、地價評估,並提供報告書
5、填寫轉讓審批表
6、審批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
9、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頭次從國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者集體將其土地使用權以有償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出讓,租借給他人的經濟行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交易當事人在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除了轉讓方式以外,還有出讓、出租和抵押等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捌』 土地如何交
土地出讓金交納方式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凡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的,應按規定補交不同用途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全產權單位房二次交易時只需由賣方補交2%的土地出讓金,交易後的房屋應為商品房性質。房屋產權時間是自產權證發放之日算起。
房改房是指按照國家規定以成本價或標准價出售給職工的享受國家一定優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轉售時存在補交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房改房產權證基本可分為兩種:按成本價購買的產權證和按標准價購買的產權證。
成本價的產權證說明該房屋的使用、佔有、處置的權利全部歸產權人所有,不需經過原產權單位同意就可處置,但該房屋不能辦理贈與,在收益權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房改政策規定:原以標准價購買公房的職工,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理順到成本價,在補交購房時標准價與成本價差價款後,獲得全部產權,並換新的產權證書。全產權,可以上市交易。房改房已經交納土地出讓金上市交易後再次進入市場交易的,按照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交易的有關規定執行。
(8)土地怎麼交易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復合體。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復合體。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
對於住宅等項目,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等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
『玖』 土地買賣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轉讓流程:
一、轉讓方須報材料
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讓合同
3、上繳稅務局的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
4、土地評估報告
5、圖件資料
6、土地轉讓專項審計報告
7、營業稅上繳證明材料
二、受讓方須報材料
1、項目批復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材料等
3、上繳財局契稅證明
4、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符合規劃的圖件資料
三、雙方共同提供的資料
1、土地轉讓申請
2、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四、如改變土地用途,由受讓方重新評估,補交差額部分的出讓金,契稅並辦理相關手續
注意事項:
以下相關事項,是國有土地轉讓交易中經常出現一些問題,土地轉讓當事人應當多加留意細節,不僅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還有利於控製法律風險,避免出現違法現象。
一、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二、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1、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2、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後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三、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1、擬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瑕疵問題,是受讓方必須關注的重點。轉讓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去國土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有無抵押與被採取司法限制。
2、鑒於有無土地權屬及相關爭議不易調查,加之受讓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判斷,應明確雙方相互提供擔保。
五、有關稅費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項目、標准及數額進行咨詢,並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為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為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