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村集體房屋可以買賣嗎
農村村集體房屋可以在村集體內部買賣,不能進入房地產交易市場。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權 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 土地使用權 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貳』 農村村集體房屋可以買賣嗎
農村房屋是可以買賣的,具體原因如下:
1、農村房屋對買賣雙方的主體是有限制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賣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2、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叄』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怎麼交易
農村 集體土地房屋 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由村集體委員會等相關組織管理、經營,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的買賣只能在集體成員之間轉讓和簽訂買賣協議,之後按照法律規定登記 使用權變更 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肆』 集體土地房屋可以買賣嗎
集體土地的房屋可以買賣。但具有一定限制。出賣人和買受人必須是同一村的村民,買受人必須符合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標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須符合當地標准,買賣行為必須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同意。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歸農村經濟集體所有。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耕地、宅基地等,其中宅基地是用於興建房屋的,村民興建房屋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應當支付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安置費和搬遷費、困難補助和獎勵、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房屋補償費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周轉補償費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獎勵性補償費按國家政策確定。
『伍』 集體房屋可以自由買賣嗎房產證能過戶嗎
集體房屋可以自由買賣嗎?集體房產證能過戶嗎?所謂的集體房就是我們常說的小產權房,沒有獨立的產權,也不能用集體的產權證去辦理各種抵押貸款。那能不能自由買賣,下面就看看我所收集到的各項信息。相信大家在看過之後,對這兩個問題就會有初步的了解。
集體 房屋 可以自由買賣嗎? 集體房產證 能過戶嗎?所謂的集體房就是我們常說的 小產權房 ,沒有獨立的產權,也不能用集體的 產權證 去辦理各種抵押貸款。那能不能自由買賣,下面就看看我所收集到的各項信息。相信大家在看過之後,對這兩個問題就會有初步的了解。
集體房屋可以自由買賣嗎
1、買集體的房子對個人來說,沒有獨立的產權,也不能使用集體的產權證去辦理各種與產權相關的事(如抵押,貸款等)。但房產仍可以買賣,只是價格不能與獨立產權房一樣。這種房屋修建在 集體土地 上,不能辦理房屋 土地使用證 ,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
2、一般來說這類房屋的 土地類型 ,絕大多數屬於集體土地,這種應該屬於小產權房,目前明文規定不能辦理房產證,並明文規定,不能上市流通。
3、實際上這個買賣市場是存在的,也一直在交易,通常這類房子不能落到自己戶口的,價格也較商品房低。少數屬於國有土地的,可以辦理房產證,可以正常上市流通,通常也可以落到自己戶口(看什麼城市,城市的各個區有時也會有不同規定)。
4、先搞清楚土地性質,再搞清楚產權性質( 住宅 是70年,商業是40年),再綜合考慮。首先要搞清楚土地的性質: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
5、如果是集體土地一定要考慮好,即使辦理了農村集體房產證,一旦國家需要使用這塊土地國家給村民一定的補償。若不是本村村民則得不到任何補償(即使和賣房的村民簽了合同也沒用,因為前提就是違法合同)。如果是國有土地,就可以放心大膽的買了。農村集體的房子只能私底下買賣。
集體房產證能過戶嗎
不能直接過戶到 購房 者名下,必須辦好原房主房權證、經單位同意後過戶到購房者名下。辦好原房主房權證、經單位同意後必須過戶;小產權只經單位同意後在一定范圍內轉讓, 土地使用權 屬於集體,受限制,而其他土地使用權屬於個人的則不受其限制。
集體房屋可以自由買賣嗎?集體房產證能過戶嗎?以上就是我為大家介紹的有關集體房的相關政策信息。從這些信息里我們可以了解到集體房是可以自由買賣的,但因其產權是公有的,也就是小產權,購房者沒有獨立的產權,也就不存在 房產證過戶 一說。所以大家在購買集體房時還要多加考量。
『陸』 集體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有很多人看中了集體房屋,在綜合大多數的對比情況,就在集體房屋買賣和過戶的問題上有所糾結。但這也是我們最關心的一個問題,那麼,集體宅基地可以買賣嗎?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集體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1、集體房屋是不能自由買賣的,宅基地房屋買賣的雙方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並且經過了宅基地審批手續的,認定合同有效審批手續為經鄉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2、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轉為城鎮居民的,但是還沒有辦理相關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在范圍內的房屋買賣合同,對於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城鎮居民購買集體經濟宅基地上房屋的,認定合同無效非同一集體成員之間購買宅基地上房屋的,認定為買賣合同無效。
3、集體土地房屋可以進行房屋的房產證過戶,但是對於辦理房產證過的申請人,有一定的條件限制。擁有農村集體土地建設房屋產權證的,只能是同村的村民,或者是所在村鎮戶口的村民。
4、辦理集體土地房屋產權證的房屋,是需要合法建設完成的,才給予辦理房產證。辦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請本利房產證的個人身份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和申請登記辦理房產證的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編輯總結:關於集體宅基地可以買賣嗎?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內容能給想要了解集體宅基地的朋友們,帶來一些幫著建議。如需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
『柒』 集體土地房屋怎麼交易
農村 集體土地房屋 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由村集體委員會等相關組織管理、經營,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的買賣只能在集體成員之間轉讓和簽訂買賣協議,之後按照法律規定登記 使用權變更 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直轄市的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許可權,由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捌』 集體土地房屋可以買賣嗎
是否可以買賣要分情況。
我國法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根據現有的規定來看,農村集體土地房屋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只能在農村集體內部進行買賣,城市戶口的居民到農村購買房屋是不被允許的,出售房屋還應取得村委會的同意。在購買房屋時,當事人雙方都應簽訂成面的買賣合同 ,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玖』 集體土地房屋如何上市交易
可以選擇出售給戶口為同村或同集體的人,因為集體土地證的房是不能夠上市交易,其餘不符合條件的人購買不受法律保護。
依照我國《房地產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中的規定,符合二手房交易的房產必須是具備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契證三證齊全的房產。這樣的房產才真正具備合法流通資格。
不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並且在土地證上規定的土地使用性質是「集體」,這套房產所依託的土地很有可能是屬於農村集體土地。按照法律規定,集體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是不能在土地性質未變更性質之前進行買賣的。
(9)集體房怎麼賣交易擴展閱讀:
集體土地證的房子介紹如下: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或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是有限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但應依法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否則,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法辦理注銷登記。集體土地證的期限中還有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等的規定,國家可以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
『拾』 集體使用證的房子怎麼交易
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是不能進行自由交易的。因為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房屋如果想要進行交易需要滿足一定條件:交易人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且是集體經濟組織做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