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什麼單位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是國土局的下屬二級局,在縣里通常是副科級單位。它主要承擔指導和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以及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
其中辦理不動產證可以由開發商辦理,也可以自行辦理。在辦理不動產證之前大家應攜帶身份證、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相關資料,辦理時需要先向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登記,然後才能進行產權登記的操作。
辦理不動產登記後要做什麼
1、一定要趕緊核實產權人相關信息:
不動產登記證上理所應當會記錄房屋產權人的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並不代表著准確無誤。事實上,尤其是現在不動產登記工作剛剛全面啟動的當口上,很有可能因為系統不穩定、工作人員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房屋產權人的信息被錯誤登記,這樣一來的話就會給房屋所有人造成比較大的麻煩。畢竟,一切都要以不動產登記證上的信息為准。所以,拿到不動產登記證之後一定要打開看看產權人的相關信息是否准確。
2、一定要趕緊核實房屋相關信息:
房屋信息的法律認定標准就是不動產登記證。因此,拿到不動產登記證之後,一定要趕緊看看房屋的面積、所在的樓層以及地理位置。特別是要注意看一下不動產登記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是否和自己購房時的一致。在現實當中,由於陽檯面積贈送等原因的確出現過實際面積與不動產登記證上記載面積不一致的情況,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要找開發商進行核實溝通,要不然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房屋交易和升值問題。
3、一定要趕緊核實房產是否存在抵押等信息:
在拿到不動產登記證之後,一定要趕緊查查看自己的房子是否進行了抵押登記和財產凍結,小心陷入到的財產糾紛當中。
【法律依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❷ 不動產登記中心和不動產交易中心區別
不動產登記中心是單位的名稱,下面有幾個科室,其中包括不動產交易窗口,不動產交易中心屬於不動產登記中心的下屬科室
❸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什麼單位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副科級單位,屬於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是國土局的下屬二級局。不動產登記中心主要承擔指導和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以及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其中辦理不動產證可以由開發商辦理,也可以自行辦理。在辦理不動產證之前大家應攜帶身份證、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相關資料,辦理時需要先向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登記,然後才能進行產權登記的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❹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什麼單位
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副科級單位,屬於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是國土局的下屬二級局。
不動產登記中心主要承擔指導和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以及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其中辦理不動產證可以由開發商辦理,也可以自行辦理。
在辦理不動產證之前大家應攜帶身份證、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相關資料,辦理時需要先向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登記,然後才能進行產權登記的操作。
具體調整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中央編辦已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向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發送批復文件。
中央編辦批復同意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土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
主要承擔不動產登記相關政策、業務、技術等方面支撐工作和國土資源法律事務工作。
中央編辦將對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原有經費自理事業編制進行核銷,並重新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❺ 房地產登記中心與不動產有什麼區別
房管局是隸屬市(縣)政府的職能管理局、目前歸於建設局,依據當地政府賦予的職能,對全市(縣)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設、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物業服務、房屋拆遷、房地產產權交易、住房公積金、直管公房和房地產監察等方面實行科學化和規范化的管理。不動產登記中心是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承擔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