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不用中介可以自己買賣操作嗎
可以。只要買賣雙方談好價錢,就可到不動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但過戶手續比較多,如果對買賣過戶流程不熟悉的話,要多跑幾次,完成整個交易的時間比較長。
找中介購房有以下好處:
1、熟悉房屋周邊各種情況
合法的專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房產經紀人員對所服務的區域熟悉程度高,能夠提供足夠翔實的區域歷史信息,周邊信息如學校、交通、治安、環境等,從而可以協助選擇更為合適的居住區域。
2、了解行情
合法的專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房地產經紀人員通常對於市場行情與房價走勢更為了解,可避免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花高價冤枉錢購房。
3、協助談判
合法的專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房產經紀人員可以代表購房人的利益,協助與房東進行價格談判,促成交易。
4、安全
合法的專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是最好的見證人,簽署三方合同,避免私下交易的各種糾紛情況出現。中介機構提供的監管賬戶,更是可以保證資金劃轉的安全。有合法的專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助把關,對房屋的產權、糾紛情況有更多的了解,避免陷入產權糾紛;避免被不法之徒蒙騙。
5、代辦手續省事
合法的專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可以協助購房人辦理各種簽約、網簽、貸款、交割、稅費繳納等手續,節省大量時間精力,尤其是對於各種手續流程不熟悉的購房者,可以安全放心的完成一系列繁瑣的程序和手續。
(1)沒有經中介怎麼辦理房屋買賣交易擴展閱讀:
二手房買賣流程是指房屋所有權人通過買賣、交換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轉移給他人的過程。二手房買賣又稱存量房買賣,是買方通過交付房款,賣方將房屋交付給買家,並辦理過戶登記的過程。
辦理流程: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㈡ 不通過中介二手房交易流程
二手房不通過中介的交易方法:1、買方核實賣方出示的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等其它相關證件;雙方商定房屋成交價格、產權辦理、交付時間等事宜;2、雙方簽訂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房交納第一筆房款(一般為三成)給賣方。3、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遞交房屋交易申請手續,經管理部門查驗後,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過戶當日買方付給賣方六成房款;4、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按照審批的許可權,進行逐級申報工作,在經相關人員審批後,交易雙方進入辦理立契手續流程。5、繳納稅費。交易房屋性質不同,稅費構成也不同,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及商品房的稅費都不盡相同;6、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雙方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後,買方會拿到一份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憑此單到發證部門領取新房本。7、若是貸款買房,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需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徵信,評估房屋,確定買方貸款額度,批准貸款。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手續後,買方領取新房本(並支付賣方最後的一成房款)。8、買方付清所有房款,賣方結清所有物業費後正式交付房屋給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范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築物。 本法所稱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 本法所稱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㈢ 不通過房產中介怎麼買房子,有哪些程序
不通過中介,只有買賣雙方辦理過戶的流程如下:
1.談判簽定買賣合同。
談判簽訂買賣合同這一環節是購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3)沒有經中介怎麼辦理房屋買賣交易擴展閱讀
黃先生曾通過中介在海珠區找房,一段時間後看中了一套位於新港西板塊的房子,不過精打細算的黃先生一心想省下中介費,於是看房後選擇「跳單」,自行找業主成交。
在與業主談妥價格簽下購房協議後,他出於信任給了近五成的首付,金額過百萬元。然而,很快他就發現業主所賣的房產竟然是被查封的資產,想索回資金,業主卻不願意退回首付,他無奈之下只好選擇打官司,追討損失。
近日,還有媒體報道,買家通過某中介公司看中位於天河區的某套物業,與業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定金30000元,並與該中介公司簽訂《中介服務合同》,約定中介服務費為50000元。後買家取消成交,賠償定金30000元給業主後,卻被中介告知需支付中介費。
在報道中,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表示,中介公司已促成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因此有權依照《中介服務合同》的約定向買家收取中介服務費。
「買賣雙方跟中介的關系很復雜,對後者又愛又恨。買家既希望他們能為自己好好服務,找到筍盤、談好價格,又懷疑他們在期間『抽水』,或者有其他小動作。」孫先生坦言,
這是自己每次交易都繞開中介的原因,但他一般在找到適合的物業後,會找到熟悉的中介人員幫自己辦理過戶事宜,花費大概只需要幾千元,比給中介費「劃算」多了。 然而,也有一些沒有經驗的買家選擇「跳單」與業主進行私下交易,結果因此蒙受損失,「錢房兩空」。
搜房網二手電筒商大區總監江奇霖認為,房產買賣涉及的金額巨大,買賣雙方私下交易風險很大。除了「跳單」之外,他還遇到另外一種情況,買賣雙方是朋友,私下進行交易後由於金錢鬧翻,最終只好找到中介做中間人調解。
比如,一業主由於欠下買家200萬元,只好變賣一套位於珠江帝景苑的資產抵債,業主收到首付款後利用款項周轉生意,其後發現市場價400多萬元的房產以300萬元變賣吃了大虧,於是希望撕毀合約。不過經過調解後,房產最終以405萬元的合理價格轉售。
業內人士認為,二手房交易流程涉及的環節很多,很多買家和賣家都不是專業人士,往往無法預估風險:「第一個風險是房產的稅費計算不清晰,可能會使買家在交易後期才驚覺超出預算,
第二個風險是一些買家可能輕信業主,在交易過程前期就給了超過合理上限的定金或是首付給業主,一旦交易流程中發生意外如資料不齊全無法過戶、業主房產有問題,買家也可能無法索回前期投入的資金,
第三個是交樓時產生的風險,例如原租客不搬走,或是房產被查封,買家沒有專業知識,可能都無法處理這些突發性狀況。」
業內人士認為,二手房交易最好找專業人士進行跟蹤和把控,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買賣雙方遇到的風險。
不過,對於中介行或具體中介人士有疑問的買家,最好要從多個渠道打聽清楚情況,了解存在的風險,並且清楚了解二手房地產買賣和二手房地產中介的相關法律法規,避免被某些不規范的中介行或個人所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