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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怎麼交易

發布時間:2022-02-27 08:30:52

Ⅰ 已網簽期房如何買賣

你這或者雖然已經付款,也許還有按揭貸款,但由於沒有拿到房,當然也就沒有辦理房產證,這樣的話就無法辦理過戶,因此也就無法買賣。你如果一定要轉讓,首先需要開發商這里的認可,看看他們能不能幫助直接劃轉。不過,如果有按揭貸款基本無法劃轉。

Ⅱ 期房怎麼交易

您好,感謝您的咨詢~

不知道您想表達的意思是不是您購買完期房後想再次期房出售~

一般期房是沒有房本的,無房本的房屋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建議您等房本下發之後再出售。但是如果您的房子開發商在建委沒有備案,是可以走開發商更名手續的,但需要開發商同意。

希望能幫到您,望您採納,謝謝~

Ⅲ 期房可以過戶嗎

已購的期房可以轉讓嗎
如果期房想要轉讓出去,首先要符合下述四項規定,才可以辦理預售轉讓手續。開發商與買房人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在在有效期內;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生效交辦理了預售登記或交易手續、需要交清相關的稅費;在預售房屋還沒有實際交付之前;轉讓行為應當符合當地有關法規、政策,沒有違法行為。
尚未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在徵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後,與受讓人訂立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已經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預購人可以與受讓人訂立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並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是貸款買房的,也視為付清了總房款。實踐中,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一般為合同權益轉讓書。

就商品房預售合同而言,購房者的主要權利是取得商品房產權,主要義務是付清房屋價款。如果購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價款,則該轉讓不需開發商同意。但轉讓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預售商品房轉讓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在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生效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讓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
期房怎樣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謂的期房就是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處於這一期間的商品房則被稱為稱為期房。
期房怎樣過戶需要哪些手續?首先買賣雙方要准備好買房或賣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結婚證、房證、房屋買賣合同等需要用到的資料。然後到銀行辦理銀行資金託管,去交易市場辦理過戶交易手續,辦理完後再去旁邊的稅務窗口辦理納稅完稅。整個流程所花的時間並不會多。辦理過戶時可降低交易金額,這樣會少交一部分稅款。

Ⅳ 二手期房怎麼交易

二手期房買賣,通常有兩種交易模式:
一是買賣雙方直接與開發商辦理更名手續,即買方直接與開發商簽訂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賣方完全退出交易,由買方取代原先賣方的地位——這是最保險的期房買賣交易模式,當然前提是開發商原因配合;
二是由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其名為買賣合同,實質卻是債權轉讓合同——這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交易模式。
1、重視《債權轉讓通知書》 買方如果與賣方簽訂期房買賣合同,首先要確認賣方是否已經付清了到期該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約定將賣方對開發商的全部權利讓渡給買方,同時賣方需要出具一份《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給開發商,因為法律規定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2、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賣 為防止賣方在與買方簽完合同後,又將房子賣給他人,導致買方的置業期望落空,買賣雙方可以約定:賣方將與開發商簽訂的預售合同、發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師事務所保管,此舉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賣情況的發生。
3、賣方到時不賣了,買方怎麼辦? 如果賣方在拿到小產證後反悔了,不賣了,這個時候買方怎麼辦?除了按照合同約定追究違約金外,還有其他保障嗎?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買方除了要求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賣方繼續把房子交易過戶給買方,因為繼續履行同樣是一項重要的違約責任,它和違約金並行不悖,可以同時主張;
4、稅費承擔需要及早了解 按照期房買賣的通常交易流程,開發商先將房子過戶給賣方,賣家再將房子過戶給買方,在這個環節中,房子交易了兩次,契稅也就要徵收兩次(賣方和買方各繳一次),營業稅要徵收一次(賣方繳)。買賣雙方如果對稅費承擔沒有事先約定,極易產生糾紛。如果約定稅費都有買方承擔,賣方只要一個到手價,那麼買方一定要做好比買一般二手房繳納較多稅費的思想准備。
總之,雖然說二手期房買賣的行為並不被法律禁止,市場上也多有成功操作的案例,但畢竟少了預告登記這個物權保障環節,賣方毀約的現實風險還是不容忽視的,再怎樣精心布置的交易方式,也難免掛萬漏一。

Ⅳ 期房怎麼轉賣掉

按揭購房後再轉讓,從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在操作中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而且需辦理相應的手續。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而購房人一般購買的都是期房,在辦理購房和按揭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抵押登記,因此目前個人購房貸款一般都採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貸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購房人)提供擔保,待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開發商擔保終止,購房人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
具體到陳先生的問題,如果房產抵押尚未辦理,陳先生則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受讓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免除擔保責任,而貸款銀行也會因此而拒絕提前終止貸款合同,除非陳先生先行償還全部貸款。
受讓方的受讓價格和付款方式決定了手續的繁簡程度。如果所購房產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陳先生則無需與開發商協商,但必須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並且要告知受讓人該房產已經抵押,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從貸款銀行來說,同意陳先生轉讓該房產的前提是,陳先生要提前終止貸款合同,收回全部貸款和相應利息。
首先,根據《擔保法》規定,如果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抵押人(購房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即如果陳先生轉讓該房產的價格低於原房產價值,而陳先生又不能先行償還全部貸款或向銀行提供相應擔保的,那麼貸款銀行將不會同意該房產的轉讓。
其次,受讓方的支付方式也很重要,如果受讓方同意一次性支付陳先生轉讓價款,則陳先生可以用此轉讓款先行償還銀行的貸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記後,再與受讓方辦理轉讓手續。如果受讓方也要以按揭形式受讓該房產,那麼貸款銀行首先要審查受讓方的資格,如果受讓方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貸款銀行才會先終止與陳先生的貸款合同,與陳先生結清此前的貸款本息,同時就剩餘尚未償清的貸款,與受讓方簽訂新的貸款合同。此後,在買賣雙方辦理完房產轉讓手續後,還要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手續。
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上述操作程序比較復雜,並不是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會同意這種轉讓,一些商業銀行會將此作為二手房買賣貸款處理。

Ⅵ 期房可以賣嗎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讓方簽訂新的買賣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Ⅶ 期房可以轉賣嗎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六)、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但該條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動產,並未涉及期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國務院至今沒有作出規定,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此也沒有規定。

不過,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期房是可以轉讓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體到各個地區又是不同的。

期房進行買賣的條件

雖然各地規定不一樣但是期房進行轉讓買賣一般都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只要房款已經支付完畢,自己就是房屋的主人,有任意處置的許可權,就可以自由進行房產買賣,而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只需要將房屋已經買賣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讓他與新的房屋所有人溝通相關事宜即可。如果房款沒有結清,還有餘額尚未繳納清楚的,購房者是不可以擅自出售已購的期房的,因為開放商還有這所房屋的一部分主權,所以要先與開放商溝通,徵得企業同意以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2、所購的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以後,雙方就各項事宜洽談好以後,就可以簽訂一份書面合同,將房屋的預售對象轉讓過來,一般需要等待半個月左右就可以轉過來了。

3、只要期房的戶主轉讓手續辦理下來,被轉讓的人就可以享有原轉讓人購買房屋時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就是以前的一切購買行為以及權利都轉到了受讓方身上,不改變原有的一切約定。只是戶主變動了一下,其他的沒有變化。

4、期房的轉讓價位不受法律的約束,所以價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定價,轉讓人與被轉讓人可以自己協商價位,然後就已定下的價位簽訂買賣合同。

在此以北京市的相關為具體實例,為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期房轉讓手續: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對期房轉讓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預購人在預售登記後、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2、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登記。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北京市的《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

(來源:深圳房地產網-房掌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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