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發生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內幕交易懲處主要包括要求違法行為人承擔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內幕交易行為人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主要包括:(1)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2)沒收違法所得;(3)並處罰款。(4)警告。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 違反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定,擅自設立證券公司、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未經批准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百萬元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擅自設立的證券公司,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證券公司違反本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五款規定提供證券融資融券服務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融資融券等值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從事證券融資融券業務。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