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不起房產稅的房子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房屋強制沒收,房產稅是對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徵收的稅種,按年度匯總結算,可以按月或季申報後於年末統一清算,也可一次性繳納全年稅款,由房屋所在地稅務局受理。交房產稅時要以出租人的名義填專門的房產稅申報表,稅務局服務大廳有的,自帶的資料主要有出租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或身份證)、你們企業的營業執照、用於出租房屋的房產證、租賃協議,當然還包括用來交稅的鈔票。房產稅和土地稅逾期未繳納,會產生滯納金,滯納金為每天萬分之五;建議趕緊到稅務部門進行申報房產稅、土地稅,並補繳;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在建工程若已投入使用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計稅金額先按預算書與「在建工程」借方余額孰高的原則確定,待實際決算完成後再調整房產原值,辦理房產稅的多退少補。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B. 買房子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房產稅的,房地產稅不交會如何
房地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以房屋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征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納稅人未按時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的,自滯納稅之日起每日增加滯納稅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例如,在我們這里規定的5月31日之前,現在8天後,滯納金是1800*8*萬分之五=7.2。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若上述情況嚴重,國家將對納稅人進行逃稅、拒稅行政拘留。因特殊情況不能繳納房產稅的,可以依法申報免徵房產稅,但不得隱瞞。故意過期不繳納的後果處罰滯納金每天最高罰款5倍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外,還應當自滯納稅款之日起每日增加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欠稅房交易不能轉讓產權,稅務機關將納稅人欠稅信息傳遞給土地住房管理部門,土地住房管理部門應當限制欠稅房屋的交易。納稅人繳納欠稅後,解除交易限制。各有關行政部門應當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建立個人住房產稅徵收控制機制。納稅人轉讓應稅房屋不能提供納稅憑證的,不辦理產權轉讓等有關手續。
C. 不交房產稅的後果
房產稅不交的後果有:1、不交房產稅,名下的房子將無法買賣過戶。2、老人過世以後,其名下房子欠稅的情況下,子女也是無法繼承的。3、房產稅繳納信息和個人信用信息掛鉤,欠繳房產稅,將在個人徵信系統裡面,加入一筆不良信用記錄。4、房產稅和養老保險掛鉤,欠稅人員,將不發養老保險。5、房產稅不交,嚴重的,會構成違法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D. 有房產證不交房稅會怎麼樣
有房產證不交房稅,這有可能會記入不良徵信。廣場將有可能會被限制交易,該交稅的時候是必須交稅的,不交稅,會有很多不良的後果。
E. 房子過戶不交稅
法律分析:1、贈與過戶:如果這套房產以後不需要再次買賣,那麼就選擇贈與比較好,這樣只需要繳納:契稅:3%的房款、測繪費:1.36元/平米、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內、公證費:0.3%的房款。不過這個過戶再以後需要交易房產時需要繳納個稅20%的房款。2、交易過戶:如果該房產還會賣出去的話,那麼你就選擇交易過戶比較好,交易過戶只需要繳納契稅1.5%、測繪費:1.36元/平米、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內、個稅1%,營業稅差價的5.5%。如果以原價過戶可以不要繳納個稅。3、繼承過戶:需要所有的直系繼承人填寫放棄繼承權的協議書,然後進行公證,公證過後和贈與過戶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時費用也和贈與過戶一樣,一般使用該方法是在原房主離世後。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一)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
(二)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合並、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四)不動產分割、合並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五)繼承、受遺贈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八)因主債權轉移引起不動產抵押權轉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動產權利轉移引起地役權轉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動產權利轉移情形。
F. 過完戶沒繳稅房子算誰的
算房主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通意見》第八十五條規定:「財產所有權合法轉移後,一方翻悔的,不予支持。財產所有權尚未按原協議轉移,一方翻悔並無正當理由,協議又能夠,應當繼續履行;如果協議不能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任。」
房產過戶沒交稅不可以停止,這相當於要求解除合同。一般來說,若房屋所有權人與他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之後,又以產權未過戶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有損交易的安全,不應予以支持。
合同的解除應有約定的或者法定的事由,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則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欠稅住房欲交易辦不成產權過戶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買賣雙發在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並不急於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而是等待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再到房屋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
究其原因,很多都是為了避稅。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個人購買商品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全額徵收營業稅。」由於很多的二手房交易進行時,出賣人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還不足五年,要全額徵收營業稅,因此買賣的雙方為了避稅,才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作了如此的約定。為了保險起見,有的買賣雙方為此還對房屋買賣合同進行了公證。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G. 房產過戶不交稅新政策
房產過戶不交稅新政策有以下幾方面:
1、贈與過戶。如果這套房產以後不需要再次買賣,那麼就選擇贈與比較好,這樣只需要繳納契稅3%的房款、測繪費每平米1.36元、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內公證費0.3%的房款。不過這個過戶再以後需要交易房產時需要繳納個稅20%的房款;
2、交易過戶。如果該房產還會賣出去的話,那麼你就選擇交易過戶比較好,交易過戶只需要繳納契稅1.5%、測繪費每平米1.36元、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內個稅1%,營業稅差價的5.5%。如果以原價過戶可以不要繳納個稅;
3、繼承過戶。需要所有的直系繼承人填寫放棄繼承權的協議書,然後進行公證,公證過後和贈與過戶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時費用也和贈與過戶一樣,一般使用該方法是在原房主離世後。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