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有哪些
企業采購業務不相容的崗位有:\x0d\x0a\x0d\x0a1、請購人和審批人的崗位\x0d\x0a\x0d\x0a2、咨詢價格和確認供應商的崗位\x0d\x0a\x0d\x0a3、采購合同和價格確定及審核合同的職位 \x0d\x0a\x0d\x0a4、采購、驗收及相關的會計記錄的職位\x0d\x0a\x0d\x0a5、付款的申請審批及執行的職位
㈡ 企業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有哪些
企業采購業務不相容的崗位有:
1、請購人和審批人的崗位
2、咨詢價格和確認供應商的崗位
3、采購合同和價格確定及審核合同的職位
4、采購、驗收及相關的會計記錄的職位
5、付款的申請審批及執行的職位
一、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 strong>
1. 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
2. 貨幣資金的保管與盤點清查;
3. 貨幣資金的會計記錄與審計監督。
二、存貨業務的不相容崗位 strong>
1. 存貨的請購與審批,審批與執行;
2. 存貨的采購與驗收、付款;
3. 存貨的保管與相關會計記錄;
4. 存貨發出的申請與審批,申請與會計記錄;
5. 存貨處置的申請與審批,申請與會計記錄
三、對外投資業務的不相容崗位 strong>
1. 對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
2. 對外投資的決策與執行;
3. 對外投資處置的審批與執行;
4. 對外投資績效評估與執行
四、企業采購業務面臨的風險有哪些 strong>
1. 市場風險:由政府政策的變化等外因導致的市場需求等方面的變化,導致采購活動無法及時調整;
2. 計劃風險:在指定采購計劃的過程中,由於采購人員對市場的分析不到位、對所要進行的采購項目管理不科學等內部原因, 導致采購活動與企業的采購目標發生了較大的偏離;
3. 合同風險:雙方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合同條款模糊不清,盲目簽約;或是合同的簽訂違反法律規定,例如采購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私自泄露企業的招標信息;
4. 意外風險:由於供應商合同在實際履行過程中不按照協議,中途偏離預定的目標,在很大程度上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
5. 違約風險:供應商在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方面違反合同,給企業帶來損失;
6. 商業發票風險:由於供應商開具的商業發票性質及金額有誤,可能會給企業造成無法入賬審批等風險;
7. 質量風險:在質量上參差不齊、濫竽充數,在貨物的規格上不按企業規定私自調整等,使所供應的貨物無法滿足企業生產要求;
㈢ 采購與付款循環的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中,哪些崗位職責需進行職責分離
采購與付款循環的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中,以下崗位職責需進行職責分離:
1、請購與審批。
2、詢價與確定供應商。
3、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批。
4、采購與驗收。
5、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
6、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
采購與付款交易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通常包括:
(1)采購與付款交易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
(2)采購與付款交易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
(3)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的管理。
(4)有關單據、憑證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況。
㈣ 采購與收款循環中的不相容職務有哪些
采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
(一) 采購業務的請購與請購審批;
(二) 詢價業務與確定供應商;
(三) 確定供應商與驗收;
(四) 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執行;
(五)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六)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
任何單位不得由同一部門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全過程。
一、采購與付款循環的基本業務流程:
一般來說,生產型企業的采購與付款循環應至少涉及以下四個部門,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倉儲部門、財務部門,對應的業務流程分別為請購、訂貨、驗收、付款,
二、采購與付款循環基本流程中涉及的業務活動及主要憑證:
1、請購商品和勞務----請購單;
應有的相關制度:采購申請制度、預算制度、授權文件等。
請購權與審批權具有級次化。
「請購單」是采購交易軌跡的起點;請購單是采購交易的「發生」認定的憑據之一;審批後的請購單應送至「采購部門」。
2、訂貨----訂購單;
采購部門在收到請購單後,只能對經過批準的請購單發出訂購單。
應有的相關制度:采購制度、相關的合同文件。
「訂購單」是確定日後是否收到商品並正確入賬的證據之一;與采購交易的「完整性」認定有關。
正常情況下,訂購單應一式若干份,至少要送交「供應商」一份,送至「驗收部門」、「應付憑單部門」、「請購部門」各一份。
3、驗收商品----驗收單;
有效的訂購單代表企業已授權驗收部門接受供應商發運來的商品。
應有的相關制度:相關資產的驗收制度。
「驗收單」是支持資產或費用以及與采購有關的負債的「存在或發生」的重要憑證。定期獨立檢查驗收單的順序以確定每筆采購交易都已編制憑單是與采購交易的「完整性」認定有關。
「驗收單」至少應送至倉庫部門和請購部門各一份。
4、儲存已驗收的商品存貨----入庫單;
將儲存已驗收的商品存貨與采購的其他職責相分離,可減少未經授權的采購和盜用商品的風險,這些控制是與商品的「存在」認定有關。
5、編制付款憑單、確認與記錄負債----采購發票、付款憑單;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應關注以下的控制點是否設置、執行:
(1)確定采購發票的內容與驗收單、訂購單一致;
(2)確定采購發票、付款憑單計算的正確性;
(3)編制有預先編號的付款憑單,並附上支持性憑證;
(4)在付款憑單上填入應借的資產或費用賬戶名稱;
(5)由被授權人員在付款憑單上簽字,以示批准按此憑單要求付款。
以上的控制是與「存在、發生、完整性、權利和義務、計價和分攤」的認定有關。
「付款憑單」(付款匯總表)是企業內部記錄和支付負債的授權證明文件,編制付款憑單(付款匯總表)通常由「應付憑單部門」根據采購發票的內容(發票內容要與驗收單、訂購單一致),在確保商品和勞務已驗收(核查購置的資產)、已接受的前提下編制的;定期將已批準的付款憑單(付款匯總表)送達會計部門,據以編制有關記帳憑證和登記有關帳簿。
6、付款----付款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等)。
應有的相關制度:付款審批制度、預付賬款和定金授權批准制度、退貨管理制度,定期核對制度、支票管理制度。
付款的日期通常由「應付憑單部門」負責確定,會計部門負責執行付款。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應關注以下的控制點
(1)關於支票的簽發--由經授權的人員(財務負責人)簽署;支票金額要與付款憑單的金額、受款人的名稱一致;對已付款的付款憑單要做以標記,避免重復付款;支票時連續編號的,對每一張支票的用途等情況做以記錄,保證其完整性。
(2)關於單證的核對--會計部門在辦理付款業務時,應當對采購合同、請購單、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的審核。
㈤ 1什麼是不相容職務需要進行分離的不相容職務有哪些2簡述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避免法律訴訟的對策
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
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
概括而言,在單位內部應加以分離的主要不相容職務有:
①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和執行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有權決定或審批材料采購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②執行某些經濟業務和審核這些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填寫銷貨發票的人員不能兼任審核人員。
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和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④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對其進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如會計部門的出納員與記賬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與賬存數的職務要分離。
⑥記錄明細賬和記錄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⑦登記日記賬和登記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會計師規避法律訴訟:
嚴格遵循職業道德和專業標準的要求
建立、健全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
與委託人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審慎選擇被審計單位
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
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建設。
(5)並購交易中的不相容崗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日常業務中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1)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會計職務與審計職務分離;
(3)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
(4)支票審核職務與支票簽發職務分離,支票簽發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
(5)銀行印鑒保管職務、企業財務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離,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